关于公务用车,这些问题要理清

1、哪些行为属于违规使用公车?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

(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

(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

(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2、党政机关使用哪些车辆属于公务用车?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其中,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3、党政机关可以配置越野车吗?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确因工作需要超出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必须报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

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工作需要,按照程序报批后,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4、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多少年可以更新?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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