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八旬老人散步被恶犬重伤,左手被咬十多口无奈截肢,对此你怎么看?

自知冷暖心声


同情:86岁老人,经受如此大的伤害,能不能受得住,会不会危及生命都未可知。

愤怒:是谁养的恶犬?如此养狗,丧尽天良,应该查出来严厉追责,而对于散养恶狗,早就应该扑杀。



01、狗咬人事件威胁民众安全,给人造成心里恐慌。

近些年,随着养宠物的越来越多,猛犬伤人事件屡屡见诸媒体。被狗咬伤甚至咬死的事件都有发生,因养狗导致的矛盾纠纷也时有耳闻。

一方面养狗随意排便污染环境,噪声影响他人休息更有养狗人肆意将狗散养;另一方面部分人兴趣来时养狗,没了兴趣就将狗遗弃,造成大量流浪狗。两方面都时刻威胁公众安全,让人们生活在危险的环境里,步步惊心。更有个别“好心人”反对扑杀流浪狗,让流浪狗可以栖身城市,给民众猝不及防的伤害。



02、【文轩阁】认为,养宠物可以,有好心收养也行,但在城市养狗挤占了本来拥挤的空间,应该出台限制措施。

1、建议收取宠物税,对有钱养宠物者收取一定的税,以弥补挤占公共资源的损失。

2、凡是宠物吓到人的,都要赔偿精神伤害费,按照精神损失程度赔偿。

3 、凡是不讲公德,散放宠物、遗弃宠物、让宠物随地大小便而不清理的,实行举报有奖制。一经查实,给予罚款,同时给举报人罚款的50%作为奖励。

4、对于散养宠物,无人认领的情况。一律捕获,集中收养或处理。



03、面对恶犬我们也要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1、我们惹不起,躲得起。见了散养狗,尽量避开走,切忌与恶犬对视。

2、同时避免进入狗的地盘,特别是母狗。

3、遇到狗咬人,镇定不要慌张,不要急着跑,寻找工具,等主人来。

4、对峙撤退攻略,慢慢退,把握节奏:狗进则停,狗停则退。

5、实在无法避免,呼叫并护住自己要害部位:头和喉咙。

6、被咬了小伤也要注射疫苗。



养狗,给自己带来愉悦的同时,也要注意公德,倘若狗伤到人,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的损失,更应该是良心的谴责。你说呢?

我是头条【文轩阁】,致力公平,一贯直言,欢迎关注!


文轩阁


假疫苗让人心存余悸,恶狗伤人事件又频频发生,静静奉劝各位见到恶狗,疯狗,要么远离,要么直接打死!


5日早上6时多广东省紫金县柏埔镇发生了一场血淋淋的惨案!一名86岁老人怀着高兴的心情外出散步,万万没想到邻居家的一条大型恶犬跳墙出来把老人扑倒在地,一阵乱咬! 老人浑身上下受伤,左上肢被咬十多口,部分肌肉已经缺失,肌腱断裂,该部位主动脉血管被咬烂,为了保命左上肢被截肢。足见这只狗凶猛异常!多么残忍的画面!这一隐患终究还是爆发了!所幸恶犬已被老人的家属乱棍打死,不然还不知多少人的性命会受到它的威胁!




据知情人说:这条狗平时异常凶恶,附近的居民整日提心吊胆怕被咬伤,因为这只恶犬已经咬死了村里的两条狗,被它咬伤的狗更是多得不计其数。邻居中不少人也曾劝阻该邻居不要养了,但是狗主人依然我行我素,坚持要养。 真不知这狗主人是什么心态!

明知自家的狗凶猛,狗主人 为何还是不顾安全隐患坚持养犬,而且还是恶犬! 我看这种人既没有安全意识又没有社会公德!明明知道,狗能跳出墙外,还不及时加强防护措施?!这个狗主人太执拗,自私,也不是什么善人。不顾周围人的死活。有其狗必有其狗主人!必须严惩!

静静认为:既然要养狗,就要做好心理准备,承担起各种责任!定时接种有效疫苗 ,外出最好狗嘴上戴嘴套, 系好狗绳 ,总之要想尽一切办法,最终的目的是:一定保障他人人身安全 。做不到的就别养狗了,给别人留条活路吧。“狗是真狗,疫苗是假疫苗!” 疫苗案够叫人烦心了,狗随时都有可能变成疯狗! 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没有素质的人,最好不要养狗! 否则只会成给周围无辜的老百姓带来伤害。要想养狗最好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 据统计全国每年被狗咬伤几百万人!数目惊人,所以养狗当谨慎。



如果狗主人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危及了人的生命安全,即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执行。

有人认为把狗主人的惩罚升高,更严厉些,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狗主人增强威慑力,让狗主人更加尽职尽责管好狗。还有人认为,应颁布禁狗令,禁止养狗,既能避免无辜的人不被狗咬伤咬死,又能避免狗主人受惩罚。大家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呢?


静静观天下


86岁老人的不幸遭遇,令人唏嘘。

但我不认为,谴责不良狗主人是有用的,因为有眼睛的就能看得见,全国各地,缺德的狗主太多了。

对于没有公德心的狗主,你骂的再凶,他能改变吗?

(1)城市养狗不违法的有几人?

经常有这样的事,养狗的人在公开场合,总是说自己很文明,从不遛狗不拴绳,带狗外出会清理粪便。

但实际上呢?

我可以这样说,假如100个狗主里面,有1个狗主能做到,那已经是个奇迹。

(2)养犬条例成了纸面上的条例。

国家有养犬条例,全国各地也有养犬条例,关于养狗应当遵守的规定,洋洋洒洒一大堆。

然而很可惜,没人遵守的法律,等同于没有。

这个问题和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是一样的,我也可以这样说,如今中国的成年人,极少能做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治理违法养狗,不能和稀泥。

前段时间新闻里,被狗吓了的孩子家长,和狗主打架,然后各方到小区宣传养狗条例,拉横幅,劝说狗主按规定登记,最后还免费赠送拴狗的牵引绳。

搞什么?

这样的态度下,你认为那些不守规矩的狗主,就会变得自觉遵守规定了?

显然不可能。

法律制订后,不能依靠道德力量去执行,否则必然失败。

(4)治理恶狗伤人越来越多的乱局,必须下狠手,不能你好我好大家好。

必须狠狠处罚!

遛狗不拴绳的,狗子一律没收,送入屠宰场,丰富人民群众的餐桌。

狗主抓住行拘,每餐给点白菜汤加个小馒头,然后押去打扫公共卫生,对了,还应当给他们剃个光头。

狗子伤人的,狗同样送屠宰场。

狗主重罚,不仅需要赔偿伤者医疗费,还应当判决巨额精神损失费,反正养狗的通常有钱,赔得起。

狗主还应当重判,等同于故意伤人,该判几年就判几年,让他们坐牢去反省。

结束语——

社会上违法养狗的行为,以‘和稀泥’的态度,已经不可能得到解决,唯一的方法就是严刑峻法。

其他一切都是枉然。


99随便


俗话说"狗仗人势",狗只是畜牲,它再凶狠如果背后没有溺爱纵容它的主人存在恐怕是不会闯下如此大祸以至命丧黄泉!

广东河源的钟姓老人已处耄耋之年,本当安享晚年他未曾想到一次普通的散步之举让自己遭遇了横祸。

对他造成伤害的不是人,而是邻居家中饲养的一条犬,一条突然越墙而出的恶犬。由于老人伤情严重,最后不得已医院只得对其左手截肢。



恶犬伤人从表面上看只是一起意外事件,实则不然。事发之前,伤人的恶犬就曾经咬死过村里的两条狗,被咬伤的狗更是数不胜数。有介于此,不少人也曾劝恶犬主人不要再养因为危险,但是狗主人一直视若无睹坚持要养,最终导致了此次惨剧的发生。

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就该事件来看,老人在事发之际是在正常地进行散步,而恶犬是突然从墙内窜出进而对其撕咬的。

老人的自身的行为并没有任何的过错,狗之所以能够出来伤人主要是因为其主人没有对狗采取一定的约束措施。因此,狗主人需要对老人的受伤承担完全的民事赔偿义务。不过,对于老人而言恐怕再多的赔偿也不能弥合已经对他造成的伤害。

作为一名普通人,我并不反对他人养狗,因为这是个人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不应该建立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


通城丹妹


八旬老太太,散步出门外,遭遇恶犬扑,倒地浑身筛。恶犬不客气,血盆大口开,又咬又撕扯,啃下肉几块。

家人闻信出,操棍把手抬,棒杀恶犬死,救下老太太,急往医院赶,送上手术台。性命虽保住,动脉血管坏,左手保不住,只得狠心裁。老太泪如雨,亲属人人哀。



恶犬邻居养,翻墙跳出来,自然负全责,破财来消灾。

城市养猛犬,确是不应该,一旦不小心,就会将人害,不能存侥幸,犬非人脑袋,是非分不清,畜性总发拽。


害人又害己,背时又退财,饲养恶犬者,法要学明白,别当糊涂汉,自己跟头栽,出事不得了,后悔药没买!


平淡人生一帆顺


八旬老人被烈犬咬成重伤,其情其景令人触目惊心。虽然事后老人转危为安,但却因此而留下了永久的伤痛,甚至再也不可能恢复到原有的模样了。

显然这是一起狗咬人,狗伤人事件,而事件的背后却跟狗主人有直接的关联,由于主人一时的疏忽和大意,而未对烈犬事先进行过必要的看管和监护,故而引发出了清早将老人咬伤一事,从而造成了本应不该造成的伤人事件,让老人倍受其害。同时还要去承担法律责任与赔偿一事,值得狗主人深思。

由此可见,家庭养狗一定要慎重起见,尤其是大型犬种,因其攻击力较强,加之大部份性子较烈,有时经常会出现一些咬人和伤人的事件,一旦出现这样的事件,对主人而言十分不利,既要承担受伤者的医药费用,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后果。

因此家庭养犬,最好以小型为好,一般不会对人造成危害。而大型犬尽量少养或不养为好。及使自己喜欢大型,也要矫正过来为宜,免得有时因狗咬人伤人而使自己于心不安,于心不忍,甚至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而无法言对,无法面对。需要从新审视,需要从新选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狗虽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但也不能对它过余信任,过于娇惯,尤其是那些个带有烈性性质的狗,更要严加看管,严加防范,不然这样的狗让人见了就害怕,甚至因为咬人和伤人而让人恨之入骨。当然也有一些温顺的,但毕竟大部份不太受人欢迎。

因此从安全的角度来讲,家庭还是养一些小型犬比较适合一些,而且对人不会构成威胁,是理想的选择之一,值得采用。

在此希望那些个爱狗人土,既要为自己想想,也要替他人想想。不能好坏狗不分。如能养一些小型犬,而且比较善良,比较温柔的一些品种,那么到也不失为一种乐趣。但要杜绝部份烈犬为好,做到安全起见。

总之爱惜动物和保护动物,仍要分清一些品种和类型,恶者弃之,善者养之,才能彰显保护的意义,而不是让它们随便去咬人,随便去伤人。那样是危险的,更是不可取的。需要冷静对待,需要认真看待。

最后希望所有的爱狗人土以及所有的养狗家庭,都能去正确对待,好好善养吧。

同时提醒那些个至今仍在养着烈犬的家庭,尽快改变自己的思路,而去养一些温顺的小狗吧。这样既对自己有利,也对家庭有利,同时对他人更有利。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明一事。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我想这种狗咬人,狗伤人的事件,一定会得到有效的控制,使其不在伤人,不在害人。最终让我们与狗和睦相处,与所有的动物结伴而行而共享天伦之乐吧……。

最后愿受伤的老人早日脱险,早日康复吧。并予祝老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山青水秀167193282


因为“狗是人类的朋友”这句话才导致多起“恶犬”伤人事件。

现在,我们国家虽然没有明令禁止养狗、立《养狗法》,但是各地都有“养狗规范”,给狗牵绳、上牌、大型犬套嘴套都是写进“规范”的。


然而,因为“狗是人类的朋友。”所以一些养狗人士、爱狗人士才罔顾人民的生命安全,忽视法律、法规的存在,放纵“恶狗”的恶行。既然“狗是人类的朋友”,就没有必要给“朋友”牵绳、戴嘴套,将“朋友”关进笼子里。恶狗咬人的事件就很自然的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我的狗不咬人”这是爱狗人士、养狗人士的口头禅。甚至有人将狗咬人,跟交通事故比较,认为交通事故比狗咬人的案例多,禁养狗,也应该禁止开车。简直就是一派胡言、强词夺理。现在交通法已经规定汽车上牌,有驾照,戴安全带、上保险带才能驾驶。请问你们养的狗上牌、牵绳、上保险了吗?现在就算是军犬、警犬平时不执行任务的也是牵绳、进笼的。

更让人反感的是,一些养狗人士,将狗视为伴侣、视为孩子。狗咬了人就不见主人,人伤了狗就让别人赔偿,甚至要人给狗偿命。

还有人认为立法养狗,出了事赔偿就行,这件事情,已经打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何况现在又出现了无效狂犬病疫苗事件。

综上所述,发生这养的惨事,不仅仅是恶狗咬人,应该再加上爱狗人士、养狗人士“率兽食人”。


太极云飞扬


对于狗狗你有太多的喜欢,都抵不了我对它的惊恐和抱怨。正所谓萝卜咸菜,各有所爱!但记住萝卜和咸菜都对人们构不成威胁!但狗却能够对人产生威胁!

我们说要互相尊重,但尊重的基础就是保证你的喜爱和我的不喜欢互相安全并存。那就必须制定严格的行为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都处于一个安全的边界!

昨天,外出回家,一下车就看到一只身形矫健的面似野狼的大型犬从草地上飞奔而过。看样子,营养充足,身体强壮,战斗力极强,我突然想到,我是不是能够制服它,答案是否定的,这样的狗如果向孩子扑来,下嘴就咬,即使家长都在场,也很难保证孩子不被咬伤,这样的狗对于孩子和老人的威胁巨大,即使脖子上套着狗绳,主人牵着,都有一种随时会挣脱的感觉。

那位老人就是被大型犬所伤,即使家人赶到,将恶犬打死,但仍然受伤严重,导致截肢,这对于一个86岁的老人来说,将是致命的打击。

所以应该严格制定法律法规,规范宠物狗在公共场合出现的条件,必须拴狗绳,主人必须手里牵着,戴嘴笼,随时要清除宠物粪便等,对于大型犬类应该禁止在公共场合出现。

严格宠物伤人事件的处罚,狗主人不但要赔偿经济损失,还要对狗进行灭绝处理,情节严重的狗主人要付刑事责任。

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对于出现在公众场合的狗,如果没有采取拴狗绳戴嘴笼等安全措施,人们可以随时举报,报警。对于举报人要进行一定的奖励!

狗是人类的朋友,但再好的朋友都有反目的时候,何况是畜生,对此还是应该严加防范。


寐语小筑


养狗随着这次假疫苗的爆发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不少人开玩笑说狗是真的,疫苗可能是假的。狗对爱狗人士来说是好朋友,但是确实也存在很大的风险,这个确实需要养狗者注意。由于爱好不同,有的人喜欢养大狗,烈性狗,其实这种狗真的需要好好的管控,一旦失控就可能造成大的危害。这个案例是一个老人,其实不少孩子被烈性狗咬死的。

现在各个城市都被养狗所困扰,不可否认一些人有养狗热情,但是由于现代城市房价高昂,大多数家庭家里面都很难有足够的空间供狗生活,所以经常有一些狗被放到外边去。很多烈性狗天性中就具有很强的攻击性,一旦控制不当就会出现咬伤甚至咬死人的事件。就算一些小狗也会出现咬伤人的事件。狗还有一个特征,那就是其可能携带致命的狂犬病毒。

狂犬病是100%致人死亡的恶性疾病,一旦发作基本上没有生存的希望,所以除了咬伤这个还是一个最大隐患。近期长春长生出现了假的狂犬病疫苗,让很多人揪心。确实疫苗是最后的防线,这个防线失守一旦被狗咬伤就只能期待上苍这个狗没有携带狂犬病毒了。总体而言狗是比较危险的,大家爱狗可以,但是一定要管控好自己的狗,并且要给自家狗及时注射狂犬疫苗。

现在不少人建议强化养狗的立法,强化养狗者的附带责任,大家有什么意见可以一起讨论。


深度军备


回答这条问题之前我先讲个故事吧。

两亿年后的地球上,一队考古学家在一次考古活动中发现了一块化石,经过专家鉴定后,鉴定结果让全世界震惊了,这居然是一本来自史前文明留下的笔记本,这是人类首次发现史前人类存在的直接证据。


全世界的考古学家对这本笔记本展开了紧张的破译工作,两天后,一段来自史前人类的记载跃然呈现在了公众面前:


我是Arsenic醉人,

到今天为止距离肥胖危机爆发已经过去了两年零六个月,人类还是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是的,我想人类文明已经走到了尽头。

肥胖引发的各种心脑血管疾病已经让全世界各地的医院人满为患,有的医院门口甚至排起了50公里长的长龙,开始的时候还好,到后来这些为了争夺医疗资源的人们开始大打出手,最后终于引发了新的世界大战。

肥胖和战争夺去了地球上百分之九十九的生命,作为人类为数不多的幸存者,我想我大概也快撑不下去了………………



具权威专家 砒霜 称,

史前文明最终走向灭亡的真正罪魁祸首是猪肉,猪肉和一些高脂肪含量的食品的大量摄入间接的导致了史前人类的大灭亡。

砒霜,还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就是寻找猪肉的替代品,最终给出的答案是

狗肉。

狗肉一种高蛋白,高营养价值,低脂肪含量的理想肉类,如果用狗肉取代猪肉成为史前人类的主要食用肉类的话,史前人也不至于走向大灭亡。

其实史前人类也有人想过这个问题,比如一些先进人士在“玉林”创立的“玉林狗肉节”,这就是历史留给史前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但是他们并没有把握住,原因来自一些“爱狗人士”的阻挠,

所以,“爱狗人士”和 猪 才是大灭亡的罪魁祸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