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上演「農夫與蛇」 員工盜用老闆銀行卡

四川手機報7月25日訊(記者 劉瑞強)李芳在成都青白江區開了一家餐廳,見員工手機摔壞,便好心將自己手機借給員工使用,結果卻導致自己損失了1萬餘元。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了這起信用卡詐騙案。

餐廳上演“農夫與蛇” 員工盜用老闆銀行卡

資料圖

張俊不小心將手機摔壞,便用餐廳的座機打電話。餐廳老闆李芳出於好心,將自己用過的一部手機交給其使用。張俊拿到手機後,發現手機相冊裡有李芳身份證照片,隨即在手機上下載了支付寶程序,登錄時點擊“忘記密碼”,然後輸入了李芳的身份證號碼,重置登錄密碼。張俊登錄李芳的支付寶賬號後,發現其賬戶餘額為零,但是綁定了一張農業銀行卡。

張俊沉迷網絡賭博遊戲,此時想到盜取李芳農業銀行卡里的錢進行賭博。在用支付寶充值的時候,需要輸入支付密碼,他回想起一個月前,向李芳借錢時,李芳當面微信轉賬,誤將轉賬金額輸成了微信支付密碼,於是張俊就試著輸入了這個密碼,竟然成功了。截至2018年4月11日,張俊通過李芳的支付寶賬戶,以及利用支付寶螞蟻花唄透支,前後向遊戲充值共計1萬餘元。

2018年4月12日,李芳使用微信錢包時,發現農業銀行卡里面的錢不翼而飛,經查詢後發現有可能是自己員工張俊所為,便追問張俊。張俊矢口否認,李芳只好選擇了報警。

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檢察院經審理認為,張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騙取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張俊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檢察官提醒大家,在將自己的手機外借時,一定要確保手機內無涉及個人隱私信息的資料,另外在輸入支付密碼時,要注意遮蔽,防止他人盜用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損失。(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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