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两男子因遛狗起冲突,一人受伤脑震动住院医治,你怎么看?

卜2013211


昆明两男子因遛狗起冲突,一人受伤脑震荡住院治疗,都是遛狗惹的祸,都是遛狗不牵绳惹下的祸端。

8月6日昆明甄先生在上班路上经过一小区,一只泰迪犬向他冲过来,本能的自我保护,甄先生踢了冲过来的小狗,恰巧被后面赶过来的狗主人看到了这一幕,愤怒的狗主人对甄先生一顿拳脚......狗主人有些冲动了,遛狗不牵绳本身就不对,惊吓甄先生不道歉也就罢了,还练起来全武行,这回事情严重了。脑震荡是颅脑损伤,如果是法医鉴定的结果,狗主人不仅是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花钱了事那么简单,狗主人已经触犯了法律,轻伤也要判1----3年的徒刑。
喜欢养狗不是错,做文明养狗人才好,遛狗牵绳对狗不是束缚而是一种责任,自信没有错,用在狗狗这就不行了,毕竟它是畜生也有驾驭不了的时候。近些年因为遛狗不牵绳的纠纷时有发生,不牵绳狗狗肆无忌惮的玩耍,不仅惊了路人,还吓到了老人和孩子,狗主人的赔偿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倾家荡产。好多人谈狗色变,其实不是狗的错,是养狗人的不自觉行为造成的。
重要事情说三遍,遛狗牵绳,遛狗牵绳,遛狗牵绳吧,为狗狗的安全,为自己的不必要烦恼,为和狗狗在一起时的美好时光......


小眼睛宽世界


这个新闻我也看到了,甄先生在小区出于防卫踢了一脚向自己冲过来的泰迪犬,结果是被后面赶来的主人殴打成脑震荡住院治疗。现在的人们不但受着恶犬的骚扰和伤害,还要防备着狗主人的违法打击,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我的看法是:

1.甄先生踢泰迪犬无措。面对突如其来的可能对自己造成伤害的泰迪犬,甄先生本能的踢了它,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

2.狗主人先犯错。狗主人在小区遛狗没有牵狗链,已经违反了《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即携犬外出,为犬只束犬链、挂犬牌,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违反这一条,是要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如不改正,要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我以前代养外出朋友的萨摩耶,叫饭团,朋友再三交代,这狗牵出去爱扑人,一定要牵好,别吓着别人。我每次牵它出去遇到人总是把狗链放到最小,就是怕吓住别人引起纠纷。

3.狗主人殴打甄先生致其脑震荡住院,如果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狗主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4.最近,狗咬人事件频发,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养犬人不严格遵守养犬管理条例加上养犬管理机构疏于管理,这极易引发养犬者和群众的矛盾,一些地方出现了下毒饵毒狗等以暴制暴的事件正是这种矛盾的集中显现。

5.政府养犬管理部门及新闻媒体应做好正确舆论引导工作,多宣传养犬管理条例,做到家喻户晓,及时处理违反养犬管理条例的行为。

总之,我们都要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文明养犬,发生纠纷是正常的,但要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一切行为以法律为准绳,毋庸置疑,等待这位泰迪犬主人的是法律的惩罚。

如有不同意见,欢迎讨论,谢谢!


碳酸钠516


重庆甄先生,脚步急匆匆,上班恐迟到,罚款挨批评。

某一小区过,街上人成群。一条泰迪狗,没有拴狗绳,呲牙又咧嘴,朝着自己冲。来不及避让,狗已到脚跟,先生本能起,挥脚略使劲:畜

生瞎了眼,怎能对人冲。

泰迪嗷嗷叫,好像在喊痛,狗主随后到,一看怒行凶,二话也不讲,箭步向前冲,挥拳如雨落,揍打甄先生,鼻孔流了血,两眼全部肿,脸上青又紫,直喊脑袋昏。



路人忙劝架,报案民警行。甄先生进院,一查吃一惊,打成脑震荡,住院要打针。

狗主被带走,拘留关牢中,掏钱把人诊,还会要获刑。


遛狗不拴绳,护狗发神经,拳头打天下,自以为英雄。其言比狗蠢,其行胜狗凶,获刑又赔款,脚踩两头空。

好好人不学,偏偏学畜牲,秃子欲打伞,最终没打成。蚍蜉欲撼树,真是做美梦!


平淡人生一帆顺


又是“为狗”伤人事件!又是一个把狗当上帝的人!
最近看到狗狗咬人事件频发,为什么这些养狗的还是不长记性呢?出门遛狗栓狗链这是对狗狗负责,更是对广大民众负责!



也许爱狗人士会说,我家狗狗很温顺不咬人,冲着你跑过去并不一定是想咬你,而是喜欢你,过去舔舔你而已。(在这里说一下狗狗口水上也有细菌和病毒的,要是刚好舔到伤口也是要去打狂犬疫苗的)。还有狗狗突然朝你跑过去这举动对于那些害怕狗狗的人简直是一种噩梦。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人,平时见到狗都是大老远走开,何况是一条狗狗冲着自己跑过来!
而且事件中男子看到狗狗朝自己冲过来,抬腿一踢。这是一种人在面对自己造成威胁的事物做出的一种本能反应。因为很多人看到狗狗冲过来,都会大声呵斥,或者做出丢东西,跺脚的举动,这些都是为了希望把狗狗赶走。因为遇到狗狗朝自己冲过来是不能跑的,越跑它越追你!所以男子踢狗只是相当于一种自卫做出的本能反应。


最后呼吁所谓的爱狗人士文明养狗,出门遛狗记得栓枸链或者带嘴套,对他人负责!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对于这些因不带狗链造成伤人的事件重罚,负全部责任,并没收作案工具!你管不了自己狗狗就由别人来管了!


邕城小龙


你好,我是训犬师飞哥,一名来自河南焦作的职业训犬师。

遛狗不栓牵引绳,首先,这是狗主人的问题。

现在很多城市都实行了,养狗积分制,如果你遛狗不牵绳子,是会处以500到200元的罚款,而且会把狗给你没收,学习以后才能把狗给你。这个方案实施以后,遛狗牵绳子,从20%增加到了80%。我个人认为这个是非常好的。

那么其次,对于这件事情,我们要分析一下,我们中国有句话说的好,叫什么人养什么样的狗,人都这样暴躁,那么别说狗了,有人喜欢狗,就有人怕狗,把狗踢开,仅仅可能就是下意识的行为。但是狗主人上去殴打就是他的不对了,不管怎么说,打架是不对的。

并且这件事情的责任,我觉得大部分都应该在狗主人这边。

如果你把你的狗牵好的话,是不可能有这样的事发生的。

那些遛狗不牵绳子的,很多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吓到老人赔好几万,撞到豪车赔好几万,扑到小孩子打个针好几千。所以说,遛狗不牵绳子的代价是很大的,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小区里。

如果你要释放狗的天性,那么我建议在没有人的时候,或者是深夜里的小区,或者是周末带狗去郊外,这些都可以,但是,在城市里面遛狗,带绳子是必须要的,而且,我们也要清理狗的大小便。养狗文明的时代马上就要到来,在人狗冲突越来越大的现状里,我们是需要一些痛来提醒各位的,不管是养狗人与不养狗人,都要理性看待,狗,这件事。

我是训犬师飞哥,喜欢我的回答,请关注并点赞,谢谢。有训犬的疑问,可以在下方评论留言或者私聊我。


训犬师飞哥


我个人认为狗主人打的对,不怕喷子们喷,首先金毛泰迪和二哈是全世界公认的温顺宠物犬,本人也不是爱犬人士,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尤其是对人没有攻击性的动物不好吗,国外尤其西方国家几乎家家都养宠物犬而且好几只,大型的特别多,而且还有小动物收容所,遗弃宠物狗是犯罪,没听什么宠物狗被打或宠物狗咬人的复面新闻,怎么一到中国怎么就变成吓到小孩吓到大人吓到老人和打架事件,小时候在农村什么大狗,驴,马没散养吓到谁了,现在的人太自我,太自私太自以为是了,沾边就赖,如果说真是咬到了,狗主人必须道歉并赔偿一切损失,到那讲都是这个理


手机用户93587958444


我震惊于中国人偏激,我厌恶于网络的暴力!几起恶狗伤人事件就成为一些键盘侠的炒作,喷粪目标!我发现中国人太非左即右了,什么事情非对即错,狗咬人就杀狗,几个贪官贪污就认为所有公务员都是吸血的贪污犯,百般侮辱刁难,老人跳广场舞就一味反对所有合理健身的老人!难道这就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当爱狗疯子,恶心的老年人这类词语长期存在于网络,后果是可怕的!

其实一些的最终解决方案都是加强管理,德国人养狗是要申请的,由专门机构对养狗人进行审核,发现虐待狗狗的行为立即取消养狗资格!中国应该少点运动多点法制,少点谩骂多点尊重


凡124477948


打人者从法律上来讲负全责!但是,被打者倒霉活该,打的不冤,泰迪(贵宾)大家都知道典型的属于贱贱的狗,神经质,嘚瑟喜欢突然朝路人或者其他动物乱叫,但是不会有攻击性,被打者抬脚就踹狗,说明此人性格有问题,既然能踹狗那么早晚也会踹小朋友的,打他就对了!


rqtommy


首先岀门遛狗不拴绳是狗主的严重的错误,如果拴绳,狗就不会冲向路人凶吠。狗不向路人凶吠就不会有路人给狗飞踢一脚情况出现,没有给狗飞踢一脚也就不会有狗主向路人打架的情况发生。其次,路人踢狗那是正当防卫,如果不踢飞狗,也许就会被狗咬伤,被狗咬伤后情况就严重了,如果使用到假疫苗有可能被至命。应该说路人踢狗是正当防卫,无可厚非!第三,狗主是养狗害人,出门遛狗又不拴绳,狗看到路人还对路人进行攻击凶吠,上班路人奋起自卫反击后狗主又对上班的路人进行欧打,这应该算是故意伤害,因此狗主必须负完全责任。上班路人可以起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如风的往事


这个事件在没颜值铲屎官看来责任完全在犬主,首先为狗狗佩戴牵引是文明养犬的重要体现之一。 如果狗狗冲向他人肯定是没有佩戴牵引,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狗狗,由于自身的恐惧或气愤出于本能的踢一下狗狗其实是常理、狗主人的狗被踢属于活该。 也许有的人会不认可我的说法, 但作为一个养狗人,我明白有的人不喜欢狗狗狗狗影响到别人被别人踢了一脚没有任何话说, 在我家狗小的时候由于一次意外狗狗挣脱了牵引, 去找别人, 我主动说的您踢它一脚就行, 人家也每没有踢,我觉得这样并没错。不是不爱我的狗,而是因为我的狗确实影响到了他人是我的责任。

在我看来狗主 还对别人进行了人身攻击更是错上加错, 爱护狗狗没错,但你的狗狗确实影响到他人了!错在自身有什么资格殴打打别人, 对于这种行为铲屎官非常气愤,建议严惩。卧室没颜值铲屎官,一个真正的爱狗人士, 提倡文明养犬, 抵触错误养狗行为, 爱狗没错, 但更重要的是学会管理狗狗让狗狗更好的生活在人类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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