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買房,今房產商捲款跑路,拿不到房還要交房貸,該如何申訴

我在三年前買了房子,

到現在房子還沒有建好。

沒房子住還要交房貸,

更使我呆若木雞的是,

房產商捲款跑路了!

宛如晴天霹靂!

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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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三年前買房,今房產商捲款跑路,拿不到房還要交房貸,該如何申訴

三年前買商品房,現在早已過了交房日期,卻遭遇房產商捲款跑路,現在房子沒建好,我不但拿不到房子,還要負擔房貸,請問該如何申訴?

A1:

你好!你可起訴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商品房買賣合同》被解除導致按揭貸款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可以解除按揭貸款合同。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根據你的陳述,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屋建成之前,捲款跑路,屬於違約,購房者可以此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你可以一同要求解除與銀行之間的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關係。

Q2

三年前買房,今房產商捲款跑路,拿不到房還要交房貸,該如何申訴

我是河北邯鄲某小區的一名業主,小區現在還沒有業主委員會只有物業公司,業主覺得物業費過高要求成立委員會,業主委員會還沒成立之前,物業私自安裝梯控來收取物業費,現在好多業主只能走樓梯回家,物業公司這樣做合法嗎?業主應該怎麼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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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你好!物業公司的行為不合法。業主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五條規定,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範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根據你的陳述,你們小區中,建設單位應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物業公司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然而,物業公司故意利用電梯控制器操縱電梯,致使業主不能使用電梯,由此逼迫業主繳納物業費的行為,屬於違約行為,業主可以向主管部門投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Q3

三年前買房,今房產商捲款跑路,拿不到房還要交房貸,該如何申訴

借款人死亡,家人不承認借款怎麼辦?借條上只有借款人簽名,沒有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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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你好!如果借款人留有遺產,你可以要求遺產繼承人在繼承的範圍內償還債務。如果對方拒絕償還借款,你可以向法院起訴。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因此,如果借款人留有遺產,已經發生繼承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的遺產繼承人在繼承借款人遺產的範圍內償還出借人的借款。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第二條的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以及第十六條第二款:“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說明,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之規定,你應當對訴爭借款事實是否發生承擔舉證責任。

Q4

三年前買房,今房產商捲款跑路,拿不到房還要交房貸,該如何申訴

兩天前,我被人欺騙用幾千元錢買了一臺質量很差的電腦,微信給他轉的賬,沒有他的聯繫方式,聯繫不上他了,轉賬留言也不回,我能報警嗎?我能運用法律維護我的合法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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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您好!你的情況應當屬於民事糾紛,建議可向市場監管部門(工商部門)投訴或直接起訴。

本案是否屬於民事欺詐或者刑事上的詐騙罪,要根據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欺詐程度如何、有無履約能力以及是否有實際履約行動等等來判斷。從本案來看,行為人的違約行為並不能表明其具有非法佔有為目的,涉案金額也較少,因此最多屬於民事上的欺詐,不構成詐騙罪。由於是民事上的經濟糾紛,即使你報警,公安機關是不會介入的。

你通過微信與賣家達成買賣交易的合意且支付了貨款,你與對方形成買賣合同關係。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由於對方交付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電腦,你可以要求選擇退貨並且賠償您的損失(如您花費的運費等)。如果對方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經營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你可以要求增加賠償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購買商品的價款的三倍。如果對方屬於經營者,你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工商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如果是個人,你只能選擇向法院起訴。但是,考慮到你沒有他的聯繫方式,無論選擇哪種方式,追回損失可能有一定難度。

Q5

三年前買房,今房產商捲款跑路,拿不到房還要交房貸,該如何申訴

租房前詢問房東同意養寵,剛住進幾天就要求房客搬走,以寵物吵鬧為由,咄咄逼人。寵物並沒有吵到鄰居,也沒有吵鬧。租房時沒有簽訂租賃合同,這是否違法?房東的做法,是否違法?一開始同意養寵,剛住進幾天就讓人搬走,是否要賠償租客方方面面損失?能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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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你好,沒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不違法,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房東違約,可以要求房東賠償損失。

不知道你們是否約定租賃期限。根據《合同法》的第二百一十五條和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由於你們沒有簽訂租賃合同,如果租期在6個月以上,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根據法律規定,不定期租賃的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因此,房東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必須要給你一定準備時間,你如果起訴房東,恐怕難以獲得支持。如果你們的租賃期不足六個月,儘管沒簽訂租賃合同,房東仍應按約履行。考慮到房東之前同意過你養寵物,之後又違背承諾要你們馬上搬走,這無疑有違你們雙方約定和誠信原則。你可以要求房東給予一定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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