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事」食人的“黄金花”

「法律故事」食人的“黄金花”

食人的“黄金花”

李大壮的尸体重见天日的时候,花开得正艳,老黄被刑警押着,双眼直勾勾的,不知道望着哪里。

「法律故事」食人的“黄金花”

“大抵美丽的东西都是要吸人骨髓的!”,老黄在接受审讯时莫名冒出这么一句。

“所以你就杀了李大壮?”

“嗯。”然后再也不说一句话了,审讯已无法进行下去。警察只好去审共犯花老三。

花老三倒是一五一十全说了。

据花老三交代,老黄是去年三月份加入的,而他自己那时已经收回了种植“黄金花”的第一批回报。花老三口中“黄金花”就是罂粟。

「法律故事」食人的“黄金花”

“你的罂粟果实卖给了谁?”

“石老板!”

“石老板是谁?”

“这我也不晓得,只晓得他姓石,这个黄金花还是他告诉我的。我当时听到‘黄金’这两个字眼,立刻被吸引住了。”

“哦,那你还知道其他关于这个石老板的事情吗?”

花老三连忙澄清:“天地良心啊,我要知道我早就交代了!”

警察摆摆手:“你接着往下说。”

“老黄加入以后啊,我把去年剩下的‘黄金花’种子卖给了他。他在山上紧邻我种的地旁边开了一块地,就种上了,还搬到山里跟我一起住。七月初的时候,我将石老板带上山看我们种‘黄金花’,顺便也让老黄认识认识。石老板看了后高兴地直说,等结果实了要给我们丰厚的报酬。”

“你们俩就不怕村里人知道?”

“怎么不怕,我从小胆子就小。不过老实说,咱这村这么偏僻,有见识的也少,哪有人知道种这个犯法,要不是李大壮的事……”

“你还不知道错?!”警察质问道,“快说说受害者李大壮吧”,警察转移话题说道。

“嘿,我真不知道这家伙怎么进的山,估计是偷偷跟着老黄上来的,老黄刚把黄金花卖了钱,乐傻了,连有人跟着都察觉不到。”

“我记得那天晚上天黑呀,还安静,我正搁那睡觉呢,突然老黄一嗓子吓得我……他跟我说有野兽,我紧张,抄起棍子和手电就冲了出去追那东西。”

「法律故事」食人的“黄金花”

“好家伙,乍一看我还以为是野人,跑得挺快,我跟老黄左右包抄才拦住了他,哪成想用手电一照,原来是李大壮!这李大壮,在我们村好吃懒做可是出了名,这小子不知怎么认识黄金花。当时,我们劝他也来种黄金花,他不干。还笑嘻嘻地狮子大开口问我们讨八成的利,而且是每次都得八成,不然他就报警。我是真没想杀了他,打算着拉他进屋给他哄上船,可老黄说就给他八成,让他到草棚详谈。”

“我一听这哪行,剩下两成算个什么?但老黄像是拿定了主意。李大壮高兴地转身就往草棚走。”

“接下来,老黄呼地冲上去,对准李大壮后脑勺就是一棍,李大壮身子一下子就软倒了,也不知道死没死!”

“后来嘛,我跟老黄把他埋花下了。”

“那老黄为什么杀他?”

“这,你们只有去问他!”

警察脸一板,花老三叫道:“啊!我想起来了!”

“那晚埋了李大壮后,我俩因为害怕,一宿没睡。我哆哆嗦嗦问老黄怎么就把人杀了。”

“他说:‘是它让我杀的!’”我问他,“‘它’是谁?”

“他说是黄金花,是花要吃人肉吸人血,所以他杀了李大壮作祭品。”花老三一撇嘴,“当时,他跟疯了一样。”

「法律故事」食人的“黄金花”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石老板”等人都被警察缉拿归案,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点评

本案是一起因非法种植罂粟谋利被发现后引发杀人的案件,教训是惨痛的。

罂粟在我国是被严令禁止私种的。被严令禁止私种是因为罂粟是制取毒品的重要来源,许多家庭因为毒品而支离破碎,许多人因为毒品而走向万恶的深渊,所以罂粟被称为吃人的“恶之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51条规定,种植满500株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不满500株的给予拘留或者罚款。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植物,绝对不要私自种植,切不可以身试法,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图文:池州市司法局 梦飞

「法律故事」食人的“黄金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