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街道廣大羣衆的一封信

致街道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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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信

致街道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繼農村土地“三權分置”重大制度創新之後,中央部署的又一項管長遠、管全局的重大改革;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重大舉措。為確保改革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改革的各項工作內容告知如下:

一、什麼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在堅持集體所有制的基礎上, 以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為目標,以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合法權益為核心,以股份合作為主要形式,通過清產核資、成員界定、資產量化、股權設置、股權管理、收益分配等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把農村集體所有的各類資產(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以股份或份額的形式量化到本集體成員,使資產變股權、資金變股金、村民變股民。通過創新集體經濟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實現對集體資產共同管理、監督和收益分配,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富裕、農村繁榮。

二、開展農村集體產權股份改革的目的是什麼?

通過改革,明確集體產權屬於“成員集體” 所有、由集體經濟組織代表“成員集體”行使對集體資產的支配管理權利、集體產權用益歸集體組織成員所有。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通過改革有利於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活力,有利於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有利於增添農業農村發展的新動能。

三、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資產範圍有哪些?

集體財產主要包括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其中經營性資產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性收入的重要來源,也是折股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的主要部分。

四、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關鍵是什麼?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界定是關鍵。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界定是此項改革的實質性問題,也是改革的難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界定原則是: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範、群眾認可,要統籌考慮戶籍關係、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對集體積累的貢獻等因素,堅持有法依法、無法依規、無規依文件、無文件由群眾議決,既要得到多數人認可,又要防止多數人侵犯少數人權益,切實保護婦女合法權益。

五、集體資產股權設置、分配和管理原則是什麼?

以成員股為主,原則上不設置集體股。成員股可由集體經濟組織依據當地情況設置,可以僅設置人口股,也可以根據人口數量和成員在集體內的勞動時間及貢獻,分別設置人口股和農齡股(勞齡股)等,具體設置方案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代表)大會決定。股權實行靜態管理方式,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的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等權能。

六、改革後的集體資產如何運營?

改革後的集體資產實行市場化運營,可由成立的集體經濟組織自主經營,也可採取承包、租賃、託管、聯營、股份合作等形式由其它主體經營或與其它主體聯營,也可以聘請職業經理人管理運營。無論哪種經營方式,都要有利於集體資產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並實現可持續利用。

七、如何處理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和集體經濟組織的關係?

三者相互獨立,又密切聯繫。村黨組織是領導核心,對其它二者起領導和監督作用;村民委員會負責社會管理、公益事業和公共事務;集體經濟組織是集體資產管理主體,負責管理運營集體資產,開發集體資源,發展集體經濟,併為村級組織履職提供必要的經費,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所需的資金。

總之,這項改革的重要目標就是要保護和發展農民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合法權益, 使廣大農民的物質利益和民主權利都有獲得感。因此,需要大家共同參與,民主決斷,很多工作要由農民群眾來民主討論決定,所以也請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到這場改革中,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成為這項改革的參與者和受益者。我們相信,有你們的共同支持和熱情參與,街道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一定能夠按期完成,取得圓滿成功。

蘭山街道辦事處社區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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