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公安局掃黑除惡通緝令(二)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精神,我市公安機關對我市第二批8名涉黑涉惡在逃人員進行懸賞通緝,敦促其於2018年8月31日前投案自首,希望在逃犯罪嫌疑人能夠認清形勢,早日伏法,爭取寬大處理。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提供線索,發現犯罪嫌疑人及時舉報。
從即日起,對提供準確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抓獲此次懸賞通緝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熱心市民,將按相關規定給予500元至5000元人民幣的獎勵,並對其身份信息嚴格保密;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將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對隱瞞、包庇、窩藏在逃人員,為其逃避提供便利條件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主動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將依法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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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電話:
110
0379-63133482
17737738415
犯罪嫌疑人早日自首
爭取寬大處理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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