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拍:司機掛倒電動車逃逸被拘留10天

7月29日,重慶忠縣一名小貨車司機掛倒一名騎摩托車的男子後,選擇的是逃逸,結果不僅保險賠不了,他還被罰款1000元拘留10天。當天事發路段的監控,拍下了肇事那一瞬間。

今年7月29日早上8時30分,忠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值班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一輛小貨車在城區巴王路將一輛兩輪電動車掛倒後逃逸,兩輪車主受傷。

監拍:司機掛倒電動車逃逸被拘留10天

車禍現場。

民警接到報警後,迅速趕到現場展開處置。傷者聶某反映稱,肇事車輛是一輛輕型倉柵式貨車,但車牌號沒記住。民警感到十分納悶,事發現場處於城區繁華地段,沿線監控很多,機動車出現逃逸的情況很少見,難道肇事貨車有問題?

辦案民警迅速調取了路面監控視頻,確認了肇事貨車車牌號為渝D95***,且車輛保險和檢測記錄都很正常。

隨後,民警電話聯繫到了車主劉某,劉某很快承認了自己逃逸的事實,並告知民警說,事發時他在車上。

民警調查得知,事發當天早上,劉某讓駕駛員袁某駕駛自己車牌號為渝D95***的輕型貨車到城內拉貨,在經過巴王路實驗小學經綠燈路口時,袁某因變道時沒有觀察,貨車左後部將聶某騎行的兩輪電動車掛倒,致聶某倒地受傷。

事發後,袁某發現異常詢問車主劉某怎麼辦,劉某通過車輛後視鏡看到聶某自己站了起來,認為聶某沒怎麼受傷,應該不會報警,並且自己的行駛證並未帶在車上,擔心被交巡警罰款,於是讓袁某不要理會,駕車駛離了現場。

劉某與袁某心懷僥倖,殊不知自己的行為已經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民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駕駛員袁某處罰1000元拘留10天。劉某、袁某對自己的不懂法和一時衝動後悔不已。

民警提醒稱,發生交通事故後,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逸,逃過一時,不能逃過一世,最終也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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