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9岁男童掉入窨井内身亡,包河区重点局一工作人员获刑!

2017年4月,合肥9岁男童走失后不慎掉入当涂之路施工路段窨井身亡。事后相关责任人被控制,近日,最新消息,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一工作人员因为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案件回顾

2017年4月11日,合肥市包河区当涂路附近道排工程施工现场,小明放学时恰好经过此处,从一处仅有木板遮盖的窨井跌落,导致溺亡。过了许久,家人见孩子放学后没有回家,在附近找了一夜,以为走失或者被人拐卖,于是在第2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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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警方在监控录像中看到孩子掉入工地的下水道中,于是赶紧与消防部门共同配合进行营救,但不幸男童掉入下水道时间过久,已经窒息死亡。遗体被打捞上来后,孩子的家属无法接受,认为孩子可能是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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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

辖区公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此事。据了解,事故路段本身是在封闭进行道排工程施工。因为附近有一所小学,接送孩子的家长觉得工地封闭不方便,为了抄近路,人为破坏了封闭设施,使得原本封闭的路段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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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监控录像中,警方发现,事发当日下雨,路面湿滑,死者小明放学后独自穿过该施工现场,在路过涉案下水道时,木板断落,掉入下水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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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侦查,警方认定这是意外事故。孩子没了,家长无法接受。

2、案件处理

“4·11事故”调解委员会就在关键时刻组织起来了。整个谈判过程进行了整整3天,死者家属才接受了孩子是意外死亡的事实。但是,孩子父母认为工地安全措施隐患导致孩子意外身亡,要求赔偿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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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赔偿数额悬殊,施工方与孩子父母陷入调解僵局。

包河法院民一庭庭长邱成霞也在调解委员会之列,看到如此僵局,她一边安抚受害方家属情绪,一边表明自己的法官身份,通过法律规定的阐释,给孩子父母提出合理赔偿范围的中肯建议。另一方面,调委会成员也给施工单位做调解工作,不断将双方的差距缩小。最终,双方确定了赔偿数额为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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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小时后,双方正式签署调解协议。为了使纠纷一次性解决不留隐患,包河法院还在现场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保障了该事件的后续履行。

事后相关责任人被控制,近日,据媒体最新消息,合肥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因为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来源:AHTV第一时间、万家热线、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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