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 博州纪委监委

博州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博州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5起典型案例是:

1. 温泉县哈日布呼镇玉祖尔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吾秀尔·阿木提套取民政救灾款和惠农补贴等问题

2014年,吾秀尔·阿木提将一贫困户的10只扶贫羊给其孙子养殖,未兑现约定的每只羊每年向贫困户返还收益180元,10只羊也不知去向。同年,7名贫困户将70只羊托养给3户养殖户,约定按年返还收益,吾秀尔·阿木提明知3户养殖户将扶贫羊卖掉,没有采取措施制止,致使7名贫困户的70只羊无法追回,也没有享受到任何收益。2014年、2015年,吾秀尔·阿木提虚报玉米种植面积1323亩,违规享受玉米良种补贴11230元。2015年9月,吾秀尔· 阿木提利用职务便利,伪造69户救灾款发放名单,套取民政救灾资金20700元据为己有。2018年6月,吾秀尔·阿木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温泉县查干屯格乡查干苏木村党支部原书记费希根重复享受安居富民房政策等问题

2016年,费希根利用职务之便,冒用该村贫困户马某名义新建安居富民房,重复享受补贴款48500元。2017年,贫困户马某申请建设安居富民房,费希根又与王某(不在该村居住的贫困户)协商,违规将王某的建房指标转给马某使用。2018年5月,费希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博乐市青得里镇塔布勒村党支部原第一书记阿勒腾别克·马沙巴依、党支部原书记木拉提·努尔布力、村委会主任吐拉尔汗·巴扎尔汗违规变更使用扶贫资金问题

2016年,青得里镇塔布勒村实施19.5万元家禽养殖扶贫项目,为本村10户贫困户购买6500只土鸡苗发展养殖。该村擅自改变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违规使用7.6万元为37户一般户购买12300只鸡苗,其余款项用于为贫困户购买土鸡苗。2018年5月,阿勒腾别克·马沙巴依、木拉提·努尔布力、吐拉尔汗·巴扎尔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博乐市小营盘镇副镇长骆志成、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主任巴德西对安居富民房政策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7年,该镇在安居富民房项目实施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28户群众重复享受安居富民房政策;违规操作,以27户群众名义套取安居富民房补助用于该镇基础设施建设。骆志成、巴德西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5月,骆志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巴德西受到记过处分。

5、精河县托里镇党委委员达·那生德力格尔、城建办主任张伟优落实扶贫工作不力问题

2018年3月,精河县在检查扶贫工作时发现,托里镇有5户精准扶贫户安居富民房未按时完工,造成群众不能按期入住,影响脱贫成效。达·那生德力格尔、张伟优对此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此外,张伟优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达·那生德力格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6月,张伟优受到记过处分。

以上典型案件暴露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动机不纯、利欲熏心、弄虚作假,不收手、不知止;有的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随心所欲、随意变更项目内容;有的工作作风漂浮,监管形同虚设、放任违规行为发生,造成侵害贫困群众利益问题屡有发生,与党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背道而驰,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腐蚀了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啃噬了群众的获得感。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真抓实干、埋头苦干,逐级压实责任、强化措施,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精准监督上,持续深化群众工作督导,盯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欺上瞒下伸黑手”“掩耳盗铃打擦边球”“公器私用讲人情”“为官不为不担当”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监审:赵良英 编审:符艳平 编辑:邓世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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