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盂县“某摩托车俱乐部”成员多次急速飙车 遭查扣

2018年8月1日,盂县公安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李某、高某某、李某某、陈某、李某、姜某某、高某某、刘某某等人驾驶各自的摩托车聚集在县城新广场、文化中心等地进行“炸街”并于当日下午从紫轩国际出发到我县西部、北部乡镇路段进行急速飙车,

掌握此情况后,县局组织巡警、禁毒、网安、防暴等部门精干警力,迅速查缉布控,最终在县城西城武路段将该团伙查获。

阳泉盂县“某摩托车俱乐部”成员多次急速飙车 遭查扣

所谓“炸街”,意指开跑车或改装排气的车辆时猛轰油门或急加速,发动机、排气筒会发出的巨大声响,驾驶者通过这种方式吸引注意。

经查:

2018年6月至7月之间,“某摩托车俱乐部”微信成员多次在盂县新广场、文化中心等地进行“炸街”、飙车。2018年8月1日,该微信成员李某(男,25岁,盂县人)、高某某(男,19岁,盂县人)、高某某(男,20岁,盂县人)、李某(男,26岁,盂县人)、陈某(男,24岁,盂县人)、刘某某(男,28岁,盂县人)、姜某某(男,31岁,黑龙江人)、李某某(男,20岁,贵州人)等微信成员骑行摩托车从县城出发,途径东梁、西烟、西潘、上社等路段时进行急速飙车(车速达到每小时90—150公里),之后返回盂县城西城武村路段时被公安民警查获。上述几人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现违法嫌疑人李某、高某某、李某某、陈某、李某、姜某某、高某某、刘某某等人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已被盂县公安局治安处罚。

私自改装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在道路上耍车技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并且这类“炸街摩托车”大部分都没有购买保险,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也只能车主自己承担。

最后,盂县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违法飙车是法律严厉禁止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道路交通的安全,切勿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飙车,切勿因追求刺激和炫酷而害人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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