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小聰明辦假證 弄巧成拙被拘留

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記者

孫濤通訊員王軍紅)近日,岷縣法院南川法庭在審理一起離婚案件中發現當事人提供偽造證據,經查證後,對提供偽造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行為人依法處以拘留處罰,起到了良好的震懾和教育作用。

張某和樊某因感情不和產生矛盾,張某決定提起離婚訴訟。岷縣法院南川法庭受理案件後,第一時間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舉證通知書、民事訴訟風險告知書、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在庭前調解無效後依法開庭進行審理。

在庭審過程中,被告樊某對原告張某提交的結婚證提出異議,並提交了自己所持有的結婚證原件予以佐證。休庭後,法官要求張某對其提交的證據來源的合法性作出說明,張某說結婚證是在婚姻登記處補辦的。後經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甄別,張某提交的結婚證件為假證。面對鐵的事實,張某坦言因結婚證存放在樊某處,她多次與樊某交涉要求返還結婚證均未果,心煩意亂之時,偶然看到街邊的“辦證”小廣告,遂即撥通聯繫辦了假證。

岷縣法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決定對張某處以拘留1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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