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晚,資陽21歲美女護士沈某慧外出吃晚飯後出去散步,失聯,家人已尋找超過17小時,仍沒有進展。
11日下午5時許,失蹤女護士母親說二人吃完飯後,女兒回過家,然後出門後再沒有回來。
後經女方前女友同事翻看沈某慧朋友圈查覺她在朋友圈集贊串串店,她失蹤前有可能去吃了串串。後警方通過監控裡看到,她確實去吃了串串,然後出門後和一個男的一起往溼地公園方向走。”
男子告訴派出所,他倆走到半路後分手,各自回家了。但是,警方調取監控,並無女子返回記錄。
後經女子朋友辨認,與她一起吃飯的男子李某,曾經被人介紹與她相過親,女方還請他幫忙養了一條狗。11日下午起,護士家人撥打男子李某留下的電話,均被掛斷。
6月13日凌晨1時許,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分局通報稱,美女護士遺體被發現,已確認遇害。經審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感情糾紛將沈思慧殺害。
但對於男子身份,犯罪嫌疑人和受害方家屬說法並不一致,男子表示:兩人是男女朋友,今年五月份分手。女方母親解釋說,她從來沒有見過這個男子,而且女兒已經有了男友,這個人她根本沒有聽女兒提起過。
對此犯罪嫌疑人身份遭質疑,眾說紛紜下難以定論,他到底是不是她的前男友或者只是相親對象,對於“相親對象 根本不算前男友”說法,
看看網友怎麼說:
有人認為是既然確認的5月份分手,那就證明確是前男友;
還有人認為能一起吃火鍋,而且女孩的寵物還能寄養在他那裡,就證明不是簡單的相親對象了,確定是其男友,因此死因源於:感情糾紛是沒錯的。
更有人疑惑:說只是相個親,也不是特別熟套,就隨便寄養寵物?這邏輯說不通吧。
理智網友稱:看到評論熱議二人關係,我想問,無論什麼關係,可以殺人嗎?
是的,不管男子身份如何,總之,女孩已遇害確已成事實。殺人償命也是天經地義的,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拘捕,可通過這起警方通報的感情糾紛案件,讓更多處於戀愛中的人有了不同的看法和見解,爭辯不一,各抒己見。
@京妹妹:既然不想跟人家處了,就不要吃人家的飯,對方給買的東西能退還的退還,不能退還的退錢。也就不會發生這種悲劇了。因為讓人家人財兩空不僅不道德,而且還會惹殺身之禍!
不同觀點@Saturnus_:你瞭解整件事情了嗎 和他吃飯是要歸還寵物 又是受害者有罪論?合著分手的女的都該死?
@還是那個高情商的校草:才21歲就逼著相親
不同觀點@fire步步:23歲已經開始被嫌棄嫁不出去了在有的長輩眼裡女孩子不管多優秀只要不嫁人那就是失敗的
@嶺南細葉榕:既然已經分手,就不應該孤身跟著那個男的出去!女護士年輕,社會經驗不足,對於人的惡知之甚少!
還有一些被逼相親的網友後怕的說:等我回家把這條新聞念給我媽聽
@閆大蓬:以前話不能亂說,現在飯也不能亂吃了
@七月枝慕:最近好多這種事,女孩子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雖說這個世界上好人佔大多數,但難免你會遇到那麼一兩個壞人,之前我們這裡就出現過這種事,也算是前男友,因為女孩子要分手,男生不願意,然後男生就把女孩子約出去殺了,所以我現在在學散打。
@ns風設計:現在是怎麼了,女孩出門穿的少被強姦,晚上坐車被騷擾被殺,談戀愛不合適等同於同歸於盡,我還是選擇單身吧,提醒女性朋友們注意安全.
對此,你怎麼看?是社會太亂了,還是女孩子太暴露,男人太暴力浮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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