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鬧市區的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會判幾年?

7月30日晚,杭州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經造成了4人死亡,13人受傷。根據公安機關發佈的消息,已對肇事駕駛人陳某某作酒精測試和尿樣檢測,初步排除肇事者酒駕、毒駕嫌疑。

杭州鬧市區的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會判幾年?

一次事故,帶走了4個寶貴的生命,對於逝者我們只能表示沉痛哀悼。那麼對於這起嚴重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會面對法律怎樣的處罰呢?今天帶大家一起學習一下交通肇事罪,對於造成4人死亡,13人受傷的案情,法律會做何種評價。

《刑法》第133條給交通肇事罪的刑期定了總格調。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只要肇事後沒有因逃逸緻人死亡的情節,最高刑期不會超過7年!

最高院關於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杭州鬧市區的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會判幾年?

顯然,如果照著法律的邏輯抽絲剝繭,最終我們發現,這個造成成4人死亡,13人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最多面臨7年的刑期。當看到這裡,所有人都會覺得,這是不是太輕了?

《刑法》總則的第5條規定: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也即罪刑相適應原則。

謙抑性作為刑法的一項本真屬性,從我國已有判例來看,僅僅發生過,刑罰過重,經最高院決定,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的先例。對於沒有加重情節,而在法定刑以上量刑的判例,在依法治國的新時期可以說是基本沒有。

由於交通肇事罪屬於典型的過失犯罪,肇事者主觀沒有故意,通覽刑法罪名,所有的過失犯罪,如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期也都沒有超過7年。所以,從刑法的理論分析來看,對於該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7年已經是頂格處罰了。

杭州鬧市區的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會判幾年?

刑事責任的承擔,並不代表民事責任的免除,該案件中,肇事者的行為給受害者家屬帶來了嚴重的不可彌補傷害,民事賠償,也是肇事者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希望肇事者能摸著良心,真誠悔罪、積極賠償,唯有如此才能彌合受害者家屬的傷痛,求得他們的寬恕和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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