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迅速办理群众投诉的环境信访问题

2018年8月7日,甘肃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州开展督察

工作,督察组进驻当日,向我州转交群众举报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诉问题6件。临夏州保障省级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对省督察组转交的投诉问题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的工作要求,经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后立即向责任县市进行了交办,并要求实施州县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市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对转办的问题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按照《甘肃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规范上报材料的通知》(临州协调联络组〔2018〕4号)要求,快速调查核实,上报处理结果。

二是职能部门履职到位。涉及问题的州直有关职能部门负有监督管理和督查督导责任,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四个不放过原则,深入基层,督察指导,发挥行业职能,及时查办问题。

三是组织协调到位。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举报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各县市和州直职能部门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立行立改,责任落实到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