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借款三千被逼还110万,告到法院都没用!

很多人都看到过“无需抵押、无论资质、快速放贷”的小广告或者接到过推销贷款的电话。

一些急需用钱的人或许就相信了,甚至直接贷了款。

没曾想,很可能就碰到了“套路贷”——

事件的主人公叫袁江,三十多岁,从事IT行业,他从小家庭条件比较优越,没有防人之心,还比较胆小怕事……

有一次,袁江的银行信用卡有了几千元空缺,好面子的他不想向亲戚朋友借,于是寻求“外援”。可该向谁借呢?他想起了小广告写的“身份证贷款,放款快、利息低、无抵押”,于是,他联系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随后,业务员A与他约定了见面地点,商议贷款事宜。但到了约定地点后,袁江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他本来只想借5000元,但业务员A居然表示,欠条上必须写明借款金额1万到期后只需还5000元与它的利息。

但袁江觉得,白纸黑字的借条所标明的金额,与实际借的不一样,是不妥当的。正当他对此表示怀疑时,那家愿意“雪中送炭”的贷款公司,突然变得凶神恶煞。原来,业务员A还带来了其他的员工:业务员B、C、D。他们声称,借条这样写是行规,而且如果袁江约他们来又不借钱,就是在戏耍他们,会挨揍。

一方面是真缺钱,另一方面也是被这个阵势吓到了,袁江只好签了借条。放贷公司给他的账户转账1万元,然后他取出来5000元现金交给业务员A。过了一段时间,还款期限到了,袁江正要归还5000元借款时,放贷公司却突然变卦,要求他按照欠条所写的那样,归还1万元。

袁江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先前的业务员表示,可以通过找新放贷者为其“平账”,也就是说,新的放贷者会给袁江写债务更大的新欠条,之前的债务也被包含在里面。

于是,业务员B找来了业务员C,C表示愿意向袁江借款1万元,十天后需还款3万元。当天袁江的银行卡内汇入3万元,袁江在B和C的陪同下取现,1万元被B拿走,2万元被C拿走。这一次袁江分文未得,“债务”却变成了3万。

后来经过十多次所谓的“平账”,袁江的欠款越滚越多,他拿到的真实“借款”仅十余万但借条上的借款,竟由最早口头约定的5000元变为2000多万!他本人因为无法偿还巨额的“借款”,经常被放贷公司的员工限制自由,辱骂、殴打也不少见。放贷公司甚至拿到了他的房产证与户口本,做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打算卖房子来抵消其债务。某公证处还为放贷公司与袁江出具了债权文书公证书。

而这一切,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责令袁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还款300万元。袁江名下的一套房子,也被法院司法拍卖卖出。

“贷八百,还别墅”绝不只是说说而已。后来,袁江及其父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当地公安局决定对袁江被诈骗一案予以立案侦查。随着立案以及多项虚假公证的撤销,事情渐渐有了转机。但那噩梦般的经历,却让人想想都觉得可怕。

无独有偶,女大学生盼盼(化名)向某贷款公司借款3000元,随后三个多月时间,贷款公司负责人以各种手段让盼盼写下累计110万元的欠条。

3月底,新昌警方接到市民李女士报警。从月初起,她的手机不时收到催债短信、电话,月底又收到某地法院传票,显示女儿盼盼欠下三万元逾期未还。电话联系女儿,盼盼起初支支吾吾,后来关机。

她赶到盼盼的学校,才知道女儿因长期旷课已被开除,从同学那里得知,盼盼欠下高额债务,躲在杭州,希望警方帮忙寻找。

在警方帮助下,李女士找到了女儿。原来,盼盼2016年被浙江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当年11月在网上分期付款买了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脑,因无力还款,选择从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此后,她除了部分用父母给的生活费来还借款,还累计向10多家网贷平台“以贷还贷”。

所幸盼盼父母报警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从浙江新昌县公安局获悉,因涉嫌敲诈勒索,该案7名犯罪嫌疑人3人已被批捕、4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警方称,套路贷犯罪系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特定违法犯罪形式。

套路贷共有5大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种名义招揽生意,与受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受害人的合同。

二是伪造银行流水痕迹。与受害人签订合同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合同向受害人转账,但要求受害人将汇款立即取现并交还,从而制造已向受害人交付借款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认定违约。在借款期限快到期时,犯罪嫌疑人往往采取电话拒接、人员“失踪”的方式使借款人被迫违约,待偿还期限一过,犯罪嫌疑人便跳出来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此时,往往因为对借款人有力的证据没有留存,犯罪嫌疑人以违约为名收取更高费用。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受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介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受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通过不断“转单平账”让受害人的债额短期内几何式倍增。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在受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进行讨债,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受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各种手段向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以实现侵占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

“在法律上,套路贷不同于高利贷。”艾峰训介绍,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都不受法律保护,而高利贷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

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江鹏鹏提醒到:首先提醒广大年轻人,一定要理性消费,不要贪慕虚荣;第二不要轻信网络贷款公司的虚假宣传,提高警惕性,避免上当受骗;第三如果需要贷款,一定要找正规的银行或者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去办理。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个人借贷业务中要提升自身防范意识,通过合法平台借贷,若发现自己陷入“套路贷”,一定要及时报警,警方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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