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堅三年,贏得更多藍天白雲——山西省《三年行動計劃》摘要

攻堅三年,贏得更多藍天白雲——山西省《三年行動計劃》摘要

《三年行動計劃》重點任務

“一城春色半城水,藍天白雲總相宜”。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家園,儘管山西省近年來在環保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對於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構成的重大挑戰,亟需全力攻堅。

7月29日,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印發,這是山西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決策部署的一項重大舉措,是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的具體行動,隨著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實,必將對山西省生態文明建設,乃至經濟高質量發展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為了明確目標任務,本文對《行動計劃》做了深入解讀。

《三年行動計劃》總體目標

未來三年,山西省將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汙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具體指標是: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20%以上,11個設區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和優良天數比例完成國家下達目標,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力爭二氧化硫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50%左右。

以上指標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下降目標和11個設區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和優良天數比例均為完成國家下達目標,“重度及以上汙染天數目標為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確定的全國平均目標,二氧化硫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50%左右”為山西省結合實際自行確定的努力爭取完成的目標。

調產業結構:先停後治,培育綠色產業

11個設區市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准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制定更嚴格的產業准入門檻,提高高耗能、高汙染和資源型行業准入條件。2018年底前,要制定出山西省淘汰落後和壓減過剩產能實施方案。完成國家下達的落後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減壓任務。

對於汙染嚴重的企業要加快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推動實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低端化工等重汙染企業搬遷工程。重點區域禁止新增焦化、化工園區,加大現有焦化、化工園區整治力度。從2019年1月1日起,位於設區市建成區範圍內的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汙染企業大氣汙染物許可排放總量在上年基礎上定向逐年遞減。

從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電力(燃煤以外)、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現有企業及在用鍋爐執行相應行業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焦化行業分步實施特別排放限值改造,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40%的焦化企業改造,2019年10月1日前現有焦化企業全部完成改造。鋼鐵企業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他行業積極開展大氣汙染物超低排放改造。

全面開展“散亂汙”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實行拉網式排查,建立管理臺賬。按照“先停後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建立“散亂汙”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汙”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汙”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

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積極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國內和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龍頭企業,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大氣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等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檢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

調能源結構:有序發展,清潔取暖全覆蓋

2018年10月底前,11個設區市城市建成區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100%;2020年10月底前,縣市建成區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100%,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覆蓋率力爭達到60%以上;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重點區域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抓好天然氣供儲銷體系建設,力爭2020年天然氣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0%左右。重點支持京津冀及周邊地區4市和汾渭平原4市,實現“增氣減煤”。2020年採暖季前,地方政府、城鎮燃氣企業和上游供氣企業的儲備能力達到量化指標要求。建立完善調峰用戶清單,採暖季實行“壓非保民”。2018年10月1日前,11個設區市均要將城市建成區劃定為“禁煤區”,並結合空氣質量改善要求將城市近郊區納入“禁煤區”範圍,實施聯片管控。2019年底前,對民用散煤銷售企業每月煤質抽檢覆蓋率達到10%以上,全年抽檢覆蓋率100%。禁止使用硫分高於1%、灰分高於16%的民用散煤。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的原則,重點消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省電煤佔煤炭消費比重達到55%以上,繼續推進電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規模達到國家下達的指標要求。

2020年10月1日前,重點區域基本淘汰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在取締淘汰燃煤鍋爐的同時,質監部門註銷承壓鍋爐使用登記證。此外,同年年底前,全省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範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後燃煤小熱電全部關停整合。有序發展水電,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佈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

調運輸結構:綠色物流,降低貨運空載率

制定實施運輸結構調整行動計劃,大幅提升鐵路貨運比例。到2020年全省鐵路貨運量比2017年增加30%。2020年採暖季前,運往沿海主要港口、唐山港、黃驊港的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原則上主要改由鐵路運輸。2020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4市和汾渭平原4市鐵路運輸比例達到50%以上。大力發展多式聯運,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降低貨物運輸空載率。

對新能源汽車加大資金補貼力度,2020年底前,11個設區市城市建成區公交車、出租車、環衛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4市和汾渭平原4市完成國家下達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型和重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2019年7月1日起,重點區域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嚴厲打擊新生產銷售機動車環保不達標等違法行為。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

2018年起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於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如有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

要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防治,2019年底前,全省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機場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主要採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加快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推廣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民航機場在飛機停靠期間主要使用岸電。

調用地結構:防風固沙,加強矸石山治理

建設北部沙區生態安全屏障,重點加強“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京津風沙源治理、太行山綠化、草原保護和防風固沙。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2020年力爭達到41.5%。

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重點區域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加強矸石山治理,於2019年底前,全省矸石山全面達到治理標準。

各地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單,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築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2020年底前,大同、朔州、忻州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0%以上,縣城達到60%以上;重點區域要顯著提高,京津冀及周邊地區4市和汾渭平原4市建成區達到75%以上,縣城達到65%以上。

新增渣土運輸車輛必須為新能源車輛,並採取密閉措施。現有渣土運輸車輛必須取得主管部門核發的《渣土運輸許可證》,限行區域的車輛要取得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限行道路通行證》。

全面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建立完善的秸稈還田、收集、儲存、運輸社會化服務體系,基本形成佈局合理、多元利用、可持續運行的綜合利用格局,到2020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調整農業生產投入結構,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到2020年全省化肥利用率達到40%以上。

從2018年起,城市建成區和縣城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嚴格控制燃放煙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樹葉、垃圾以及其他生產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降低排放,削減VOCs排放總量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制定並實施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減少重汙染天數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汙染防治,聚焦重點領域。

制定山西省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2018年底前完成。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大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力度。將工業爐窯治理作為環保強化督查的重點任務,凡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均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

按照國家要求制定山西省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重點行業和油品儲運銷綜合整治方案,嚴格落實國家洩露檢測與修復標準要求,編制VOCs治理技術指南。京津冀及周邊地區4市和汾渭平原4市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塗料、油墨、膠黏劑等項目,加大餐飲油煙治理。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務專業化規模化龍頭企業,完成國家下達的VOCs排放總量削減任務。

強化聯控,抓錯峰生產管理

重點推動太原、陽泉、長治、晉城4市融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聯防聯控,推動晉中、臨汾、運城、呂梁4市融入汾渭平原大氣聯防聯控,建立太原及周邊區域縣市大氣汙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進一步加強環境與氣象機理研究,科學判斷重汙染過程。當預測到出現大範圍重汙染天氣時,統一發布預警信息,各相關城市按照要求,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措施,實施區域應急聯動。每年8月底前對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更新。

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每年9月底前,各設區市要針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制定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差別化管理。企業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併納入當地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

健全立法,推進第三方治理

根據國家要求及時對VOCs徵收環境保護稅。加快《山西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法規立法修訂工作。鼓勵開展合同環境服務,推進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

各級財政支出要向藍天保衛戰傾斜,堅持投入與攻堅任務相匹配。積極爭取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4市和汾渭平原4市全部納入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試點城市範圍,制定山西省清潔取暖資金支持政策。嚴格落實國家出臺的北方地區清潔取暖金融支持政策,爭取將山西省城市列入試點支持範疇。

推行上網側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延長採暖用電谷段時長至10個小時以上,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建立採暖用電的市場化競價採購機制,採暖用電參加電力市場化交易谷段輸配電價減半執行。農村地區利用地熱能向居民供暖(製冷)的項目運行電價參照居民用電價格執行。大力支持機場岸基供電,降低岸電運營商用電成本。支持車船和作業機械使用清潔能源。研究完善有機肥生產銷售運輸等環節的支持政策、利用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支持秸稈等生物質資源消納處理。

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及其他新出臺的國家支持生態環境保護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繼續落實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政策。

科學布點,構建智能監測網

加強區縣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2019年底前,實現監測站點全覆蓋,並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實現數據直聯。高新區、省級開發區、重點工業園區設置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加強降塵量監測,2018年底前,全省各區縣市佈設降塵量監測點位,全省建成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的遙感監測系統平臺。

加強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監管,建立質控考核與實驗室對比、第三方質控、信譽評級等機制,健全環境監測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組織開展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環境效益評估,緊密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需求,以目標和問題為導向,不斷補充和完善工作措施。

創新環境監管方式,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加強工業爐窯、工業無組織排放、VOCs汙染治理等環境執法,嚴厲打擊“散亂汙”企業。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排放不合格機動車和違反信息公開要求的行為,撤銷相關企業車輛產品公告、油耗公告。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嚴格重型柴油車、散裝物料貨車禁限行管控措施,嚴控重型柴油車、散裝物料貨車進入禁限行區域。

針對大氣汙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汙染天氣頻發、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時序進度甚至惡化的城市,開展機動式、點穴式環境保護專項督查,強化督查問責。建立完善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查“五步法”監管機制。

《三年行動計劃 》保障措施

為確保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完成,《三年行動計劃》明確了各項重點任務時間節點,確定了責任部門,並提出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考核問責、加強環境信息公開、構建全民行動格局等四個方面的保障措施。要求各市縣政府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有關部門要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制定本部門落實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內容、目標及任務分工等,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實“一崗雙責”。《三年行動計劃》還強化了考核問責有關內容。明確規定,要對年度和終期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對考核不合格的地區,實施公開約談、區域限批,取消有關生態文明榮譽稱號,並要求制定量化問責辦法,對重點攻堅任務完成不到位和環境質量改善不到位的實施量化問責。

本版文字由科學導報記者楊洋整理

攻堅三年,贏得更多藍天白雲——山西省《三年行動計劃》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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