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說新語·言語》
【原文】
鍾毓兄弟小時,值父晝寢,因共偷服藥酒。其父時覺,且託寐以觀之。毓拜而後飲,會飲而不拜。既而問毓何以拜,毓曰:“酒以成禮,不敢不拜。”又問會何以不拜,會曰:“偷本非禮,所以不拜。”
【戲文】
不破不立。——毛澤東
今天還是鍾家那對兄弟的故事。
話說鍾毓和鍾會兒時,曾趁著父親午睡偷喝藥酒,值得注意的是,那年頭好像沒聽說流行什麼虎骨、蛇膽、鹿茸、白茅其類,所謂藥酒,極大可能就是五石散。
小孩辦大人事,總是滑稽又坦誠,往往有驚人之舉。故此,倏然轉醒的鐘繇未動聲色,偷眼觀察孩子們的表現。
只見,哥哥鍾毓先行禮而後飲酒,弟弟鍾會則端起碗就喝,哪管什麼禮不禮的。
事後鍾繇問起,毓說:“酒本身就是用來完成禮儀的,所以不敢不拜。”
再問鍾會,答曰:“偷酒這事本來就不合禮儀,所以不必再拜。”
鍾會的誤會
小孩偷酒的事之前在孔融家發生過一次,如今被劉義慶二次曝光,說明他是真心喜歡這段子。喜歡之外,似乎也在傳達某種信息,我們不妨設想,當年也曾有人問過他:“喂,老劉,你寫這《世說新語》,到底是親眼得見,還是親耳所聞?”
劉義慶:“哥們我寫的本來就不是正史,所以不必有理有據。”
儼然就是那偷酒、失禮,還自圓其說的孩子。
我們接納這類人,通常接納的都不是事情本身,而是他們打破常規思維的機智。這和某些姑娘選男友的標準不謀而合,寧可要壞一點的,也不要笨的。
那麼問題來了,人都說三歲看老,像鍾老二這種善於詭辯又不守規則之人,長大後會不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呢?
嘿,看到這肯定有人一拍大腿,沒錯,我們上一集剛剛說過,鍾會這傢伙正是在伐蜀之後,搞了一連串的小動作準備自立山頭,而又功虧一簣,這不正是此人一貫的風格與必然的結局嗎?
我卻覺得這事還可以再商量,說他志大於才,我認為中肯,但是說他犯上作亂,可就有點委屈了。
鍾會他爹鍾繇,那是曹操的嫡系,一起扛過槍,一起分過贓,感情深厚。曹操一死,曹丕篡漢,但是在這些元勳老臣眼裡,真正是天命所歸。因此後來位列三公,他也心安理得。可以說,鍾繇一系早就把曹室當作了正統,故此,鍾會看司馬昭,就好像當年漢朝臣子看曹操一樣,都是如假包換的國賊。討賊怎麼能算犯上作亂呢?
他只是敗了而已。
社會的機會
說回到偷酒喝這件小事,我曾經幻想過,如果是我的小孩說出了鍾會那一番話,我定會嚴肅的糾正他:“你的邏輯有一定道理,但是立足點本身錯了。既知偷酒不合禮儀,壓根就不應該做,所以,後面的大道理再怎麼順眼,也改變不了這件事的性質。”
然後,我會把我的酒都藏好,然後,盯著孩子是否轉而去學抽菸打架談戀愛,再然後,還要擔心他成為像我這樣糊塗且無用的大人。
一邊是失控所帶來的恐懼,一邊是平庸所帶來的焦慮,每當此一時刻降臨,我就只好去回憶18世紀的英國來開導自己,那時候還沒有大英帝國,只有英國小流氓。
18世紀,國王管貴族,貴族管平民,平民管奴隸,這套等級制度在整個歐洲少說也盛行了幾百年,就像打撲克一樣,規矩是大家公認的,哪能說改就改?可是英國就不管那套,正所謂君不君,臣不臣,坐沒坐相,站沒站相,居然搞出個國會來跟國王對著幹,吃飽了撐的?
這還不算,再看看國會里都是些什麼人?名義上皆為貴族,實際上魚龍混雜,貴族是要講血統的好不好?就連搞物理的都可以封爵(更早之前還有海盜封爵),以後大家還怎麼在一起愉快的玩耍?
更惡劣的是,英國在海外殖民所帶來的商業發展,直接造就了一批暴發戶,這些人真是比土豪土,比文盲盲,除了膽子大運氣好,幾乎找不出什麼可取之處。就這樣一個社會,你把孔聖人搬運過去,他肯定會說禮崩樂壞無藥可救。
我不知道當時的英國人怎麼看待自己,但我知道是誰幫他們統一了看法。
這人就是亞當·斯密,他說國王雖然沒有以前那麼權威了,但是通過國會的運作,整個稅收系統更為完善,有了銀子就去造軍艦,有了軍艦就去世界各地犯賤,這事不是挺好的嗎?
狡辯,拿破崙就極為看不慣英國的作風,說這就是一個小店主的國度,幹不成超市。
亞當·斯密則為之慶幸,正因為小店主多,才沒玩出你們那種法國大革命來。再者說了,只要每個小店主都管好自己的店,都有積累財富擴大經營的目標,即使幹不成超市,也能增加整個社會的福祉。
這套說辭在當時來看基本上已經很low了,畢竟現代經濟和資本主義這些概念還沒有出現,所以你在市場沒有印證繁榮之前,說亞當·斯密就是個槓精也沒錯。然而,這套理論一旦寫進《國富論》,還就真的改變了英國人對自己的看法——原來我們的生活那麼好呢?於是乎吃也香甜,睡也安然,一口氣上五樓都不喘,就連美國鬧獨立英國人都放手不管了。
啥叫大國氣象,不知道,反正斯密說了,這樣最划算。
後面的故事大家就熟悉了,英國正是在放棄北美之後,才迎來了新一輪的繁榮。
故事寫到這裡,得到了幾點啟發:
其一,我看不慣的,未必就是錯的,或者說正因為我看不慣,才更應該試一試;
其二,我們每一代人都在觸犯上一代人的禁忌,但這不是叛逆,是演化規律;
其三,任何經驗都會過時,人變老,並不天然意味著具有了智慧;
其四,只懂“聽話”的民族,沒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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