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跑线真的重要吗?
每个家长都有“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愿望,为迎合家长的心思,近些年,培训市场也跟着推波助澜。不少家长永远抱着“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思想,为孩子报名各类培训班。确实,好的培训班可以提高孩子的各方面素质,那如果碰到“忽悠”可悔痛了家长的心。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部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7月18日,福建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专题会议召开;这就意味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已全面展开。
联合发文
将乐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将乐县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月22日,将乐县成立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
拉网式排查
5月底联合工作组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摸排各类校外培训机构68所,其中学科类5所,体艺类32所,托辅机构31所。按照“堵疏结合,分步分类”的原则,强化对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整治,已按要求整改2所,搬迁3所。
回头看
7月26日,由教育局牵头,联合市监、公安、消防开展了校外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根据省督查对照清单重点对五所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安全、人员、招生、培训等方面进行实地督查,落实第一次摸排整改情况,联合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对照“五个必须”和“五个严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及时整改。
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会持续进行,也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发现不合法的培训机构及时向领导小组举报。
举报电话
将乐县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举报电话:2322252、2359180
地址:将乐县滨河北路10号(将乐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
邮编:353300。
正规、合法的培训机构需要哪些部门的认证?又需要哪些手续呢?“微将乐”将持续关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并将带来最新的办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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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对象
本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县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是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其中包括:
(一)无证无照,即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
(二)无证有照,即已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
(三)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教育培训机构。
治理任务
治理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
坚持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治理无资质的培训机构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应试培训”等不良不规范培训行为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县教育局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进行有偿授课,对存在此类问题的校外培训学校要立即停办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治理中小学校和教师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同时与学校的文明学校考评、综治考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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