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农行设立债转股私募子公司 中瑞基金:利于撬动社会资金

工行、农行设立债转股私募子公司 中瑞基金:利于撬动社会资金

上周农行、工行分别成立债转股私募基金子公司,成为银行业首批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成立的私募基金子公司。

作为农行的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8月6日注册成立私募基金子公司——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由农行AMC全资控股,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注册资本5亿元,法人代表宋迎春。

无独有偶,工行的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工银投资”)近日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备案信息显示,工银投资于8月3日完成备案。工银投资于2017年9月注册,注册资本120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20亿元,员工73人。相关资料显示,2017年9月,工银投资在江苏南京开业,是截至当时工银集团注册资本金规模最大的子公司。

今年以来,多部委制定政策,鼓励银行系债转股专营机构设立私募基金。

1月25日,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允许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6月29日, 银保监会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允许“银行AM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附属机构申请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转股业务。

8月8日,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布的《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指出,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私募资管产品、设立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募集股权性资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对于私募基金在债转股业务中所能发挥的作用,深圳市前海中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瑞基金”)负责人庞兆昕指出,债转股业务的投资回报期较长,如果实施机构全部采用自有资金,业务规模难免会受到限制。私募基金的重要功能是撬动社会资金,有利于放大业务规模。

中瑞基金负责人庞兆昕认为,从运营特性来看,私募基金和信托、公募基金等相比,管理方式更灵活,主动管理能力突出;债转股涉及到后续股权管理及退出,私募基金在此方面也更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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