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開車撞死一個闖紅燈的人,需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耕介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先要看司機是否存在違章駕駛或者違反交通規則的情況,如果司機是因為違反交通規則撞死了闖紅燈的人,並且交通事故責任書認定司機負主要責任以上的,那就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這種情況下,即便闖紅燈的人也違法反可交通規則也不能免除司機的刑事責任。所以司機要想在這種情況下,不承擔刑事責任關鍵就是要遵守交通規則。

因為如果司機是在正常駕駛,沒有違章的情況下,撞死了闖紅燈的人,那麼此時,司機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會承擔刑事責任。這可是天壤之別的兩種判決哦。

因為刑事責任大家都知道,是有可能要坐牢的,而民事責任只是根據損害程度賠償一些經濟損失就可以了。

也許有人會說,既然司機沒有違章,而行人是因為闖紅燈才被撞死,為什麼自己還要承擔賠償責任?我們說,因為在交通事故當中,行人相對於機動車來說畢竟還是屬於弱勢群體,所以法律特別規定了,即便司機無責的情況下,仍然要承擔10%以內賠償責任,只不過這個責任比例會比較小而已。當然,如果此時不是行人闖紅燈,而是故意自殺,這種情況下就另當別論了,這種情況下司機可以不必賠償。

至於行為人到底是闖紅燈還是故意自殺,大家就不要對此進行糾結和較真兒了,如果真的發現這種情況,自有相關的證據和警方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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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關於刑事責任(撞死一人情況下)。

依據法律規定,肇事司機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時,須承擔的刑事責任。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造成財產損失且無能力賠償30萬元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財產損失且無能力賠償60萬元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3)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

第二,民事賠償責任與事故認定書之間的關係。

在法律上,交警部門作出的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主要用於確定事故發生時的基本情況,以及雙方責任劃分。

但必須明確的是,作為證據,法院有采取或不採信的權力。

通常情況下,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會採信事故認定書中的責任劃分。但如果有證據證明,事故認定書的責任劃分不合理,錯誤時,法院可以重新進行責任劃分。

第三,行人位於人行橫道線,責任劃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根據上面這條規定,假如闖紅燈行人位於人行橫道上,雖然他闖了紅燈,但由於機動車同樣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也需承擔一定責任。

具體如下:

(1)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機動車正常行駛,且及時剎車但未能避免事故發生時,行人負主要責任,機動車次要責任。

(2)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會車、讓車、跟車、轉彎、掉頭、變更車道等,導致事故發生,機動車負全部或主要責任。

(3)無證據表明行人闖紅燈時,機動車負全部責任。

以上責任劃分的依據,基於法律規定,以及保護弱勢一方的需要,與機動車相比,行人屬於弱勢一方,且生命安全重於一切。

第四,行人位於非人行橫道線,責任劃分。

有些時候,闖紅燈的行人並非位於人行橫道線上,而處於道路交叉口的中央位置,此時的責任劃分又有不同,無需考慮機動車“減速讓行”的義務。

具體如下:

(1)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機動車正常行駛,且及時剎車但未能避免事故發生時,行人負全部責任,機動車無責任。

(2)有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會車、讓車、跟車、轉彎、掉頭、變更車道等,導致事故發生,機動車負同等或主要責任。

(3)無證據表明行人闖紅燈時,機動車負全部或主要責任。

根據筆者實際司法經驗,同類型案件中,當行人位於人行橫道線以外區域,尤其遠離人行橫道線位置,發生事故後,行人的“路權”消失,通常應當按照公平原則劃分責任。

第五,關於民事賠償比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沒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基本賠償比例:主責承擔70~80%,同等責任50%,次要責任20~30%。

(2)當機動車無責任時,實踐中仍需承擔10%賠償責任。

(3)假如有證據證明,事故由行人“故意”造成,則機動車無須承擔賠償責任。但現實中,這一條規定基本上沒有太多可操作性,因為想要證明一個死者“故意”撞車,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理論上,行人事發前留下遺書,有可能被認定為故意。

當機動車行駛過程中,行人在車輛經過身邊時,採取主動跳躍等方式,將身體“送入”車輪下,也可能構成故意。

第六,關於電動車是否屬於機動車的問題。

在傳統觀念中,電動車是一種自行車,應當與行人具有同等地位,即應當被看作弱勢一方,在道路交通中得到一定保護。

但這是有爭議的問題!

部分省份(比如浙江)已經連續發生數起案例,當事故發生後,假如經鑑定,電動車的最高速度或事發時速度,達到或超過30公里每小時,則被認定為“

兩輪輕便摩托車”。

如此一來,機動車與騎電動車的人,處於完全平等地位,騎車人不再受到特殊保護!

當然了,關於這種情況的處理,全國並不一致,存有爭議。

綜上:當行人闖紅燈被撞身亡,在很多種情況下,基於對弱勢一方的保護,機動車需要承擔一定比例賠償責任。

以筆者經驗,哪怕有明顯證據表明,行人違章闖紅燈,但機動車或多或少存在速度過快,剎車不及時等問題,在事故責任劃分問題上,會明顯偏向行人一方。


99隨便



這個是必須要賠償的,您開車撞到闖紅燈的行人,導致其死亡,您至少佔3-4層的責任。咱們國家的法律是有“無責賠償”一說的,說白了就是人道主義的賠償,當然無責賠償是需要雙方商議而進行判賠的。

您把人撞死,必然不是“無責”,上文也說了您至少佔30%的責任,這是最少的,所以您就不要想免責了,一定需要您作出賠償的,交給保險公司就可以了。

根據交通道路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第76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交通道路”安全法的第47、76條基本上可以確定您是無法免責的。除非您能證明這個闖紅燈的行人是故意撞您的,比如存在“碰瓷、自殺、挑釁”等行為,如果您能證明,那麼您無責,然後賠償10%即可。(無責賠償)

您這個絕對不是無責,至少30%責任。總賠償金額應該在70萬左右(這個不確定,根據死者實際年紀、戶口為準,年紀大的賠的少),您佔30%責任,至少要賠償20萬+。所以我建議您完全交給保險公司來處理,任何費用都不要墊,JC要扣你車就讓他扣,無論如何別墊錢。20萬也是高額賠償了,您不想花錢,保險公司更不想花錢,他們會派出專業的律師團隊來處理這個問題的,總之別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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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死闖紅燈的人,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只有在一種情況下開車撞死人是不用負法律責任的,那就是有人碰瓷,故意往你車上撞,而你沒有違章行為又來不及剎車致人死亡的,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但你一定要有證據證明是他故意撞的你,否則麻煩就大了,所以按個行車記錄儀非常有必要。



除了以上情況外,只要是你把別人撞死了那多多少少都會負法律責任。

第一種,有人闖紅燈,你在沒有違法行為駕駛的情況下,非故意致人死亡的,需要承擔10%的賠付責任。

第二種,你看到有人闖紅燈,能剎車而沒有及時剎車的情況下致人死亡,這時就是你的主要責任了,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撞了人之後,不管事故有多嚴重,千萬不要想著逃逸躲避責任,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電話,儘量爭取把風險降到最低,有時在被撞者經過及時搶救還有生還可能,這可是一條人命啊。然後撥打110等待公安機關的調查處理。



有時候儘管是無意為之,但畢竟對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的影響是不可挽回的,所以平時駕駛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尤其是經過路口時,注意觀察兩邊情況,減速慢行,不要搶紅燈,寧等一分鐘,不搶一秒鐘。對於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者來說也是一樣,為了自身,他人及家庭負責,遵守交通規則,遵守交通規則,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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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有可能涉及到刑事和民事兩種法律責任。最直觀的一個因素就是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責任劃分,假如車方承擔主要或全責的話,就達到了“交通肇事罪”立案標準了。

假設車方承擔的是同等、次要、無責的情況。車方僅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司機在保險賠償的限額之外承擔賠償義務即可,如果該車都沒有購買交強險,那麼車主要在交強險限額之內承擔賠償的責任(交強險賠付除無責的特殊規定之外,其他種類的責任都是按全責賠付),如果駕駛員是執行工作職務,那麼他的公司也會需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司機並不是唯一的被告。在這個假設之下的行人如果也是上下班途中以及執行工作職務的途中,那麼他只要是不承擔主要、全責的話,都是可以算作工傷的條件之一的,行人可以得到交通事故侵權賠償、工傷賠償。也就是說在這類事故中,涉及到工傷因素的話,同等責任是即不讓雙方涉及刑事,由賠償最大化的一個責任。

假設車方承擔的是主要或全責的情況。駕駛員涉嫌交通肇事罪,如果沒有超載、超員、喝酒、吸毒、逃逸等較為惡劣的情形的,並且保險額度足夠賠付的話,一般我們這邊會取保候審,法院也會酌情判緩刑,也就是說雖然是犯罪,但是不一定會進看守所或監獄。這裡呢就會提到減刑的條件,一般來說自首、積極賠償、得到諒解、坦白等減少浪費司法資源和儘量彌補和降低造成的損失,都是減刑的重要因素,只要刑期低於3年以下的,就有可能會緩刑。

其他朋友提到的碰瓷和自殺,這種情況首先比較難以取證,其次呢是如果一方是故意的,那麼嚴格來講就不符合交通事故的定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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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王珏律師


其實這種情況是所有人都不願意看到的,但是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還需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

首先就是賠償問題,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只要是車禍,很少出現汽車方全免責的情況,只要是人受傷了,不管是不是過錯方,大概出於人道主義,汽車方都需要賠償給行人一部分的賠償金。比如汽車你正常綠燈,無超速無酒駕無違規,行人採用“鬼探頭”或者“高速奔跑”的方式橫穿,導致你來不及剎車,撞死了,行人全責,你不用付任何刑事責任。但交通法規定,這時候你也要承擔不超過10%的“補償”,比如對方要求你賠100萬,法律審下來你最多隻要賠10萬,而且可以保險賠。

雖然說行人隨意闖紅燈很讓人很厭煩,這個是個人素質的問題,當然現在法律法規在這方面不完善,沒有給行人一個良好的監控,給他們一種闖紅燈無所謂,反正汽車也不敢撞的心理,就算撞了也是要賠錢的,因此形成一股聚一堆就可以過馬路的風氣,也會帶壞社會風氣。但是正是因為這種情況,汽車駕駛員撞了人就不該賠償嗎,恰恰相反,對不文明的現象不文明處理,更會帶壞社會風氣。

很多人可能覺得,錯不在我,我為什麼要賠。其實這樣想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撞了闖紅燈的行人,不負責任的話,那麼肯定會助長這種風氣,搞不好遇到闖紅燈的行人大家就都撞上去了。那麼這樣一來 ,社會秩序會變的很亂。


小拉車


這個必須要賠償的,但是可以按照過錯程度的劃分適當減輕賠償。


具體的按照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賠償的劃分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如果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責,肯定要承擔百分之百的賠償責任;

第二,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將承擔80%的賠償責任;

第三,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承擔60%的賠償;

第四,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賠償40%的賠償責任;

第五,機動車一方無責任,將承擔10%的賠償責任。

根據上述規定可知,即便是機動車駕駛員,沒有任何責任,也要承擔最低10%的賠償責任。因為在交通事故中,機動車駕駛人實行無過錯責任,一旦出了事故,賠錢是肯定的。當然,在現實生活中,除了事故賠償10%的情況很少見。很簡單,我們不能因為行人闖紅燈,就可以放任車輛衝過去。作為駕駛員,要在第一時間內減速制動,做到禮讓行人。如果因為制動不及時,而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最少也要負次要責任,要承擔40%以上的賠償責任。



當然有一種情況例外,如果是行人,故意碰瓷兒,或者自殺等故意行為引起的交通事故,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一般闖紅燈的,畢竟也不想自己被撞呀。對於被撞的結果也只是,出於過失心態。

所以奉勸各位司機師傅,開車需謹慎,對於那些亂穿馬路闖紅燈的人,嘴上媽媽。


勞動小達人


法海一粟認為,題主需要承擔何種法律責任,需要根據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的認定結果來確定。

1、負事故主要責任。如果是這樣,題主可能構成了交通肇事罪,並可能因此而承擔刑事責任。最高法院規定,死亡一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應當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除了刑事責任以外,題主還得負民事賠償責任。其賠償方法如下。

2、負事故同等責任。如果是這樣,題主不會承擔刑事責任,而只會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機動車一方有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過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按照事故責任承擔賠償責任。鑑於受害人的行人,因此,機動車一方的賠償比例會達到60%的程度。

3、負事故次要責任。如果是這樣,賠償責任的承擔,按照上述方法處理。

4、不負事故責任。這種可能性較小。實踐中,交警部門一般都會認定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的。這可能是交警部門或者司法部門的偏好。只要機動車投保了第三者責任保險,一般而言,機動車一方的無論如何都是要承擔責任的。只是比例小一點罷了。

5、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責任的可能幾乎不存在,因為,題主已經說明,受害人是因闖紅燈而被撞死的。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如果車主本身並無任何違法(無酒駕,無毒駕,擁有合法證件,遇到橫道線減速等),還是依然撞到人,一般不太會出現撞死,頂多輕懟一下,但是也有萬一,萬一摔的不巧,比如後腦著地等出現傷亡了,一定別慌,一切交給警察和車險公司來解決。你只要不逃,及時報警並叫救護車,刑責不會光顧你的。


沈彬Eleven


關鍵因素在於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依據雙方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對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交通違法行為在事故的作用認定。也就是說沒有交通違法行為,通常不負事故責任。闖紅燈行為作為主動交通違法行為,通常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未闖紅燈一方即使有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行為,也不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2,致一人死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的。才按交通肇事罪處有期徒刑刑罰。

未達到交通肇事罪標準,只需要民事賠償就可以了。如果對方是非機動車或者行人,事故賠償會偏向非機動車或行人,賠償會比事故認定多百分之十。也就是說機動車在無責情況下,賠償對方交通事故損害總額的百分之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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