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婦女:看看這些權利你都享受了嗎?

據據中國著名刊物《南方週末》的調查,目前在我國農村很多地方,婦女的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未能得到有效保護,成為當前影響我國農村穩定的一個突出問題。

農村婦女:看看這些權利你都享受了嗎?

《南方週末》的調查顯示,很多農村女孩在出嫁前,在孃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就遭到剝奪。不少鄉村的“村規民約”規定,除無男孩的家庭外,女孩在28週歲仍未出嫁的,承包的土地將予以收回。這類女性選擇男到女家結婚落戶的,往往入戶的男方也分不到責任田。

另一種情況是,農村夫婦離婚,大多是女方從男方家裡走人,女方以前分得的責任田都歸了男方經營,或是被村組收回。女方真的成了“上無片瓦,下無插錐之地”的“貧苦農民”。

農村婦女:看看這些權利你都享受了嗎?

還有更為嚴重的情況是,有的地方婦女的宅基地使用權也同樣遭到剝奪。不少離異後未婚的農村婦女,以前夫妻共同的房屋,法院判給了男方,或雖然判給女方但實際無法執行到位。女方走人後,回孃家也再分不到宅基地,哥嫂們又容不下,只得到集鎮租房度日。

婦女在農村的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已經成為我國農村的一個普遍現象,這種現象起源於中國農村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思想,也和地方政府的執法不到位有一定聯繫。

農村婦女:看看這些權利你都享受了嗎?

政府需要從立法的層面和執法的層面加大對婦女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保護力度,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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