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味女孩到时尚女王,职场圣经《穿Prada的恶魔 》

2006年根据同名小说改编,原著曾在美国《纽约时报》畅销榜霸榜三十周之久。严格来说该小说也是作者劳伦斯魏丝伯格本人的自传,她毕业不久便进入了美国《VOGUE》(该杂质被时尚界推崇为时尚圣典)杂志社工作,但从事助理工作一年后便辞职创作了《穿Prada的恶魔 》一书,全书主要写自己的工作经历。电影版本由梅丽尔·斯特里普,安妮·海瑟薇主演的女性职场时尚电影。梅姨也凭借本片荣获金球奖最佳女主。

影片中曾多次出现一些价值高昂的奢侈品,影片中主角都是穿着Prada赞助的衣服,其中最昂贵的道具当数价值十万美金 的弗莱德雷顿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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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双主角设计。安迪是一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理想是当一名记者。投了一圈简历之后没有哪家公司想要她,只有一家名叫《天桥》的杂志社发来了面试邀请,杂志社的主编米兰达亲自面试了安迪,安迪这个不懂时尚的傻大妞把面试里可以犯的错误都犯了一遍。但安迪的真诚让米兰达想要试着用一下这个什么都不懂得傻大妞。安迪落在她手里饱受折磨:每次必须在水刚煮开的那一瞬间迅速关掉炉子,并第一时间给米兰达冲泡一杯香浓的咖啡,迟一秒钟都会被骂得狗血淋头;牛排馆还未开门营业,就得飞奔出去给她买牛排;《哈利·波特》7还未出版,就得在极短的时间里,满世界找手稿,给米兰达的双胞胎小孩看;不管周末还是半夜,不论你和从家乡赶来的老爸一起吃饭,还是要给男朋友过生日,工作电话总是追来,全然不顾你已经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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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于安迪来说,简直就是噩梦。她需要记住米兰达所有一闪而过的话,最主要是她对时尚一无所知,甚至觉得这些时尚界从事者很搞笑。安迪是一个出生中产阶级的女孩,她穿衣的唯一准则是实用性,她暂时还无法理解她的同事。仔细观察可以发现,电影中除了安迪几乎没有人笑过,安迪就像是一个活跃的精灵在米兰达生活中注入了不一样的颜色。

这其实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光鲜亮丽的时尚圈与虽然温馨但是平凡的小日子之间做选择。问题的点在于,这两边是不平衡的。对于初入职场的安迪来说 ,时尚圈的诱惑会越来越大,而小日子会越来越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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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达最后说,所有人都羡慕我们的生活。那是因为她从来没有看到主动放弃这种成功的人,她虽然处在金字塔的顶端,但高处不胜寒,每天都要看着下面的豺狼虎豹对她虎视眈眈。米兰达的腹黑是一种必要的生存哲学,在这个圈子里就必须遵守这个规则。安迪代表了另外一种成功,她的成功在于她能够抵抗住违背自己本心的诱惑。在闪光灯的闪耀下,她依然记得她的记者梦。很多人可能会嘲笑安迪的幼稚,不理解她,但每一个为自己最初梦想努力的灵魂都值得我们尊重。其实,真的没有谁选择错了,谁又选择对了。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有得就会有相应的失去,重要在于自己内心的权衡,不背离自己的天性和价值观。自由很开心,但有的人会迷失;高贵很夺目,但有的人会无所适从;朴实很舒适,但有的人会乏味;忙碌很充实,但有的人会了无生趣。内心的耳朵永远打开,才能真正知道自己所要的道路。而有时,我们也许需要做出一小段不适合的选择,才知道最终该走向哪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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