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首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山东公布首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山东公布首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6月上旬以来,山东省编办组织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县两级同步开展了“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工作,截至目前,第一批42个省直部门(单位)和12个市、105个县(市、区)已基本完成清单梳理和对外公布工作。首批清单中,按“一次办好”事项层级分,省级共1552项、市级平均1460项、县级平均969项。

据省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编制“一次办好”清单,最大特点是全面对标苏浙粤等先进地区,以便民利企和简便实用为原则,在“精准”和“精简”上下功夫。

以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把依申请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拆分为可办理、可操作的“一次办好”事项,使其与实际办理的具体事项相契合,力求更实用、更易懂、更便民,使企业群众一看就懂、一目了然、“一次办好”。同时对标先进,把事项办理申请材料、环节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成本“四个要素”,与先进省份全面对标,能减尽减、能压则压,努力做到流程更优、材料更简、环节更少、时限更短、成本更低,切实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具体体现就是把每个政务服务事项拆分为“颗粒化”最小运行单元,推进办理要素标准化、规范化。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原来“公司(企业)设立登记”是一个事项,现在按照申请人申请的不同企业类型拆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等10项,让企业群众能够更“精准”找到相应办理项,查明需提交的材料。

在精简材料方面,在执行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对标浙江和江苏,省工商局将一些重复提交和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取消。比如,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这类事项,按规定应当提交10份材料,对比发现最简化省份是江苏,要求8份,我省相应减少了“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等2份材料,只需提交8份材料即可办理。

可以说,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背后是大量材料的精简、办理时限的压缩,乃至审批流程的再造。临沂市审改办副主任刘浩龙告诉记者,许可事项“颗粒化”后,解决了原来内容宽泛、笼统、针对性差的问题,一个“颗粒化”事项就是一件具体办理项。临沂已经实施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改革,通过对涉税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进行颗粒化改造和流程再造,整合国土、税务、房产等部门相关业务,把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共拆分为18类业务类型,编制了18类服务指南,优化了办理环节,精简了手续材料。

目前,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25个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综合受理窗口,基本实现了12类常规业务1小时办结,4类复合业务当天办结,2类特殊业务5个工作日办结。现场一位办事群众告诉记者:“以前在3个部门,至少排8次队、提交56件申请材料,现在排1次队、提交8件申请材料就行。”

在清单的要素中,是否“网办”“通办”是重要指标。7月25日,烟台在全省率先公布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实现“一次办好”事项全覆盖。“其中,10个部门、单位的64项群众办理量大的事项实现了‘全市通办’。”烟台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为最大程度统一市县“一次办好”事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在烟台、临沂两市前期工作基础上,省编办编制统一的市县“一次办好”事项模板发各市县参考,模板涉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市级740项、县级783项。

按照我省“一次办好”改革要求,今年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8月底前要再公布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省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已在省直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市县政府门户网站、省级政务服务平台陆续公布。下一步,要督促指导第二批13个省直部门(单位)和5个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8月25日前公布第二批清单,基本实现“一次办好”事项全覆盖。

为确保清单事项落地见效,省编办将指导各级各部门在清单发布后1个月内修改完善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对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平台流程、要件等全面优化调整,让清单编制工作成果尽快惠及企业和群众。10月份,我省将开展“一次办好”事项清单落实专项督查,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借助“一次办好”问题线索征集平台、“曝光台”等手段,推动“一次办好”改革落实落细落地。 (来源:农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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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首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2018年第187期/总第12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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