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教人用异烟肼毒杀流浪狗,对此你怎么看?

天蝎座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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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文章小宠也有看到。小宠想说: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认为:

遛狗不栓绳,不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行为容易造成他人的损害,引发人身侵权甚至治安违法案件。但另一方面,采用虐杀,毒杀的方式解决问题有悖公德和法律。我国对普通动物的伤害以财务价值来衡量,如果被害动物价值不高,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被害动物的市场价格达到一定程度,加害动物者则涉嫌治安违法甚至故意毁坏财物罪。
  • 异烟肼曾作为第一批抗抑郁药物,但因对人有过强的肝脏毒性而退出市场。

  • 异烟肼是可疑致癌药物。

  • 异烟肼人类致死量为0.2g/kg

也就是说毒死一条20kg中型犬的量,就足以让一个15kg的人类小孩丧这里。
有的人可能会说,怎么可能孩子怎么会去吃,可是你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的流浪汉么?野生动物?精神病患者么?你确定他们真的不会去吃这种香肠么?

养狗的人都知道,香肠的味道对狗来说是极大的诱惑,一个不注意就会吞掉,根本来不及阻止。

并且长时间给狗狗戴上口罩也是非人道的,尤其是在夏天,狗狗要通过吐舌头来散热。

就算是栓绳,戴口罩照样会死一大批动物。

我们不能控制其他人的行为,但是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可以保护好自己的狗狗。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到您。


不宠不知道


几天内在网上突然出现了这么多的灭狗的方法,而且都可以做到杀狗于无形。比如,异烟肼,木糖醇等。不仅可以规避法律法规的制裁,更不会造成人类误食误伤事件。可谓是绞尽脑汁设计缜密。不管怎么说,这种行为总是一种违法违规,以暴制暴不太光明正大的行为。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众多居民,用如此极端的手段,对这些宠物狗和流浪狗,置之死地而后快呢?

我们现在应该反思和考证的不是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会不会给公众造成多大的危害(已经证明不会造成对人类危害)。而是应该讨论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养狗人群,与居民情绪上的对立,如何才能正确化解这场危机。

很明显,城市宠物狗,特别是流浪狗的泛滥,已经严重危及城市居民的生命安全,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居住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和干扰。广大居民已经忍无可忍,两个人群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濒临不可调和即将爆发的边缘。一旦出现大面积宠物狗及流浪狗被毒杀的事件,极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甚者会导致暴力冲突,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的正常生活。

其实,究其原因不难看出,这是因为城市养狗人群突然增加,以及一些所谓的养狗人群先养后弃,造成流浪狗泛滥。有关部门管理制约手段和措施落后,导致狗咬人事件屡有发生,而且造成了致死人命的严重后果。导致群情激愤,人们不能对这些不良的养狗人采取措施,只能迁怒与狗,才引出了这些对付狗极端手段。

矛盾尖锐群情激愤,极易诱发人群冲突,导致社会稳定的隐患。必须尽早建立城市养狗规范,纠正一些养狗人的不良习惯,还居民一个安静清洁,没有危险隐患的生活环境。


无奈且向上


以暴制暴从来就不是最好的方法,但是有时候确实最有效的方法。

宠物都是人养的,养宠物的人不负责任,不办狗证,不给狗打疫苗,违规饲养大型犬,甚至饲养非常凶猛的大型犬,遛狗不栓绳,放任自家宠物在外面到处拉屎撒尿,还不及时清理,有时候狗冲着人狂吠,吓唬怕狗的人,甚至咬伤人,咬死人,最可恶的是宠物主人在狗伤人后一再推卸责任。

只能说网上流传的毒杀流浪狗的方法都是被这些缺德的宠物主人,尤其是养狗的人逼出来的。如果你们好好养狗,不随便遗弃宠物,怎么会有毒杀流浪狗的方法在网上被疯传。

此外执法部门工作不到位,也是一部分原因,如果开展一次全国性打狗运动,对流浪狗格杀勿论,对违规的狗主、不文明养狗者的行为施以重罚,社会上这种文章会少很多。前一阵西安处置不文明养狗者的做法就值得大力推广,要给他们的做法点赞。

如果狗主遛狗时拴上狗绳,给狗戴上嘴套,文明遛狗,不做出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事,爱狗人士这个词会变成负面词汇吗。

前几天我回答类似问题的时候还有人评论说狗戴嘴套,狗不舒服,栓狗绳会让狗不能好好玩耍……。对这种人,我还能说他们啥。正是这种不文明养狗人,才导致异烟肼毒杀流浪狗和不栓绳狗的文章出现。

对人有危害性的狗,不管它平时多可爱,多温顺,多名贵,只要不文明养狗,人人皆可毒杀。再说狗只是对它的主人温顺,对陌生人,不管多大的狗,都是有攻击性的。异烟肼毒杀狗,我认为这也是最有效的倒逼养狗者文明养狗的一种有效途径。

此外,除了异烟肼,还可以用巧克力,木糖醇,还有什么有效的方法,欢迎补充。

一定会有爱狗人士在下面评论里破口大骂,我奉劝你们这些爱狗人士,有本事管好你们的宠物,文明养狗,做不到就别出来丢人现眼,展示你们的无耻和下作。


行远健身


发生这样的事,是政府的失职与法律对养狗人的宽容造成的!网上有人说毒狗是犯法的行为!那么我请问,高速上爱狗人士阻拦运输车的犯不犯法?爱狗人士人肉他人犯不犯法?毒杀流浪狗犯法,警察打死流浪狗是不是就是知法犯法了?

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保障国民安全的制度,一旦法律无法让民众安心,那么使用必要的手段也是人民的选择!

流浪狗成灾,不断有被狗咬伤的新闻出现,增加了民众对狗灾的不安。尤其担心自家的亲人会被狗伤害,才有了业主通告养狗者的新闻。而毒狗的方法出现,让那些被狗伤害过,而又担心再次受到伤害的人有了发泄的途径。爱狗者与厌狗者的针锋相对,也说明法律日异让民众不信任。

政府的失职是对流浪狗没有制度规范,在城市、小区出现的流浪狗多次咬伤人,而政府却没有明确的管理手段。致使许多流浪狗成为某些爱狗人士体现人性爱心的手段,有人去驱赶、打杀就会让爱狗人士用道德来谴责。政府的失职不但体现在对流浪狗的管辖,而对城市、小区养狗者的纵容。办狗证、挂狗牌看似是对养狗者的规范,其实却是纵容。一条成年的母狗在一年的时间里就能生下4、5条小狗,即便爱狗人士待那些狗如宝、如子女也制止不了狗这种动物的发情。所以在没有推广绝育术的同时而只办理养狗证,也就意味者一个有证的狗主一年多以后就会多了几条没有证、牌的小狗。这些狗如果是优良品种或被送入或被卖入狗市,成为另一养狗者的无牌、无证爱犬。而如果是本土普通狗类或者宠物狗就会被狗主暗中遗弃,成为新的流浪狗。

法律同样对养狗者偏爱!在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狗咬伤人。如果能找到狗主,警方会合稀泥,用和解的手段让被咬者得到一部分治疗费,而对被咬者的精神伤害、心理损伤却是毫不理会。那些被流浪狗咬伤的人,即便报警也会成为无头公案。

如果有人打伤了狗,警方就会立案,理由就是狗是私人财产。损害了别人的私有财产要赔偿。法律对被咬伤者并无明确的规定,这也让许多人恨恨的用你的狗咬了我,我也用狗来咬你,而不愿接受经济赔偿。

说到这里相信有些人会深有感触!法律没有让人面对狗时占有优势,那么还会有人相信法律的公平性吗?毒狗的出现也证明,担忧、恨意、恐惧的社会气氛。既然爱狗人士能够不理会法律而只彰显他们的爱心,那毒狗保障自己的亲人免受其害,触犯法律也是不得已。


不改本心99812


1.假疫苗事件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各种不良养狗方式的深恶痛绝!

2.不能否认人们对被狗咬后接种的疫苗真假的恐慌,这毕竟是关乎人命的大事,相信很多被狗咬过的人都心有余悸,也相信很多养狗的人放弃了继续养狗的愿望,因为狗急了是谁都会咬的,包括养狗者本人。

3.养狗是个人爱好,不要期望所有人都跟你一样爱你的狗,除非你的狗对他人不造成伤害和影响,而这是不容易做到的,从爱护动物的角度出发,你不能捆住它的嘴,堵住它的肛门。你无法做到让它在邻居休息的时候,生病的时候,学生学习的时候不发声;你也不可能在外面遛狗的时候遇到行人,电梯里面碰到他人的时候让你的狗不冲人吼叫;你无法保证你的狗不受外界刺激而对他人造成威胁!

4.坚决反对烂杀动物的行为!但是,当养狗人视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的时候,这种想方设法的灭杀将一定会出现,真心希望世界是美好的,人与动物是和谐相处的,灭杀是残酷的,关键的关键是人们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敬重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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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一个律师的分析,从实际情况来看投放异烟肼很难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首先,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危险犯和结果犯。即造成损害结果或有危险可能都可构成本罪,但是在刑法上对于行为和结果(威胁)之间需要因果关系才可能构成犯罪。即一种行为与损害结果(威胁)存在主要的因果关系。 1.异烟肼是通过大剂量食用才会影响人体健康,其成分中并没有剧毒物质。如果没有把药片放在饮用水源、食堂及饮食餐饮和食品加工场所操作间食品加工容器,食品原料里,仅仅是丢在路边或草丛中并不会伤害人体健康。实际上很多药品大剂量服用都有副作用,但是以丢弃形式处理某种药片是否会成立本罪呢?虽然理论上也会影响不特定人身安全,但是这种可能性非常低,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理性的正常人会大剂量服用捡来的药片。如果造成人身伤害后果实际上是非常异常的情况,并不是丢弃药片就会确定的威胁到一般人的人身安危。所以这种丢弃药片的行为和造成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极小,不属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投放异烟肼片并不会直接对不特定对象的人身造成威胁。 2.投放危险物质可如果威胁到财产安全也可能构成本罪,但是这有个前提就是所威胁财产必须“重大“,比如说将毒药扔进鱼塘,将有毒饵料投放牧场,一次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就可能构成本罪。但是小规模投放异烟肼片毒死几条狗我认为很难构成本罪,一般宠物犬价值数百至数万不等,并不足以构成本罪。 --------------------- 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敏表示,多地出台犬只管理条例,均明确规定养狗需办证、带狗外出应牵绳等,如果狗主人违反规定在先,而狗被毒死,投毒者可拒绝赔偿。 ――――――――――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表示,拿人用药毒狗不构成投毒罪。一是人用药不算法律意义上的毒物,二是法律只规定了向养殖的家禽、牲畜投毒的情形,对宠物投毒没有明确规定。但造成有主的宠物狗死亡,可能会引发民事纠纷。 首先异烟肼不是毒物,那就构不成投毒罪,其次就算民事诉讼,异烟肼的好处就是五个小时后半衰期完毕,狗尸体内残留为几十分之一甚至没有,现有仪器很难捡出,警方办案也要证据是不?你能证明狗是吃了异烟肼死的吗?那民事都算不上了。

科研机构扑杀流浪狗研究报告,即使人误食了吃异烟肼死了的狗肉,也不会造成人员中毒。 肺结核病人每天吃异烟肼片一次一片一日三次,结核性脑膜炎患者一次三片一日三次,有的患者都吃了一年甚至两年吃死了吗?狗一次吃五片就会死亡。

看下图红线部分


猫肺结核首选药物是异烟肼,可狗一片都不能吃。




《家犬管理条例》: 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八日卫生部、农业部、对外贸易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 二、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生产(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须实施检疫免疫。发现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杀,以保证安全。 …… 四、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 这一法规至今没有废止,法规本身没有规定有效时间。也就是说至今生效


赤脚兽医VV


有人教人用异烟肼毒害流浪狗?你怎么看?

首先,我们纠正一下,网上有人科普异烟肼对狗有危害的文章并不是“教、授”或者说是“诱导”别人去毒害狗,就像有人说人喝了百草枯没救一样,这么做并不是诱导别人去自杀!

其次,毒害流浪狗并不存在!更称不上毒害!流浪狗属于无主财物,公然贸然的在“人”的小区里拉屎拉尿、乱吠乱叫,对业主的生活环境和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属于有害物种,就和农田里的麻雀一样。作为小区的业主,在自己的小区内除害,类似于老农在农作物上抹药,只要没有对其他“人”造成影响,属于合法权益!

再次,除了流浪狗外,小区内的养狗者如果不对自己的狗负责,不拴绳,不戴嘴夹,导致吃了异烟肼死了的,投放者盖不用负责。

1、小区属于公共场所,本来将狗带到公共场所,就是一种对别人不尊重和不礼貌的做法!

2、业主在自己小区内投放异烟肼,并不会对其他业主,及其饲养的狗,造成伤害!反倒是,因为一些狗主,因为对自己的狗疏于管教“不拴绳、不戴嘴夹……”才会让自己的狗误食不明物质,责任在狗主!就像小区内有石头,有墙壁,如果孩子父母不看好孩子导致孩子摔伤,难道要找开发商的问题?

3、在小区内投放异烟肼,和随手扔一片卫生纸无多大区别,大家可以指责投放者无环保意识,仅此而已!

还有,从法律方面来说,投放异烟肼毒狗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对于网友的质疑,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检察院刑检二部员额检察官鹿存刚认为投放异烟肼毒狗并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他曾在3年前办理过一起毒狗销售案。

他向记者解释了法律对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规定:“刑法中提到的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行为人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的行为。”

“首先异烟肼是一种处方药,根据药性来看,对人的致命性要比狗低很多。异烟肼也不像氯化琥珀胆碱等有毒物的危害性那么大,是否属于刑法中规定的有毒物质有待商榷。”他解释,从一般而言,毒害性物质必须含有毒素,且毒性大,作用期短,少量即可致人和动物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

对于狗是否属于重大公私财产,他认为是有争议的。“部分居民的狗属于名贵品种,部分的狗可能较为普通。”

他表示,根据异烟肼在小区草丛投放的实际情况来看,很难构成危害不特定且多数人或重大财物的公共安全。

“一般来说,投放者会将异烟肼包裹在香肠等食物内放入人迹罕至的草丛中,这种投放行为虽对人有潜在的危险,但并非针对不特定且多数人,与刑法中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有所出入。所以综合来看,投放异烟肼并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同时他补充道:“如果投放者将有毒物质投入井中,就会构成不特定且多数人的危害,这时候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

当然也有观点认为,“虽然异烟肼毒狗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但是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构成故意损害财物罪或是寻衅滋事罪。”

其表示,宠物狗也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投放异烟肼致狗死亡,根据损害狗的价值具体情况,可能构成故意损害财物罪,同时要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对于目前这种“投放异烟肼”行为,可以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但是,需要申明的是,小区属于公共场所,狗主将狗等私人物品随意丢置、放养在小区,因误食而导致死亡的,狗主应自己承担过失!

狗能否在公共场所出现,法律已经做了相关的规定:文明遛狗——拴绳,戴嘴夹,收拾狗粪……狗主在违反法律以及相关治安条例的前提下,导致自己的狗误食不明物质死亡,不能将责任转嫁到投放者身上,因此,所谓的故意损害财产罪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成立!

最后,有人教人用异烟肼毒害流浪狗,我怎么看?

其实,这个问题的问法,明显就存在主观的偏见,对投放者不友善!

我只想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至于狗的,我们不知道亮不亮,也别相信它的主子,说亮就亮!






诗途


请不要喂狗异烟肼,这是违法行为。

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请爱护狗狗。请不要喂食狗狗木糖醇。

半颗口香糖,会引起5kg的泰迪急性低血糖;

3克木糖醇,可杀死30公斤重的狗狗;

食用后,15分钟后血糖急剧下降;

24小时内,就可导致肝脏严重损伤,甚至死亡。

所以,对狗狗来说木糖醇的毒性是巧克力100倍!

另外异烟肼加火腿小朋友吃了会有一定的不良反应,而木糖醇加火腿就算被小朋友吃了也没有任何危害,并且又香又甜,还很好吃的哦。但狗狗吃了是至命的。

所以不要喂狗狗木糖醇



官方唯一认证鸠摩智l


毒死这些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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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梁玩游戏


坚决反对用药毒杀狗狗,不提倡用火腿加鱼钩,不反对用木糖醇巧克力……谁还有不违法的办法?给大家推广一下……你的狗在外面如果误食了东西一定是你没有按规定遛狗,遛狗不但要拴绳还要给狗带口罩,所以没有素质的养狗请,不管你怎么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你们违反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还振振有词,真替你们感到丢人,狗狗本来无罪,都是没素质的养狗人害的,想养的时候亲的跟爹一样,不想养了随意丢弃,没见一个爱狗人士来个大家普及怎么按规范来养狗,只听到他们违规还在强力的辩解……最近各大媒体和自媒体给大家科普了很多怎么消除流浪狗的办法,真是用心良苦啊!但是本人坚决反对用药毒杀狗狗,不提倡用火腿加鱼钩,不反对用木糖醇巧克力……谁还有不违法的办法?给大家推广一下……要用更文明非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当然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用合法的手段,虽然有些人和畜生违规在先,但我们不要以暴制暴……

狗咬人事件在中国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目前法律中缺少对饲养宠物行为的严格规范,北京、广州、重庆等地近年虽然制定了专门法规,但也未能有效落实,这种情况下,国外的治理经验值得借鉴。以美国为例,主人在公共空间遛狗时必须给狗戴上狗链,烈性狗还要戴口套,一旦发现无人看管的狗在公共空间乱跑,政府有权将其捕获或杀死。在纽约,狗留下的粪便如果主人不及时处理将被处以罚款。另一方面,中国没有关于保护普通动物的立法,对于遗弃、虐待猫狗的人也难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理。由于确实存在严重狗患问题,法律又对养狗人缺少规范,才会出现对为拴绳的狗投喂异烟肼的情况,这实际上是人和狗的“双输”,其责任在某些不文明的养狗人身上,只有参照国外经验,规范养狗人行为,才能实现狗与人的“双赢”。

最后强烈要求政府立法,对于不按规定,养狗遛狗的人,应该按照治安处罚给予拘留罚款,狗伤人的,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抓起来判刑,像处理酒驾一样,对于狗狗造成严重后果的狗主最高可判死刑。对于随意丢弃狗狗的按遗弃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抓起来入狱……没有强有力的措施是无法规范很多养狗人的行为的。所以为了震慑违法必须严格制度,不反对任何人养狗爱狗,但请文明理性按规矩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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