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团队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展开座谈

2018年6月28日,庄河市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团队的法官来到庄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与该处工作人员就目前庄河市群众到该处处理婚姻问题的情况展开座谈,并向该处提出司法建议。

庄河市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团队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展开座谈

经了解,庄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平均每年调解离婚2700余件,调解和好300余件,2018年上半年,市法院驻婚姻登记处巡回审判调解室参与调解227件。

座谈中,市法院家事少年团队的法官就关于在处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协议书中应有明确条款约定一方当事人是否以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抵顶子女抚养费及抵顶期限的问题向庄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司法建议,并向该处工作人员详尽的阐述了此司法建议的重要性及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该处工作人员表示一定全力配合市法院工作,与市法院协调联动,更圆满的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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