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測試規程發布!

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創新聯盟和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智能網聯汽車分技術委員會聯合發佈了《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測試規程(試行)》,規程提出了各檢測項目對應測試場景、測試規程及通過條件,為各省市級地方政府提供統一的測試場景、測試規程及通過條件參考,為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自動駕駛功能檢測驗證提供有益借鑑。

《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測試規程(試行)》正式發佈

2018年4月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發佈《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範(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範》),對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申請、審核、管理以及測試主體、測試駕駛人和測試車輛要求等進行規範。

按照《管理規範》,測試車輛應在封閉道路、場地等特定區域進行充分的實車測試,由國家或省市認可的從事汽車相關業務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其14項自動駕駛功能進行檢測驗證、確認其具備進行道路測試的條件,方可申請進行自動駕駛道路測試。

為配合和支撐《管理規範》所列自動駕駛功能檢測項目的規範開展,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創新聯盟、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智能網聯汽車分技術委員會,組織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國汽車工程研究院、中國汽車工程學會、中國汽車工業協會、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等相關行業組織、機構和骨幹企業,積極加強與公安、交通等行業研究機構的溝通交流,共同編制了《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功能測試規程》(以下簡稱《測試規程》),提出各檢測項目對應測試場景、測試規程及通過條件。

我們推薦各省市級地方政府、第三方檢測機構組織開展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工作時參照本《測試規程》進行自動駕駛功能測試;希望本《測試規程》的編制和發佈,為各省市級地方政府提供統一的測試場景、測試規程及通過條件參考,為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自動駕駛功能檢測驗證提供有益借鑑。

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創新聯盟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智能網聯汽車分技術委員會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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