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家族规范中的“男女有别”

“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

产生于两千多年前的《礼记》,作为国人第一本系统性的人际交往指南,对男女交往有着一套近乎苛刻的规定。我们看到,红楼世界里的人和事,尽可能地体现了“男女有别”这一原则、精神,也大致反映了那个时代人们基本的生活风貌。具体地,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活动场所回避。传统社会里,男子和女子有各自不同的生活场所,男外而女内,彼此之间不能随便出入。例如,第3回,写荣府的正室:

“一条大甬路,直接出大门的。进入堂屋中,抬头迎面先看见一个赤金九龙青地大匾,匾上写着斗大的三个大字,是‘荣禧堂’”。

《红楼梦》家族规范中的“男女有别”

那么,它是不是女主人王夫人的活动场所呢?非也。

“原来王夫人时常居坐宴息,亦不在这正室,只在这正室东边的三间耳房内。”

荣府的正室,是贾政待客的地方,而作为女主人,王夫人绝少在这里出现。这即体现了“男女有别”的要求。当然,最典型的是大观园,它由专人把守,发挥着重要的隔离功能,除了贾宝玉,没有特殊事由,那些“泥做的、浊气逼人的”男子一律不能入内,由此形成了一个由女儿主导的自由天地。这些贵族少女平日里在此游玩嬉戏、作诗抒怀,貌似风花雪月、五彩缤纷,可细究起来,她们所有的活动都被限定在指定区域,过着“贾母处——王夫人处——大观园”这样“三点一线”的单调生活。第56回,平儿笑道:

“这有个原故:姑娘们所用的这些东西, 自然是该有分例。 每月买办买了,令女人们各房交与我们收管……没有一个我们天天各人拿钱找人买头油又是脂粉去的理。”

由此,我们明白,因为不能随便走出家门,即便女孩子日用的化妆品,她们也不可能自己去挑选,而是由他人代为采买。

其次,日常交往回避。就日常生活而言,贾府里的人们时刻注意男女之间的性别回避。用第65回中贾琏的小厮兴儿的话说,这些事项叫做“正经大礼”。例如,第13回,写秦可卿之丧:

可巧这日非正经日期, 亲友来的少,里面不过几位近亲堂客,邢夫人,王夫人,凤姐并合族中的内眷陪坐。闻人报:“大爷进来了。”唬的众婆娘唿的一声,往后藏之不迭 ,独凤姐款款站了起来。

《红楼梦》家族规范中的“男女有别”

第48回,写薛蟠远行:

薛姨妈命人请了张德辉来, 在书房中命薛蟠款待酒饭, 自己在后廊下,隔着窗子,向里千言万语嘱托张德辉照管薛蟠。张德辉满口应承,吃过饭告辞……

像上述描述,在我们今天,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了。然而,它却是那个时代人们真切的生活,非但不违“礼”,恰是合乎“礼”的。

再次,隔绝内外信息。《礼记·内则》云:“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内言不出,外言不入”,“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所有这些,都意在强调,男人谈的事情不得让女人知道,女人谈论的事情也不可让男人知道。街谈巷议不得带入闺房;妇女在闺房所讲的话也不得拿到外边宣扬。例如,第48回,言及香菱学诗:

宝玉道:“这也算自暴自弃了。前日我在外头和相公们商议画儿,他们听见咱们起诗社,求我把稿子给他们瞧瞧。我就写了几首给他们看看,谁不真心叹服。 他们都抄了刻去了。”探春黛玉忙问道:“这是真话么?”宝玉笑道:“说谎的是那架上的鹦哥。”黛玉探春听说,都道:“你真真胡闹!且别说那不成诗,便是成诗,我们的笔墨也不该传到外头去。”

在网络时代的今天,许多人常常利用炒作手段,千方百计地使自己的作品扩散、传播,以求获得广泛的关注。然而,探春、黛玉的年代,她们的智力成果只能限定在内部交流的层面。如果流传到外面,且不论诗歌的创作水平,她们很可能面临“闺门不谨”的负面评价,因此,探春、黛玉都极力向宝玉强调,她们写的诗是不能拿到外面去的。正是严格的信息隔离,限制了女性的视界,禁锢了她们的思想和观念,也极大地影响了她们对外部世界的认知。在这方面,我们看到,探春、湘云、黛玉等人都表现出知识和经验的不足及匮乏,而宝钗则表现出明显的优势。如第56回,探春说了“外行话”:

“从那日我才知道,一个破荷叶,一根枯草根子,都是值钱的。”宝钗笑道:“真真膏粱纨绔之谈。虽是千金小姐,原不知这事……”

第57回,湘云、黛玉不认识“当票”:

一语未了,忽见湘云走来,手里拿着一张当票,口内笑道:“这是个账篇子?”黛玉瞧了, 也不认得。地下婆子们都笑道:“这可是一件奇货,这个乖可不是白教人的。”宝钗忙一把接了,看时,就是岫烟才说的当票,忙折了起来。

这里,宝钗之所以在社会知识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原因在于其特殊的家庭环境(薛家属于皇商)使她有机会参与到了社会实践之中,从而较少地受到男女之间信息隔离的影响。由此,当探春说“从那日我才知道,一个破荷叶,一根枯草根子,都是值钱的”时,这表明了她对闺阁之外的知识的敏感,是其精细、聪明之处。她虽然终日被封闭在闺阁之中,但这并没有使她失去对外部世界的感知能力。

《红楼梦》家族规范中的“男女有别”

第四,禁止情感沟通。准确地说,传统社会里,并不是要禁止男女之间沟通情感,而是禁止他(她)们私下里进行沟通,要沟通的话,就须符合礼法规定的样式。这就是所谓“发乎情而止于礼”。除了无休止地试探,惴惴不安地担心未来,即便彼此深爱,宝、黛两个人始终没有勇气再向前跨出一步,甚至,他(她)们连向贾母、贾政夫妇袒露心迹的勇气都没有。因为在当时的文化语境里,即便内心里有这样的想法,都是逾礼的。此外,透过薛蝌与邢岫烟、宝钗与宝玉婚事的描写,我们看到,即便定亲之后,这种禁止也丝毫没有松懈。第57回,写道:

如今薛姨妈既定了邢岫烟为媳,合宅皆知。邢夫人本欲接出岫烟去住,贾母因说:“这又何妨,两个孩子又不能见面,就是姨太太和他一个大姑,一个小姑,又何妨?况且都是女儿,正好亲香呢。”邢夫人方罢。

这里,薛蝌和邢岫烟的婚事一定,邢夫人马上就要把后者接出大观园,为的是避免两人可能的私下碰面和接触。只是由于贾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即便住在大观园里,两个人也没有见面机会,邢夫人才打消了起初的想法。第90回,为了排遣心中的苦闷及感慨命运对未婚妻的不公,薛蝌还写了一首诗:“蛟龙失水似枯鱼,两地情怀感索居。同在泥涂多受苦,不知何日向清虚。”其实,这首诗的字里行间很值得推敲,薛蝌和邢岫烟同住在荣府之中,怎么能算作“两地情怀感索居”呢?两人根本就是在“一地”,这样说来,薛蝌错了。然而,如上分析,即便他(她)们两人同住在荣国府,可是从订婚至结婚这段时间,两人也根本没有见面的机会,这么说来,真的可以算作“两地”了,薛蝌又是正确的了。一向知书达理、模范地遵守传统礼法秩序的薛宝钗,当然在这方面不会降低自己的行为标准。第95回:

宝钗也知失玉。因薛姨妈那日应了宝玉的亲事,回去便告诉了宝钗……宝钗自从听此一说,把“宝玉”两个字自然更不提起了。如今虽然听见失了玉,心里也甚惊疑,倒不好问,只得听旁人说去,竟象不与自己相干的。

按照礼法,经过订婚程序,两个人就成了未婚的夫妻关系。按理说,关系得到了认可和确定后,男女双方之间的情感交流会变得更频繁、密切,然而,我们看到,事实恰恰相反,订婚后的两个人更要注意回避。这里,当薛宝钗知道自己已经成为贾家的媳妇后,对贾府的事务事事回避,即便宝玉生病也不过来探望,甚至连宝玉的名字也不提及,硬是装出一副素不相识、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综上,结合文本,笔者归纳了传统社会里“男女有别”原则在生活中的一些具体表现。阅读《红楼梦》,如果我们不留意这些制度,就很难理解其中人物的生活方式,如果对这些制度缺乏基本的认知,我们也很难理解文本所反映的社会风貌。那么,我们怎么看待和评价这些制度呢?

对此,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总是习惯 “标签化”地解读,认为这是传统社会里的“糟粕”。 事实上,如果立足当时的语境加以审视,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制度的被“发现”以及在这片土地上的长期实践,表明其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体现了古人在构建家庭以及社会秩序方面的持续性努力。众所周知,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人们基于亲缘关系聚族而居,人口很少流动。那么,在一个很少自然流动的小型社区,“何为个体需要的最基本的秩序?如何形成、维系和保持最基本的秩序?”这个问题就变得尤其重要,甚至,在人类社会早期,这也是个普遍的问题。在《纲常、礼仪、称呼与秩序建构:追求对儒家的制度性理解》一文中,苏力教授把这一问题,称为“安提戈涅问题”。在他看来,安提戈涅最大的痛苦不是外部世界的:亲人(父母兄弟)的相继离世,城邦政治动荡,或克里翁不让她安葬自己的哥哥。她最大的痛苦是内心精神世界的:俄狄浦斯王弑父娶母的真相暴露,完全摧毁了安氏界定自己与生活世界的坐标系、参照系。毕竟,“没有基本的秩序,就没有社会生活和社会制度,每个人都无法安排自己的生活,无从理解自己生活的意义。”而“子弑父”、“少凌长”的社会实践及安提戈涅寓言一再表明:血缘的秩序维系功能不总是有效的。

基于对人性的深刻洞察,早期儒家学者提出了“齐家”这一系统性的方案来回应这个问题,其中,就规范男女关系,他们倡导“男女有别”、强调践行严格的性别回避,来“防止性的冲动和僭越, 防止小社区内经常交往日久生情”,从而尽可能地防范社区中出现“安提戈涅问题”。可以说,儒家的这种秩序建构的努力大致上是成功的,很多时候,它只是表现为一种家族法层面的规范,不见得是正式的法律制度。然而,它却比正式的制度更能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日常生活,不但反映在红楼的世界里,也深刻地影响了我们的民族心理,进而沉淀为一种“身体记忆”。卢梭说,真正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在这一意义上,它是真正的法。(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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