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人覺得15萬彩禮相當於40年每天給女孩10塊錢,是女方虧了?

把__留給__


那我這不要彩禮的豈不是虧大了 我結婚不但沒要彩禮 我媽斷斷續續給了我十幾萬 哈哈哈 我家樓下一女的結婚 帶了十萬買車 也沒要彩禮 我婆婆家女兒出嫁 就要了五萬 然後又給了五萬 量力而行吧 家家戶戶條件不一樣。自古給了大額彩禮 女方都是陪嫁回來的 我們這邊是這樣。身邊絕大數都是加錢帶車。要麼陪嫁電器 很少女方自己留著的。但是也確實有那種死要錢的 。那種死要錢大多都是家裡有弟弟哥哥的 等著嫁女兒賺一筆的,我還真沒遇見死要錢那種不陪嫁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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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毒雞湯我也看過,說的是女孩嫁過去以後每天洗衣服做飯帶孩子伺候老公及公婆,然後幾十年平均下來每天不到10塊錢。以下是我個人想法:

1,結婚不是兩個人結合在一起過日子嗎?有這樣想法的女人不能要,她已經把自己當貨物賣了,但是文章裡說的洗衣服做飯帶孩子有幾個女人能做到?夫妻共同創造共同財產怎麼就算是為了男方創造?夫妻共同贍養雙方父母怎麼就是為男方養?

2,如果女人能做到男人的財產一分不要,並做到她自己文章中說的“洗衣服做飯帶孩子伺候公婆”,那我至少給300塊錢一天!但是,孩子不能叫你媽,得叫保姆阿姨,我的財產你無權得一分,因為我付了你工資,我們是買賣關係。

3,退休後我照樣發退休工資,55歲後退休工資是正常工資一半,但是你要搬出我的房子。孩子不能贍養你,因為你跟他沒有半毛錢關係,是我付錢請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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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說的話能當真?如果是你的話可以教你個騷操作,嘗試說服女方家裡分期付款,只要結了婚,要不了兩年,你老婆能把孃家的茶米油鹽都搬過來,到那時候還付什麼?女人說的話不能當真,分清她是在尋求關注還是她情緒影響了她就行了,如果你們真的適合結婚了,那她家裡人的話頂多算耳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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