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企業會被被評為D級
1、《納稅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本評價年度直接判為D級:
(一)存在逃避繳納稅款、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稅犯罪的;
(二)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的;
(三)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四)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或者拒絕、阻撓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五)存在違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
(六)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七)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稅資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九)由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十)存在稅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
2、除了被直接判D,“循環欠稅”多次扣分導致分數過低,也會被評為D級。
舉個例子:某企業未按規定期限納稅申報3次被扣15分, 未按規定期限繳納已申報的應納稅款8次被扣40分,至評定期末,已辦理納稅申報後納稅人未在稅款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款一次被扣11分,已代扣代收稅款未按規定解繳7次被扣77分,因此該企業聯合評價得分-43分。最終,該企業因“循環欠稅”被多次扣分,被評定為D級。
二、如果被評為D級納稅人,可申請信用等級調整嗎?
可以。
根據《納稅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響其納稅信用評價:
(一)由於稅務機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納稅人未能及時履行納稅義務的;
(二)非主觀故意的計算公式運用錯誤以及明顯的筆誤造成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
(三)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的情形。
三、企業如何避免被評為D級納稅人
企業一旦被評為D級納稅人,會被稅務局列為重點監控對象,影響公司各種稅收減免、出口退稅、網上勾選認證發票、融資貸款等等。那麼,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如何避免被評為D級呢?
1、非正常戶儘快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轉正常戶手續,多戶經營的企業,及時註銷或者清理名下不再經營的企業,避免引起連鎖反應。
2、欠稅(費)企業在年底前儘快繳清。
3、評價年度內因正常原因增值稅或營業稅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應在評價期間及時聯繫主管稅務機關,並出具相關證明,避免出現無法評A的情況。
4、按照規定期限申報納稅、代扣代繳、保存發票、及時繳納稅款。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時做好納稅申報工作,及時瞭解新的稅收政策法規,避免因為小失誤而被扣分。
5、納稅人應在清繳欠稅的同時,應評估自身資金情況,在繳清本期稅款的情況下繳清往期稅款,防止被多次扣分。
6、遵守稅法、提高誠信納稅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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