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6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4,042,553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霞、朱文杰
联系电话:0551-62219021
联系传真:0551-6221902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秦明正
联系电话:021-33389771
联系传真:021-5404798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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