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突然急剎,後車剎車不及撞上去了,前車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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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上路,遇到碰碰擦擦總是難免,最讓駕駛員覺得難受的是,明明自己好好正常行駛,卻因為別的車輛駕駛員的危險動作造成自己車輛的損傷。如果最後判定是對方主責,承擔維修費用,那也就算了。但如果最後判定還是自己全責,那就更覺窩囊了。

像題主所問的這個,因為前車急剎,結果自己撞上去,事故責任到底應該如何劃分的問題。其實,也就屬於小編說的駕駛員明明覺得自己沒有錯,是對方造成的,可往往等交警來了,卻判定是自己全責。前車真的一點責任沒有麼?

關於這個問題,交警的判斷是因為後車未保持足夠有效的安全距離,才造成前車剎車時後車不能有效控制住剎車距離才導致的追尾,所以責任在於後車駕駛員,不在於前車。交通法規也沒有規定不允許急剎,或者因為急剎導致的事故,前車需要承擔責任。

所以,對於後車駕駛員來說,發生追尾事故,只有自己承擔責任了,這也是因為你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所造成的。當然,有一種情況前車需要承擔責任,就是前車本身存在違法問題,比如車輛本身剎車燈就是壞的後車看不到,或者前車駕駛員存在酒駕、毒駕或是無證駕駛等等違法行為的,這種狀況下前車承擔責任。

說了這麼多,就是要提醒各位車主,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即使前車發生任何狀況,也有足夠反應的時間,這樣既能保證自身的行車安全也能規避事故責任。


汽車觀察家


根據問題描述,假如沒有及時剎停而導致追尾事故,可以很明確的說,你是全責

看到這個結果,可能會有很多朋友感覺不合理,畢竟是前車急剎而導致的追尾,為什麼後車要負全責呢?

一、追尾事故責任劃分: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置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明顯的樓主符合第一條,所以你應負全責!

高速公路車距保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於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於50米。

如何能證明前方車輛是故意而為?

對於這個問題,可以說幾乎是不可能證明的,即使是有行車記錄儀,也很難很難,因為有太多的理由來搪塞了,比如前方突然出現個小動物、車輛突然報警了等等,通過外部的證據來證明心理想法,幾乎做不到,所以最終的結果基本上就是後車全責。

問題總結:後車全責,原因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如果對方是故意急剎,得有充分的證據,那樣就能重新劃分責任了,但如果找不到故意而為的證據,那後車就是全責。


吉林高速公安長春分局


根據這樣的描述,肯定後車全責,交警過來也是一句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雖然這樣的責任劃分肯定有很多人都覺得不公平,明明是前車突然剎車停住,才導致後車撞上去的,為什麼會判後車負全責。但根據規定就是如此,交通法也沒有規定汽車不能急剎車,但是規定了汽車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所以如果不是前車違規行駛而造成後車追尾的話,那麼後車肯定是負全責。


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安全距離這四個字估計不存在,你讓兩輛車之間保持在30米左右,那估計不用1分鐘,你前面已經塞進去4、5輛汽車了。城市交通本身就比較擁擠,加上行人、非機動車輛等等,說句實話,根本不可能保持安全距離。

當然我並不是教唆不要保持安全距離,而是在暢通的道路上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才行,一般高速行車,即車速在100km/h以上時,安全車距在100米以上。

快速行車,即車速在60km/h以上時,安全車距在數字上等於車速;例如,車速80km/h,安全車距為80米。

中速行車,即車速在50km/h左右時,安全車距不低於50米。

低速行車,即車速在40km/h以下時,安全車距不低於30米。

龜速行車,即車速在20km/h以下時,安全車距不低於10米。


而且現在大部分的汽車都安裝了行車記錄儀,如果能夠證明前車違規駕駛或者未按照規定停車,從而導致的追尾事件,那麼前車全責或者負主要責任,但一般的追尾事件基本都是後車全責。

其實問題的關鍵不是前車怎麼剎車,而是後車看到前車剎車燈亮了,但是你不知道前車是輕踩一下還是用力跺死,有網友建議車燈應該設計成手機信號那樣一格一格的,輕踩就亮一格,踩死就直接全亮。

總之提前預判是每個司機都要養成的好習慣,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就算不留安全距離,也要保持一定的反應距離,儘量不要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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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行者汽車救援


我是有15年駕齡的司機,聊聊我的想法!

正常行駛時,前方車輛突然來個急剎車,造成後車追尾,明顯是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絕大部分前車沒有責任的。但凡事都有例外!追尾在什麼情況下是前車的全責呢?



1,前車反覆別擠後車,並在車前面多次急剎,後車又有行車記錄儀做證據。

2,前車盲目加塞,變道造成追尾事故,前提是至少前車的一個車輪壓在線上。如前車剛好搶進車道,對不起!還是後車全責。

3,前車倒車和後溜車,逆行等,導致追尾事故。

4,前車屬於無證駕駛或酒駕,毒駕或報廢車輛的。



再就是多車連環追尾,仍然是安全距離的問題。如果b車撞了a車,c車撞了b車,d車撞了c車,都是後車的全責。也就是每一個後車要對前面追尾的車輛負全責!但如果是因為d的原因,導致abc三車連環追尾,d車就要對前面所有車負全責!

帶平安上路,載幸福回家。彼此讓一讓,平安有保障!開車上路,讓我們擁有良好的心態並保持安全距離總是沒錯的。夥伴們,我說的對嗎?


(你覺得我說的還行,評論區裡說說唄,謝謝啦)


祖國萬歲145758046


這個問題問得好。只能視情況而定。

一般情況都是後車負全部責任,如果出現追尾的情況,一般會認為後車與前車沒有保持一定的車距,所以才會導致追尾的情況。

還有的情況是需要前車負責任的,如果前車倒車或者是正在溜車而導致與後面的車發生相撞,那麼就是前車負責,但是為了有一些人會出現耍賴的情況,這個時候建議大家在車上安裝好行車記錄儀,這樣責任就會很清楚了。

如果車輛行駛過程中有違章行為導致追尾的話,無論是前車還是後車都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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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圈


這個問題其實是非常有意思、值得深入思考和探討的問題。關於追尾:快的撞慢的,運動的撞靜止的,強的撞弱的,是後車全責的根本依據,合理、合法、科學。之所以這麼說,理由如下:一、從邏輯上看,沒有任何一個在開車的時候願意主動追尾前車(故意犯罪除外),所以後車追尾前車,一般情況下,前車多多少少都有點責任。這一點勿庸質疑。二、根據第一點,交法應該本著一般法制概念裡:權利、義務、責任對等、公平的基本原則,誰的責任誰負才對呀,可交法為什麼不這麼規定呢?原因是可操作性太差。如果每一起追尾交通事故都像調查刑事案件那樣嚴謹細緻,效率太低,成本太高,雙方當事人和執法機關都承受不起。所以,從立法的層次,就規定了一個簡化版的強制標準:在沒有十分明確、充分的證據,證明前車故意製造事故的特殊情形下,一般情況下,後車負主要或全部責任。這樣的規定對單個追尾事故看似不太公平,但對交通整體來說卻又是合理的。因為前車還有前車,後車還有後車,車的位置前後都是相對的。整體來看,統一執行後車責任從重的處理原則,一視同仁,也踐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同時,還實現了避免後車爭相擁擠向前,減少和避免更多的追尾事故,從而保證整體交通秩序的暢通。所以,這樣的強制規定又是科學的(具體條文請參看交法)。

總之,關於追尾:快的撞慢的,運動的撞靜止的,強的撞弱的,是後車全責的根本依據,合理、合法、科學。三、明白了上述原理,開車時的最高境界就是防禦性駕駛,任何時刻都不要相信其它車輛駕駛人員的技術能力和行為;也不要過度自信自己的駕駛技術。駕車環境瞬息萬變,始終敬畏生命、謹慎駕駛,小心使得萬年船。關於避免追尾,唯一可靠的辦法就是留足動態的安全距離,其它的辦法都是不可靠的扯蛋!


雜家論談


一般情況都是全責,因為法律有規定安全距離,這個距離的設計的考慮到加入前方突然停下,你是來得及反應並完全停下或者避開危險。所以,你能撞上說明你已經違法了,違法造成的事故難道還不是你的責任嗎?

之所以會產生這種前車急剎導致後車追尾,後車不應該承擔責任的錯覺,主要有幾點原因:

1.很多人都覺得安全距離比較長,沒必要保持這個距離也可以避險,導致大部分人都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

2.假如保持了安全距離,正如其他網友所說,中間插來了三四臺車,按道理要減速才能繼續保持這個安全距離,惡性循環,誰都不願意。

所以,最後奉勸各位司機,開車注意安全,保持車距,別人真的插過來就讓一讓,不要鬥氣,畢竟這種情況導致的追尾,自己可能沒錯,但是自己是要全責的。


阿吉


遇到車輛追尾的情況,一般來說,應該是後車的全責。原因很簡單,要麼是你超速,要麼是你沒有與前車保持合理車距。其中的任何一個原因,都足以讓後車司機百口難辯。

所以,開車在路上,一定要守規矩,講文明。不來超速車,不違規變道,並要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開車過程中,要集中注意力,要留意前後左右車輛狀況,特別是前車情況。

注意!剛才我說的是一般情況下。那就是說,也有特殊情況。比如前車從其他車道違規變到這個車道,或者前車的剎車燈出現故障未能顯示,或者前車屬於酒駕醉駕毒駕無證駕駛等情況。如果有這些特殊情況的,就應該由前車承擔全部責任。


醉愛體育


你的全責,沒有保持好車距發生的追尾事故!我以前遇到過,我開始也以為是前車的責任,結果不是這樣的!如果你車後面的車,也剎車不及時追尾了你的車那就是後面車的責任了!通俗地說就是因為車距問題追尾的,誰追尾誰的責任!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報全責吧!



柴火妞925


----------首發於 2018/7/25----------

首先謝邀。你的車內最好安裝行車記錄儀等取證設備,否則到時撕逼的時候警察可能無法通過有效證據核實事故責任人。


常規事故認定:

前車突然急剎,而你的車距保持安全範圍內撞上,那前車屬於全責。

前車突然急剎,而你的車距不在安全範圍內撞上,那後車屬於全責。

以上的判定,就靠周邊目擊者或行車記錄儀來取證,口頭協議基本無法作為證據讓警察相信。


總結:後車全責可能性較大,原因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如果對方是故意急剎,得通過行車記錄儀充分取證,那樣就能重新劃分責任了,但如果找不到故意而為的證據,那後車就是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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