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黃曉明的「聲明」看演藝人員的誠信與擔當!

黃曉明是誰?有的可能不大熟悉,但如果一提一場婚禮耗資數億的那位,知道的人可能就多了。

最近,演員黃總遇到了一些“小麻煩”,就是有媒體報道其捲入了“操控18億股票案”、“組團操控長生製藥”等,對此該影星曾信誓旦旦發過所謂的“聲明”,堅決否認認識高某等什麼的,當時人們就不大相信,說“聲明”發的早了點, 但15日凌晨其又在微博發表聲明稱相關報道不實,本人從未參與任何股票操控,並與“長生生物”毫無關係等,下面我們來逐一解讀一下“聲明”:

從黃曉明的“聲明”看演藝人員的誠信與擔當!

就“黃曉明捲入操控18億股票案”、“黃曉明組團操控長生製藥”等不實新聞報道,本人澄清如下:

1. 7月3日證監會就“高勇案”已作出《處罰決定書》,本人沒有參與任何股票操控

證監會已於2018年7月3日就“高勇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內容如下:高勇通過實際操控16個賬戶操控股票,證監會決定沒收高勇違法所得897,387,345.82元,並處以罰款897,387,345.82元。所謂“黃曉明操控18億”純屬謠言,本人從未參與任何股票操控。

【解讀:黃曉明說得非常非常清楚,本人從未參與任何股票操控,說的這麼絕對,看似沒什麼問題】。

從黃曉明的“聲明”看演藝人員的誠信與擔當!

2. 我再次強調,本人不認識高勇,只是委託路某理財

本人股票賬戶開立後由母親代為管理,我母親將賬戶委託給路某代為理財,經由路某介紹轉委託給高勇管理,高勇賬戶組所從事涉案交易,由高勇決策。我與我母親沒有參與操控股票。

【解讀:再次強調,本人不認識高勇,只是委託路某理財,這就奇了怪了,這“委託理財”就不是理財?這樣放心的把財委託其他來“理”而人個人從不過問,只能說明黃總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心大】

3. 本人從未參與過“長生生物”股票投資

2014年第三季度本人委託路某進行理財的賬戶曾投資過“黃海機械”並在當季度退出。而“黃海機械”2015年才被借殼,2016年才更名為“長生生物”。故本人與“長生生物”毫無關係,有關“黃曉明組團操控長生製藥”等消息是謠言。

【解讀:一些話不能說早了,這個應該還要靠事實來說話】

從黃曉明的“聲明”看演藝人員的誠信與擔當!

4. 本次事件確實是由我理財不謹慎所導致,對此次事件給大家造成的不良影響深表歉意,我一定從中吸取教訓。

【解讀:既然“從未參與”,為什麼出現了“由我理財不謹慎所導致,對造成的不良影響深表歉意,一定從中吸取教訓”,沒參與怎麼會出現“理財不慎”?沒做錯能有什麼教訓可以吸取?】

最後,我要特別說明一點,此事是因我將賬戶交由母親打理而將她牽涉其中,由此給母親帶來困擾與擔憂,作為兒子,我願意也必須承擔一切輿論責任。

再次對給大家帶來的困擾表示由衷的歉意。

【“將賬戶交由母親打理而將她牽涉其中,由此給母親帶來困擾與擔憂”,因為替母親著想,這點應該肯定】

黃曉明 2018年8月15日

【對以上聲明,不管什麼原因,總感覺有矛盾之處,這個隨著時間推移,自然大家都會明白的,這裡想說的是,作為公眾人物,應該誠實一些、有點擔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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