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小問答」關於基層工作經驗的相關問題

Q:什麼是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工作經驗?

A: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對於基層工作經歷是這樣定義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解釋一下:

1.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工作過

2.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

3.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工作過(包括私企和外企)

4.農村工作經歷,意思就是包括在自家的一畝三分地上種點小菜也算

5.通過任何勞動,合法取得收入來養家餬口都可以算自謀職業。

6.至於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那隻要辦理了工商註冊手續。哪怕在家門口擺個小攤賣點雜貨那也算

7.一般來說,在州市及以上機關(含參公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的經歷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除非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8.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9.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職參加的學歷教育,其就讀期間依然從事正常的單位工作,這不屬於社會實踐,其工作經歷有效。

Q:基層工作經驗怎麼證明?

A:1.社會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予以證明,具體格式沒有要求。

2.對有農村工作經歷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等的考生,就需要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具證明了。

3.也可以提供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積金繳存單,社保繳費單等來證明,

Q:在職人員報考國家公務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要何時提供?

A:網上報名期間,不需要提交證明。證明材料是與其他材料一起,在入圍面試名單公佈後的資格審核中提交的。對於出具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延至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Q:本科畢業後就業一段時間又考上了研究生繼續讀研,中間工作的那段時間算基層工作經歷嗎?

A:本科畢業後就業一段時間又考上普通招生計劃研究生繼續深造,並於報考當年畢業的人員,視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若其工作性質及時間符合基層工作的規定,其基層工作經歷也予以承認(類似人員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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