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婚姻法新規定:這五項財產不計入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分割

電視劇電影裡常出現的橋段:1)某富二代看上平凡女子,並展開瘋狂追求。2)某女子為嫁給富二代,開始各種套路偽裝。

有人說,人生如戲,戲如人生。電視看多了,現實也就有人開始效仿了。一個是富裕家庭,一個是平凡家庭。兩組家庭相結合,在所有人眼中都是那麼不般配。而最終卻因為結婚再離婚,女人將男人財產分割大半。這種現象在現實生活中也是頻繁出現。

至於誰對誰錯我們不管,離婚後財產平分本來就不公平。所有2018年有了新的婚姻法規定,這五種財產不計入夫妻分割範圍內。

2018婚姻法新規定:這五項財產不計入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分割

1:男女雙方的婚前財產

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1)婚後一起用超過8年,價值較高的財產;如房屋,土地,廠房設備等。2)貴重物品一起陪伴超過4年,如汽車,首飾,傢俱等。

那麼2018年開始,只要是任意一方在婚前所擁有的財產,不記錄年份,將永久歸屬個人。也就是說房子,車子,首飾,設備等財產,只要是單方婚前所有,婚後也只算個人。離婚後這些財產不計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個人補償以及個人賠償款

比如保險,政府補貼,事故賠償,社保等個人款項,婚前可以一起使用,但不計入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也自然也沒有必要將此類款項進行分割。

2018婚姻法新規定:這五項財產不計入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分割

3:各自的生活用品

男人的項鍊手錶,女人的包包首飾。價值不分,品類區分。男人用的,女人用的。各自生活用品,離婚後都不計入財產分割。

4:祖代遺傳,父母繼承

這個很好理解,夫妻財產是夫妻共同創收財產。而對於單方的父輩祖輩財產,即便繼承於後代,但這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此項離婚後沒有必要進行財產分割。

2018婚姻法新規定:這五項財產不計入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分割

5:單方所得贈與,婚後額外財產

比如結婚前,女方要求男方必須有房。那麼作為男方父母為兒子籌集房款,所出資金為男方父母,所享受待遇為夫妻。但房子的歸屬依然是男方父母,也就不存在離婚後財產分割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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