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只交交强险 省小钱却引大麻烦

为省钱大货车司机张某只交交强险没有上商业险,却意外与驾驶摩托车的王某出现交通事故,经相关机构认定王某因脾切除术,鉴定为八级伤残,双侧十根肋骨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等。故王某将张某诉至通州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三十八万余元。近日,通州法院审结此案,判决张某支付王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三十余万元。

2017年5月的一天,王某驾驶摩托车在通州区由东向西行驶时,恰遇张某驾驶大货车由东向北右转弯,王某被撞倒在地,摩托车也被撞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事故造成了王某脾破裂和多处骨折,经司法鉴定机构认定因脾切除术,鉴定为八级伤残,双侧十根肋骨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等。王某因此次交通事故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赔偿因此次交通事故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三十八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法官向张某和保险公司询问大货车的商业险限额,张某的回答令人出乎意料,张某称这辆大货车只交了交强险,没有上商业险。张某称其是外地人,来北京务工,平时就跑运输挣点钱,挣得不多就没上商业险,没想到出了这么大的事故。

经过法庭审理,结合本案案情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因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已经对王某给予了赔偿,最终判决张某支付王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三十余万元。

法官提醒,近些年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也逐年上升,车险是防范风险、较少损失的有效途径。车主在交纳商业险时,一定要从自身经济状况、驾驶水平、风险防控能力等多个方面予以考量,尽可能在自身承受能力范围内多上保险,花小钱防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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