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斤白酒下肚 酒神难逃刑事处罚

三斤白酒下肚 酒神难逃刑事处罚

近日,通州法院受理一起血液酒精含量高达411.5mg/100ml的危险驾驶案件,这是酒驾入刑以来,通州法院审理的酒精含量最高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2018年2月6日下午4点左右,张某某将车停放在通州区宋庄镇某村路边,准备去旁边饭店打点水喝,由于要离开的时间不长,张某某没有将车熄火,车钥匙也插在车上没有拔下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张某某刚进饭店就发现车居然被人开走了。张某某马上追出来,看见他的车向前行驶了一段距离后与一辆越野车发生事故,车内司机是一名其不认识的陌生男子,张某某赶紧将其控制在车内并迅即报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被抓男子王某29岁,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曾因寻衅滋事于去年7月份被通州分局行政拘留十四日,无机动车驾驶资格。案发时临近春节,王某和朋友小聚,推杯换盏,把酒言欢,其乐融融,不知不觉间从上午11:00喝到下午4:00,喝了将近三斤牛栏山白酒。饭局结束后,强打精神的王某欲打车回家,由于酒精麻痹了神经,其看到张某某停在路边的汽车,就晃晃悠悠鬼使神差上了车,等了一会儿司机没来,就径直发动汽车,刚上路就毫无意外地撞上了前面一辆越野车。经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竟然高达411.5mg/100ml。

2018年2月28日,通州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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