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餐飲消費預付卡前,你審查過這些嗎?

2017年12月5日,趙女士在餐館購買了一張價值10000元的預付卡,約定此卡將在2018年2月份供6桌餐飲使用,餐館向其開具了正規的發票和收據。但2017年12月中旬後,餐館通知趙女士,餐館因無照經營將停業,不能為其繼續提供餐飲服務。經趙女士多次催討,餐館仍拒絕退還預付卡內金額10000元,故趙女士將其訴至法院要求退還卡內金額10000元。

法官講法

《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餐飲服務實行許可制度。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並依法承擔餐飲服務的食品安全責任。作為消費者,在進行餐飲消費尤其是辦卡進行長期消費時,首先要對提供服務的經營者資質進行相應審查,查看經營者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等相應證件再考慮辦卡消費。一方面是為自身得到安全、健康的消費提供保障,另一方面是避免經營者日後因無證照、不具備經營資質或證照不全而被迫停業,進而導致消費合同無法履行,使消費者遭受損失。無營業執照的商家在法律上不是適格主體,消費者在起訴時都難以準確確定被告。

在辦理餐飲消費預付卡前,你審查過這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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