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纪委监委通报6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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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罗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 新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苏萍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

2008年至2013年,苏萍在担任新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期间,不认真审核大池镇上报的相关“五保户”人员的申报材料,导致7户明显不符合“五保户”认定条件的人员违规通过审核,致使此7户一直享受“五保户”救助及相关扶贫帮扶政策至2016年12月。2018年7月,苏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 新罗区白沙镇组织委员徐思明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016年,徐思明在担任白沙镇高洋村下村领导期间,对高洋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关键环节跟踪指导督促把关不力,导致发生该村党支部书记廖春钦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下,优亲厚友打“小算盘”,将其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标准的父母列为贫困户,此后违规领取扶贫补助资金2.6万元。2018年6月,徐思明受到诫勉处理。

3. 新罗区西陂街道赤坑村原包户干部詹达强,西陂街道赤坑村原支委赖生荣精准识别把关不到位问题

2015年底至2016年初,西陂街道赤坑村原包户干部詹达强和赤坑村原支委赖生荣在贫困户建档立卡过程中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对贫困人口摸排梳理、入户调查、上报把关不到位,造成部分情况信息掌握不清,将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赖阳志户列为贫困户,导致该户违规领取扶贫补助资金13.2万元。2018年1月,詹达强受到诫勉处理;赖生荣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新罗区纪委监委通报6起典型案例

日前,新罗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 新罗区苏坂镇易家邦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卢中盛公款购买烟酒问题。

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卢中盛在担任易家邦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易家邦村共列支接待费用79773元,其中公款购买烟、酒合计47698元。2018年7月,卢中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新罗区住建局质量安全股副股长张明宏违规收受购物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

2013至2017年,张明宏在担任区住建局质量安全股副股长期间,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超市购物卡共计2500元;2015年国庆期间,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并为其支付1200元费用的旅游活动。2018年6月,张明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新罗区中城派出所原民警邱添荣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4年,邱添荣在担任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禁毒大队警员期间,违规收受案件请托人所送一箱茅台酒,后经其本人变卖折现得款1万元。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3月,邱添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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