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奔波忙 终破“多无”案

被执行人无银行存款、无不动产信息、无车辆信息、无股权等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线索,这样的“多无”案件,芜湖法官如何破解?

三山区法院受理的芜湖市某某宾馆与某某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财产申报令,并启动网络财产查控。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无银行存款、无不动产信息、无车辆信息、无股权等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线索,该案执行陷入困局。

执行法官立即采取线下调查,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到法院。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说该公司已经不在经营了,公司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且其在公司也没有决定权。眼看该案成为执行不能案件了,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没有决定权,这是咋回事?

执行法官经多方了解得知,该公司系国有企业,后期体制改革。该公司虽然法人身份没变但已不实际经营,公司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等事宜正在协商变更中,原有的资产由芜湖市粮油购销资产管理中心处置,受芜湖市商务局领导。获取这些被执行人的信息后,执行法官立即与市商务局取得联系,在市商务局支持下,顺利执结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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