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房屋成烂尾 执行盘活众人欢

开发公司将在建46套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向典当公司抵押贷款,而房屋竣工后,开发公司因负债累累倒闭,法定代表人韦某某债台高筑逃之夭夭,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房屋被多家法院查封。开发公司为应付讨债,却将其中33套房屋抵偿给31位债权人。典当公司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如何实现,普通债权人的利益如何得到适当关切,未能领证的房产如何变现,这一系列难题考验着执行法官的智慧与担当。房产不应闲置,各方利益需妥善平衡关照,镜湖区法院执行法官迎难而上,对46套共计2559平方米房产实行网络拍卖并成功拍出,由竞拍人以510万元竞得,抵押权人本金350万元得到全部受偿,剩余160万元在普通债权人间分配。

位于南陵县城春谷路东侧富春园1#楼为芜湖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2011年12月,作为在建工程被开发公司抵押给芜湖某典当公司,获得贷款350万元。正当建成了能够面世销售,开发公司却陷入债务深渊。法定代表人韦某某贪大求全,盲目扩张已难以为继,他到处举债,饮鸩止渴,最终将公司拖入了死胡同。南陵的房地产项目虽然交付了几栋房产,但都因虎头蛇尾,一些配套设施不能完成,应缴纳的规费拖欠不交,房屋竣工手续始终无法办理,留下了诸多的后遗症。而抵押给芜湖某典当公司的46套房产也首当其冲,于2014年就被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后被镜湖区人民法院及南陵县人民法院轮候查封。房屋无证,又因多轮查封,一时无法处置。而33套房屋在已经设定抵押权的情形下,却被开发公司私相授受,协议抵给了31位债权人,抵偿债务845万多元。他们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拿到这些房产,挽回他们的巨大损失。

让房产闲置,各方都无法实现债权。而无证房产处置,对法院还是头一遭。2017年9月,在市中级法院的积极支持与协调下,通过召开抵押权人与债权人代表会议,达成了重要共识,即启动对房屋的评估与拍卖程序,若变现不成或成交价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本金,则普通债权人不能参与债务清偿。对于无证房处置的政策问题,执行法官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办证可以延后,但是房产可以通过拍卖来最终实现其价值。这样才能为先天不足的房产解开死结,于是房产评估报告新鲜出炉,房产评估价为891万多元,于2017年12月24日公告送达给开发公司。抵押权人申请降价30%后,以630万元在网络拍卖平台拍卖,流拍后,以510万元进行第二次拍卖,古先生以该价格竞得。

2018年7月15日,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抵押权人公司代理人及普通债权人代表再次坐到一起,对510万元拍卖款如何处理进行磋商。典当公司表明他们在房产流拍后,积极联系意向购买人,因房屋实测面积及其他质量因素,他们为促成交易,也作出了让步,愿意在第二次拍卖底价上折让60万元,动员了古先生应价。普通债权人力陈其各自处境,希望典当公司收回本金之外,将剩余160万元让渡给普通债权人。在芜湖市中级法院及镜湖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确定古先生仍以510万元竞购房产,关于购房折扣由典当公司自行结算,31位普通债权人受偿160万元。至此这起涉及群体性纠纷的案件得以尘埃落定。纵观此案,抵押权公司实现了合法权益,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也顾及了众多个人的债权。普通债权人也能够面对现实,理性平和争取自己的利益,而竞买人古先生也表示,他能筹措资金将房产竞得,自己可以着手对房屋整修后对外出租,为棘手案件解了套,对房屋预期收益也充满信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