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发放司法救助金 温情检察暖人心(586)

“谢谢检察院和检察官帮我们家孩子争取到了救助金,还亲自送到家里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2018年8月10日上午,在两名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刘某某从天门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手中领取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和书本、文具等慰问品后,他的家人对上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检察官和前来开展心理辅导的心理老师连声道谢。

天门:发放司法救助金 温情检察暖人心(586)

今年6月,天门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刘某某的父亲在监狱服刑,母亲早年离婚出走后不知去向,刘某某一直跟随年老的祖父祖母生活,一家人全部依托六十多岁的祖父谋生,生活一直比较艰辛。

案发后,在读小学的刘某某因内心害怕长期居无定所,在心理上也遭受了创伤。办案人员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将此线索移送给该院综合检察部,综合检察部检察官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会同未检部门办案人员深入到被害人所在地的派出所、村委会、学校等地展开实地调查,核实情况,最终作出了对刘某某实行司法救助的决定,并请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

考虑到刘某某系未成年人,其祖父祖母年老体弱多病,行动不便,天门市检察院检察官亲自来到刘某某家中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开导其要相信司法机关一定会对案件作出公正的处理,心理老师也鼓励刘某某要好好学习,积极生活。事后,刘某某也表示一定不会辜负检察官叔叔阿姨和老师对他的关心和关怀,乐观面对生活。

这只是天门市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现场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为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天门市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5件5人,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生活困难,抚慰了受害者的心理创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此,天门市检察院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为全面扩大救助规模,天门市检察院综合检察部转变工作理念、拓宽工作思路,采取“走出去”方式,从主要依靠等案上门向积极寻找案源转变,要求本部门的检察官在工作中多思考、多调查、多走访,及时发现案源,并主动和公诉、侦监、未检、民行等部门联系,建立日常工作中的线索摸排和移送机制,争取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天门:发放司法救助金 温情检察暖人心(586)

二是加大对未成年人等特殊案件的救助力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今年天门市检察院进一步丰富救助案件类型,着力加大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救助工作,办理的5件司法救助案件中有4件涉及未成年人。天门市检察院综合检察部门牵头,组织公诉、未检等相关业务部门,对2016年以来该院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的案件进行线索摸排,集中研判,明确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

天门:发放司法救助金 温情检察暖人心(586)

三是积极助力“三大攻坚战”,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的深度融合。为强化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力度,天门市检察院综合检察部找准司法救助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契合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给予司法救助。对涉精准扶贫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切实为贫困群众提供好司法服务,让特殊贫困户和刑事案件被害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国家和社会的温暖。今年5月,天门市检察院综合检察部检察官在下乡时获悉,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董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左臂丛神经损伤,构成五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董某某作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以种田为生,且是农村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赔偿款一直未赔付到位,造成家庭生活更加困难。检察官在充分了解了该案具体情况后,主动告知了董某某有权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并向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后在院领导的牵头下,天门市检察院综合检察部门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快速受理审查,积极为被害人董某某争取司法救助金,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到了天门市精准扶贫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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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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