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校园恶性案件,营造学校和谐环境

近日,江城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涉嫌犯抢劫罪一案批准逮捕。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罗某系未成年人,曾于2017年因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悔改,又伙同未成年人李某、陈某、张某和杨某携带刀具到国庆中学向学生收取保护费。江城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依法迅速对罗某作出批捕决定。同时,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部分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采取了非羁押的强制措施。

以暴力威胁手段向学生收取保护费的案件屡见不鲜,为严厉惩治危害学生安全的恶性案件,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江城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从严、从快打击影响校园安全的恶性犯罪活动,在办案中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定性关,并准确把握该类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有效促进对校园恶性案件的准确打击。

严厉打击校园恶性案件,营造学校和谐环境

江城县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撰稿: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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