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男子與堂兄弟「飛四」酒後身亡,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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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怡情,大酒傷身,若是不能控制“度”可能還會傷命。願死者天堂一路走好,生者反省、自律,過好接下來的人生。

首先和大家介紹一下“飛四”,實則是一種撲克牌遊戲,起源於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多用於喝酒時助興。

事發當晚,當兄弟幾人以酒配“飛四”,可算是盡興而歸,但是次日凌晨3點左右唐某身亡。因為一起喝酒的是親堂兄弟,所以死者家屬未申請屍體檢驗,而是要求自己解決。在民警的組織協調下,一起喝酒的堂兄弟5人對死者家屬承擔了4.2萬元的賠償,並當場支付。經濟的損失或可以彌補,但是生命的損失又怎麼彌補。

酒桌文化在我國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勸酒更是表達熱情的一種方式,所以很多地方都有著“勸酒”的陋習。殊不知,若不能掌握一個度,是可能要背上官司的,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因過分勸酒,導致他人的死亡的,涉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根據情節嚴重程度,處三年以下或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若對方明確說明自己不適合飲酒的,如有酒精過敏史等,還要強行勸酒,則涉嫌故意殺人罪。

讓一起喝酒的其他幾人承擔侵權過錯責任,賠償了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但是這樣的案例絕不是第一例,前人的悲劇,現在還在重演,我們都需要反思。

酒雖好,但需要根據自身情況掌握“度”,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以上都是老話,希望每個人都能以身作則,不貪杯,不過分勸酒。


時報傳媒


看來羅平“飛四”正當時呀。

2010年8月,羅平縣民宗局副局長龍某良與幾名當地幹部打"飛四"賭酒時猝死;

2014年3月11日,羅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李某林陪當地幾個幹部吃飯,打"飛四"喝酒。跟他一塊喝酒的人把他扶到車上,送到小區門口。到晚上,他的家人才在他的車上找到他,當時李某林已死亡;

今年7月24日晚上10點左右,家住羅平縣大水井鄉的唐某來到本村孟某家中,與孟某親堂弟兄5人一起“飛四”喝酒,第二天凌晨3點左右,唐某死亡……


"飛四"是一種撲克牌的玩法。一般是四個人玩,兩人一組打對家。一副撲克的54張牌一次性分完,只要其中一人將手中的牌打完,就算己方獲勝。三點在單牌中最大,一對鬼是最大的炸彈。四張同樣的牌算"氫彈",可滅"炸彈",而五張同樣的牌又可滅"氫彈"依此類推。

打"飛四"賭酒,就變成一個瘋狂的遊戲。單打一個四點加兩勺酒,真的炸彈(不加四點或鬼點的炸彈)加一勺酒,單打兩個四點加四勺,單打三個加六勺,單打四個加八勺。

這樣的遊戲,一旦運氣不好,就會在瞬間喝下去很多酒。

不用說,這是一種賭酒了。


2009年,羅平縣委下發的《中共羅平縣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的意見》規定,工作日中午一律不準飲酒,其餘時間禁止在餐廳、茶室等公共場所以玩撲克等各種形式賭酒。

這道禁酒令主要針對公職人員,民間打"飛四"賭酒的仍比較多。


這樣的風氣並不好。

願賭服輸。賭輸了酒,就得喝下去,因為賭輸了,所以便沒有商量的餘地。

沒有那麼大的酒量,怎麼辦?喝下去;身體不好,怎麼辦?喝下去。

這便產生了上述這麼多不可逆轉的後果。

這樣的後果,於己、於家人、於朋友,都屬不可承受之重。


在數人共同喝酒的特定環境下,酒宴的主人和客人之間、一起吃飯的客人之間就形成了法律上擬製的鄰人關係,由於先前的喝酒行為,產生了不使鄰人處於不安全狀態的注意義務的前提。

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都應當合理預見如果鄰人喝酒就會產生不安全性、造成損害的可能,當鄰人進行危險行為或可能處於危險無助境地時,每個人都有不使鄰人受到損害的注意義務,應當提醒、勸阻鄰人不要實施這樣的危險行為。

因此,同桌飲酒之人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但仍勸其飲酒,或強迫對方喝酒,或雖未勸酒,但未盡勸阻、提醒義務,或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至醫院或家中;或未對醉酒者盡必要照顧、照看義務等,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看來,小飲可以,拼酒、賭酒不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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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廣吉律師


俗話說“小酌怡情,大飲傷身”,喝酒應當適可而止、量力而為,否則貪杯之餘極有可能會付出沉重的代價!

雲南羅平的男子唐某到同村的孟某家中作客,期間與孟某及其孟某堂兄弟等五人一起“飛四”
喝酒。所謂的“飛四”實際上是用來喝酒的一種撲克牌遊戲,這是羅平人的獨創之舉。

羅平人究竟是否個個酒量驚人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從他們能夠發明“飛四”這種賭酒之法來看當地人好飲成風是必然的。

喜歡喝酒雖然談不上是什麼壞事,但也絕對不是什麼好事。唐某作為一名成年人肯定對自己的酒量肯定是非常清楚的,同時對過分飲酒的危害也是心知肚明的。在這種情況下他卻依然沒有節制、放任自我繼續與他人對飲,最終導致了自己不幸猝死的意外發生,究其自身來看很明顯是存在一定的過錯的。與此同時,作為共飲者的孟某等人通過“飛四”的方式與唐某進行賭酒,該行為實際上就是一種變相的勸酒,而這是被法律所不允許的。根據法律規定,共飲者應當盡到保護、提醒義務,如因勸酒造成他人傷亡的,勸酒者是必須承擔部分民事賠償責任的。

事發後,通過警方的調解唐某的家人從孟某等五人處獲得了42000元的經濟賠償,但是我想這筆錢與唐某的性命相比其實又算得了什麼。

喝酒的危害到底有多大?我想很多人可能從來沒有認真地考慮過,多數人對於自己的酒量往往充滿著盲目的自信。

大概在三年前的夏天,在我工作單位的附近發生了一起命案。一對雲南父子在單位附近的一傢俬人作坊打工,事發當晚父親的外甥從老家過來投靠舅舅,舅舅為了給外甥接風洗塵便置辦了一桌酒菜。酒桌之上舅甥之間、表兄弟之間把酒言歡好不熱鬧。哪知道三人喝到後來,表兄弟倆誰也不服誰,非要把對方喝趴下。

舅舅的兒子也就是那位外甥的親表弟拼命地給自己的親表哥勸酒,這親表哥實在喝不下了就要打退堂鼓。表弟不依不饒說不喝就是不給面子,然後順手從旁邊拿了一把菜刀交給了表哥,揚言要麼喝酒要麼砍了他。結果,那位表哥酒喝大了一下子便用菜刀朝表弟的頸部剁了下去,表弟的脖子上瞬間鮮血直流,沒過多久就嚥了氣。那位舅舅怎麼著也沒想到自己的親外甥居然會因為喝酒這點小事把自己的親兒子給砍死了!

親朋相聚之際大家交杯換盞本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將喝酒變成了斗酒,雙方非要拼個勝負比個輸贏其實是根本沒有必要的!畢竟酒喝多了,難免會發生意外,而這正是大家所不希望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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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解釋一下,“飛四”是一種專門用於喝酒的撲克牌玩法,羅平人發明的,遊戲規則有些複雜。反正就像搖色子喝酒一樣,總有輸家和贏家,輸家自然要罰酒。

具體事件就是:幾個人喝酒,然後喝死一個,沒喝死的要賠錢。

賠錢的原因是他人有義務阻攔,但是沒阻攔,還可能勸了,所以要賠錢。


考慮到大家可能對這個“飛四”沒什麼興趣,筆者就不去複製規則了。畢竟遊戲這東西,永遠都是一個地方一個玩法。

不過從筆者瞭解到的信息來看,這個遊戲的解決跟技術有很大的關係,也就是說縱然運氣一般,但是技術好的話,可以一直贏下去。對於輸家來說,懲罰也很嚴重,會根據結果進行疊加。

不勝酒力的人,可能輸一把就要鑽桌子底了。

這可能也是遊戲沒有得到流傳的原因,畢竟遊戲就是遊戲,喝酒也是為了高興,何必弄得跟戰鬥一樣?

而且老話講的好,“寧學喝酒醉、莫學下棋心”

喝酒的人不怕吃虧,永遠都是勸人多喝,為了是高興。下棋的目的很單純,就是為了贏。

所以,往往喝酒是好事兒。不過,照死裡喝就不對了。

而且,就算有人想找死,你也得攔著點,要不然出了人命,還是要算在自己頭上的。

其實,近年來這種事情太多了,勸酒勸死的都要經濟賠償,而且金額不菲。

就算有人沒勸酒,但是因為沒有規勸,就是看對方喝多了沒有阻止,也是要負責任的。

可能有些朋友對於這種規定不太明白,筆者簡單解釋一下:

之所以喝酒喝死人的事件出現後,同桌一起喝酒的人要進行賠償。主要原因是喝酒這件事兒的結果是可預見性的,比如喝死、喝傷。所以,在可預見性的結果下,至少不能勸酒,因為勸酒就等同於加速可預見結果的發生。同時,也要進行勸阻,這是基本義務。

當然,雖然說細追究起來,未勸阻也要承擔一定責任,但並不會有人追究。近年來所產生的事件,主要是針對勸酒行為做出懲罰。

在實踐中,打牌喝酒實質上也有著“促進”的意義

也就是,輸牌罰酒實質上也意味著促進飲酒傷害的可預見結果實現。

所以,最後同桌的人承擔了一定的賠償。有人說這是協議賠償,其實打官司結果也是一樣,而且還可能賠的更多。

筆者記得去年一個事件,同桌所有人一人賠了五萬。

在此也不得不提醒大家依據,有時候可能你沒勸酒,或者說參與本事件的四個人,可能有人也勸死者不要再喝了。

但是因為事件的整體變化的不受控,還是會有人受牽連。

對此,我們在外喝酒的時候要注意,有時候很可能是無妄之災。

為了讓自己的風險降到最低,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讓喝死人的狀況發生。

如果各位的朋友真的不勝酒力,就不要勸酒,而且要適當的讓其不要再喝。

另外,如果各位身邊有人酷愛勸酒,那一定要離這種人遠點,否則他倒黴的時候,很可能牽連到你。


最後說一句,喝酒是為了高興也好,為了慶祝也罷,也可以是為了消愁。但是,一定要適度,別逞強,不要因為一頓飯導致悲劇。

人死了就是一了百了,可活下來的,卻很難承受。


小言詹詹


案件回顧:

2018年7月24日晚上10點左右,家住大水井鄉的唐某來到本村孟某家中,與孟某親堂弟兄5人一起“飛四”喝酒,11點左右,唐某帶著兒子回到家中。7月25日凌晨3點左右,唐某死亡,其妻子立即向羅平縣公安局大水井派出所報案。接到報案,大水井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民警一邊對該事件進行調查取證,一邊請求縣局刑偵大隊技術中隊的法醫對屍表進行檢查。因該事件不屬於案件,民警告知死者家屬,可以申請屍體檢驗鑑定。死者家屬明確表示不申請屍體檢驗,並要求自己解決。

10日後,死者家屬來到大水井派出所,請求幫助調解。隨即,民警組織雙方進行協商。經耐心細緻工作,最終達成協議,一起“飛四”喝酒的孟某親堂弟兄5人共同承擔42000元的賠償,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書,並當場履行協議內容。

島主看法

剛開始看題目的時候是一臉懵逼的狀態,不知道飛四是個什麼玩意。去網上搜索了一下才知道,原來是雲南那邊玩的一種撲克遊戲,用來賭酒的。這種撲克遊戲倒是跟我們這邊玩的一種跑得快規則差不多。

其實,類似這種喝酒致死的事件每年都有發生,而同樣的,只要家屬追究相關責任的,同桌喝酒的人都要負一定的責任。就如同本案件,喝酒的親堂兄弟5人共同承擔了4.2萬元的賠償。

說句實話,對於這種情況感覺有點可惜,但是事已發生,便無可挽回,針對這種情況只想給大家提一些意見:

1.如果自己不擅長飲酒的話,就可以找藉口不喝,比如說自己正在吃藥,醫生交代忌酒,年輕小夥子還可以說自己正在備孕,不可以喝酒。而且一旦說自己不可以喝酒,就一口也別喝,因為在酒桌上一旦開口喝一口,後續你就很難推脫了。

2.無論什麼時候,生命都是無價的。對於不能喝酒的人來說,強制性多喝酒不僅僅是喝醉這麼簡單,還有可能會造成器官損傷,有些嚴重的還會造成酒精中度。所以, 即使自己能喝一點就喝一點,不能喝的話堅決不喝了,可以裝醉來逃避,或者去借口去上廁所逃避。然後隨便找個藉口比如家裡突然打電話了,得趕回去一趟。

3.小酒怡情,大酒傷身。現在給大家分享幾句推脫喝酒的句子,希望能幫到大家:


一、只要感情好,能喝多少,喝多少

二、只要感情到了位,不喝也會陶醉

三、只要感情有,喝什麼都是酒

四、感情淺,哪怕喝大碗;感情深,哪怕舔一舔

五、為了不傷感情,我喝;為了不傷身體,我喝一點


保險島島主


大概經過:

7月24日晚上10點左右,家住大水井鄉的唐某來到本村孟某家中,與孟某親堂弟兄5人一起“飛四”喝酒,11點左右,唐某帶著兒子回到家中。

7月25日凌晨3點左右,唐某死亡,其妻子立即向羅平縣公安局大水井派出所報案。接到報案,大水井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民警一邊對該事件進行調查取證,一邊請求縣局刑偵大隊技術中隊的法醫對屍表進行檢查。

同桌飲酒人員的責任:

通過案件可以知道唐某之所以死亡是因為在和其他飲酒人員的飛四賭酒過程中,過度飲酒所致,基於此在多人共同飲酒的情況下,任何一個人都應當預見到過量飲酒的危害結果,而本案中唐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於過度飲酒導致的死亡後果應當由其自身承擔主要責任。其他人員在飲酒過程中因為沒有及時勸阻或者在其醉酒後進行提醒、看護、照顧導致醉酒人發生意外的,應當據此也承擔一定的責任。

小酌怡情,貪杯危險,這個道理人人知曉,基於此無論什麼形式喝酒,任何一個人都應當適度飲酒,切不可過度飲酒以免悲劇的發生,各方均要承擔無妄之災。


麋鹿說法


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

中國酒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從杜康造酒,到劉伶醉酒,酒伴隨唐詩宋詞,元曲漢賦,一首首,一篇篇華美的文章。

飲酒有利有弊,小酌怡情,大飲傷身。飲酒誤事,飲酒喪命的新聞很多,咋就不能引以為戒呢?

我不善飲酒,不喝正好,一喝就多。所以對所謂“飛四“是一頭霧水。

百度了一下,“飛四“應該是賭酒的一種遊戲。

酒桌上,男人們雙腮緋紅,醉眼朦朧,推杯換盞,你來我往中,凸現男人豪情。可事實上呢?大多喝時是英雄,醉酒後變狗熊。

問答中的這個新聞,是一個悲劇。

酒,喝了。人,亡了。

原本一場兄弟的歡樂聚會,一起喝喝酒,一起鬥鬥嘴,一起吹吹牛,一起聊聊美女。

玩“飛四”玩嗨皮了,酒喝高了,喝的飄飄然,悠悠然,不知所以然。酒一醒,貪上事了,貪上大事了。

奉勸貪戀杯中物的瀟灑男士們,美酒雖好,可不要貪杯。

再就是,只要感情有,喝啥都是酒。



七色花666


喝酒或者勸酒須謹慎,否則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案情簡介:雲南羅平縣的唐某因為在同村村民家玩“飛四”喝酒而致身亡,最終與其一同喝酒的5人賠償了唐某家屬42000元。

老羅平時和朋友一起喝酒的時候也會玩一些小遊戲,但是當看見“飛四”這個名詞的時候確實是蒙了。為此,還專門去查了一些資料,才知道原來這是羅平人自創的一種遊戲,而且因為玩這種遊戲,羅平縣已經出了好幾起事故。

朋友在一起聚會喝酒本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畢竟平時的往來不多,難得聚在一起熱鬧一下本來是無可厚非。

但是無論是喝酒還是玩樂都應該有一個度,超過了這個度之後,誰也不知道到底會發生什麼事情...

本案中也同樣,唐某與同村的村民一起玩牌喝酒原本是一件愜意的事情,卻不曾想唐某等人在玩遊戲的過程之中因為沒有掌握好自己的酒量,而最終因為飲酒過多而死亡,喜劇在一夜之間就成了人間悲劇,好不可惜!

有人說,酒量這個東西是可以鍛煉出來的,只要我們多喝醉幾次之後,酒量就會大增。因而筆者經常見到很多人明明自己酒量很差,卻每次聚會的時候都還是拼命般的喝酒,完全拿自己的生命不當回事,殊不知這種不顧後果的行為是對自己也是對其他人的不負責任:首先,自己因為逞能喝太多酒而輕則導致身體出現問題,重則直接導致身亡;其次,自己身亡,必將給自己的家人朋友等帶來極大的痛苦,本案中唐某即是;最後,因為和你一起喝酒,甚至是勸酒而導致他人死亡的,則一起喝酒的人因為單次喝酒而會產生注意義務,如果明知他人已經不能喝酒的情況之下,還強行要求他們喝酒的,則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其他人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喝酒,是一件愜意的事情,但是應該掌握好度與量,否則喜劇也許就變成了悲劇!


羅召均律師


喝酒猝死已經不是個例

17年1月,江蘇大學研究生和導師喝酒猝死傳得沸沸揚揚。將孩子培養成一個研究生,父母親傾注了多少心血可想而知。白髮人送黑髮人該有多麼痛苦可想而知。

但是雖然喝酒猝死時有發生,但是各地酒文化依舊盛行,什麼你不喝就是看不起我,你是小輩我是長輩你要先乾一杯。碰到這種情況,筆者建議大家量力而行,有時候不妨適當裝死,感覺差不多就尿遁,電話遁。當然如果是真正的朋友就不要太多花花腸子,能喝多少喝多少,畢竟酒逢知己千杯少。

酒這種東西喝多傷身,最好是喝到微醺,酒品不好的人以後應該儘量不接觸。當然最重要的是要努力賺錢,有錢了,不用看別人臉色,愛誰誰,不喝就是不喝。


嗨鏘學長


老話說吃酒厚道賭博奸,這是外表,其實際是賭博厚道喝酒奸,賭博的賭徒都是很規矩,行話願賭服輸,從不賴賬,有的寧可把老婆給人家也不欠賭債。喝酒就不一樣了,都知道酒不好喝,喝多了難受,可就是想盡一切辦法耍奸耍滑,讓對方多喝,對方喝醉了站一旁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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