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移交 助力劳动者讨回“血汗钱”

依法移交 助力劳动者讨回“血汗钱”

近日,周先生等20余名劳动者将一面绣有“为民服务、法律先锋”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了七里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感谢大队为他们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今年3月中旬,周先生等25人陆续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七里河区天天向上火锅店”拖欠他们工资约26万余元。得知这一情况后,大队监察员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及后期该店停业,导致员工工资未能及时支付。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照法律程序向该单位下发了两次《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所拖欠员工工资,到期该单位负责人仍不执行《限期改正通知书》,且终处于失联状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310号)和《关于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移送规定》(甘人社通〔2013〕234号)相关规定,将七里河区天天向上火锅店法人惠玉琴、负责人王小洪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处理。最终,经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处理,25名员工终于拿到期盼已久的工资共计26.31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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