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老賴,一招制勝!

直擊老賴,一招制勝!

賴賬+無借條?記住這些補救措施!

當事人問:

我有一個朋友借了我6萬元,借期二年,未寫借條。二年之後,他並沒有按照約定按時還款。我就找到他催要借款,但他以手頭沒錢為由加以推託。之後我多次催要此款,他卻以各種藉口一拖再拖。有點擔心他會賴賬,應該怎麼辦?

案例|男子礙於情面未寫借條 憑藉錄音要求還款獲支持

2015年3月,原告徐某的哥哥因為兒子娶媳婦買房向徐某借款2萬元,當時礙於兄弟情面,徐某並未要求其哥哥書寫借據。今年3月份,兩兄弟因為老宅分房結怨,互不往來,徐某要求其哥哥歸還2萬元借款,徐某的哥哥當場否認借錢事實,2萬元借款又是現金支付,眼看還錢無門。正在徐某無奈之際,妻子告訴徐某,借錢當時考慮丈夫肯定會礙於情面不寫借條,就偷偷的拿著手機對整個借錢的過程進行了錄音,也正是由於這個錄音,徐某的哥哥當場承認了借款的事實,徐某的還款請求獲得了法院的支持。

法官提示: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主張一定要有相關的證據進行支持,缺少證據支持的事實,一般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凡是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客觀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證據,如書證、物證、影視證據、電子證據、證人證言等。民間借貸最好是要簽訂借款合同或是借(欠)據,否則債權人拿不出有效的證據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很可能會承擔敗訴的結果。

直擊老賴,一招制勝!

民間借貸往往發生於親友之間,礙於情面,很多人並不會開具借條,但一旦“友誼的小船翻了”,不得已而撕破臉時,債權人因為無法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借貸事實,陷於困擾,利益可能受損。這時,一首“涼涼”可能也不足為過。

以下為化解這種“尷尬”的支招與解讀,供朋友們參考學習

首先,債權人需舉證證明自己與債務人之間存在借貸法律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其次,如果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如借條等不慎遺失,或者未開具借條,債權人可以採取以下補救措施:

1、錄音證明借貸事實

通過錄音證明債權債務關係是比較容易操作的行為,但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合法,具體來說必須符合兩個要求:一是不得(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二是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嚴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二,要求視聽資料無疑點,也即是真實確信的。錄音證據的真實性包括形式上的原始性(原件)和完整性、內容上的真實性和可辨性,錄音證據應當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這些方面是應當特別注意的切入點。

第三,要看錄音內容是否與當事人的主張有關,若無關則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其次,看錄音內容是否能夠證明債權人的主張。

2、找證人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

證人證言也是法定證據的一種。如果有證人可以作證而且屬實的,一樣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

3、可以要求對方還錢

少還一些也可以,然後給對方出具一份收條,寫明收到多少錢,還欠多少錢,要求對方簽名,為了防止對方索要原借條,可以在收到條上註明原借條作廢。

4、可以要求債務人出具還款計劃書

只要債務人肯寫計劃,籤協議,條件可放寬,通常債務人比較容易接受這個要求。

5、保留銀行票據等資金來源和資金往來的證據以證明借貸事實。

最好在轉賬時說明是用於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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