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新產品系列」(34):兩個主基調

兩個主基調

「檢察新產品系列」(34):兩個主基調

“兩個主基調”,指全面提高檢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檢察公信力,是北京市檢察機關立足憲法定位,貫穿檢察工作始終的指導原則之一。確立全面提高檢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檢察公信力這兩個主基調,就是要明確方向、保持定力,解決“管什麼、幹什麼”的問題。

2016年北京市檢察長會議上,北京市檢察院黨組首次提出要牢牢把握全面提高法治化水平和檢察公信力兩個主基調,作為北京檢察工作總的指導原則之一,要求重在持續、重在全面、重在實踐,確保常抓不懈、久久為功。在2017年初召開的第十次北京市檢察工作會議上,進一步重申了“兩個主基調”,作為“十三五”時期首都檢察工作的總體要求,增強人民群眾對首都檢察工作的信任感、認同度和認可度。在此後推進“六個體系”建設、制定實施《新時代首都檢察機關創新發展總體綱要》過程中,“兩個主基調”的要求貫穿始終,得到了越來越來充分的體現。與此同時,全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兩個主基調”,形成了生動的檢察實踐。

圍繞“兩個主基調”,北京市檢察機關按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加強自身法治化建設,把公信力作為立身之本、戰略任務來抓,各項檢察工作緊緊圍繞這兩個主基調開展。

在思想觀念層面

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嚴格執行中央、高檢院、市委的決策部署,始終保持首都檢察工作的正確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為出發點,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依託執法辦案服務保障民生、維護保障人權。貫徹落實依法治國戰略部署,強化法治精神、法治意識的培養,把依法辦事作為第一遵循,不斷增強規範、嚴格、文明、廉潔執法的思想自覺。

在司法辦案層面

聚焦主責主業,狠抓司法辦案和檢察監督,堅持專業化方向,探索構建“四位一體”刑事檢察工作格局,健全完善與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相適應的刑事檢察工作機制,推進監督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體系化、信息化建設,為提高檢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檢察公信力提供支撐。

在制度機制層面

研究制定了權限、履職、親歷、追責四個清單,是北京市檢察機關的特色產品,全面規定了檢察官的職責權限和責任追究。

在管理監督層面

適應司法體制改革後檢察權運行的新模式,建立新型檢察管理監督格局,建設檢察服務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檢察管理監督平臺“兩中心一平臺”,推動檢察管理監督制約由微觀的個案審批審核向宏觀的全院、全員、全過程案件質量效率監管和把握轉變。馳而不息推進嚴格規範司法、提升監督能力、完善公共溝通,增強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的信賴和認可。

在隊伍建設層面

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對檢察人員的監督管理機制,從嚴治檢,保證隊伍清正廉潔。

這些年來的實踐證明,在“兩個主基調”的促進下,全體檢察人員的程序意識、法治意識、群眾觀念不斷強化,以人民為中心的宗旨意識和保障人權、保護產權的思維方式進一步樹立。全市各級檢察機關堅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檢察權,執法如山、公平如度,從實體、程序、時效上充分體現依法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要求,切實做到了司法嚴格、行為規範、作風文明、自身廉潔、群眾滿意。檢察系統社會滿意度測評始終名列前茅。

下一步,北京市檢察機關將繼續牢牢把握“兩個主基調”,把其基本精神充分融入到業務工作、隊伍建設、改革創新過程中,把法治原則、公平正義貫穿於執法辦案、法律監督全過程,嚴格按照法定權限、程序和手段履行檢察職責,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設置“隔離牆”、通上“高壓電”,推動北京檢察工作在法治化軌道上不斷前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