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孙杨着个人赞助品牌服装领奖被指“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

Sweet-Maiden


这个事儿表明中国在建设契约社会的道路上任重而道远,看看评论里这么多人维护孙杨,铺天盖地的指责安踏就能看出当下中国人的心理情态评判标准仍然在情绪波动上倾向于非理性判断。

说白了就是大多数人仍然以自己的好恶来评判一件事情的前因后果而已!

诚然,安踏将孙杨穿自己代言的服装品牌接受领奖这件事上升到国家利益上,这本身就有扯虎皮之嫌疑,将一个公司的商业利益轻易的牵扯到国家利益之上,这是一种道德绑架。无论安踏是不是国家队的赞助商,此次孙杨服装的事儿,安踏公关部作出的纯粹是一招臭棋。是安踏自己把自己的一副好牌硬生生的打的稀巴烂!

另一方面,因为孙杨在泳池的勇猛精进,屡创佳绩,为国家实实在在的赢得了荣誉,所以此次他领奖身穿自己代言的服装品牌的不智行为被大众情感上所稀释!孙杨作为国家队的干将,是国家队的标杆式人物,他走上领奖台的一刻,不仅仅代表自己,更代表了国家队的荣誉,是整个中国游泳队的一员,而安踏是国家队的赞助商,孙杨应该按照赞助契约身穿安踏队服上台领奖,所以无论怎么解释,孙杨坐实了违反契约精神这件事!

为国家赢得荣誉,任何人都会获得应有的尊敬和回报,但是违反契约就是违反了,不能因为违反者是英雄或者上位者就能豁免任何惩戒,如果一个国家迟迟走不出契约和情怀互相剥离的怪圈,就永远无法让契约精神深入人心,看这么多评论都在感叹孙杨为国立功的意思就是说为国家贡献了,有些事可以网开一面,这就是典型的中国式思维,这也是契约建设的最大障碍。

古人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无论什么人,违反契约都应该得到惩戒,功是功,过是过,不能因功废过,因为今天包容了一个,明天就可能理解另一个,总是这样以后,永远让感情的因素左右契约,公理何在?


波澜碎风寒


把运动员的着装问题上升到“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的吓人高度,如果是在改革开放之前的意识形态至上的非商业时代,如果是由体委等官方机构发出这样的严厉声音,我还可以想出几分缘由。

可是在改革开放40年后的今天,一个服装公司对着一个运动员的着装行为上纲上线,声称“同一国家的运动员身着不同的领奖服登台,在世界体育史上史无前例,对于中国的国家形象和规则的尊重有重大影响。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这令我十分反感。

在我过去的印象里,孙杨是一位特立独行的泳坛大明星,其部分行为也招致包括本人在内的一些体育爱好者不满。但是此次他的行为,充其量就是一种违反商业契约的举动,与世界体育史上的某个记录何干?公司的商业利益何以转换成13亿人的国家民族利益?

现代社会理应是法理社会,是靠各种具有法律法规效用的文书契约来规范各方身份利益的共同体,而迥然有别于传统的靠血缘和礼仪习俗维系的礼俗社会。公司在商言商,遇有纠纷,法治下的理性言行与恰当的争端处理机制才是正道。在此前提下,孙杨该受什么处罚有章可循,顶多也是舆论批评和经济处罚而已,而犯不着扣上带有政治意味的大帽子。

安踏如果认为自己从事体育服装生产和营销就可以打着国家和国家利益的旗号,那是搞错了身份。孙杨的行为也远远到不了有损国格的程度。你安踏可能遭遇的违约导致的的不爽可以为人理解,但是夸大其词乃至祭出声明中的那种语言,就让我等看不上了。


展江


服装问题,是在契约精神范畴内的争议,上升到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则稍显过激。

在雅加达亚运会上,孙杨在男子200米自由泳决赛上取得金牌,但在颁奖时却并未穿着中国代表团统一的安踏队服,而是身着个人签约的361队服领奖。

对此,中国代表团的赞助商安踏回应称:

统一领奖服是契约和运动员形象统一要求。是一个国家的声誉、形象和公信力的代表。孙杨的行为是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在世界体育史上史无前例,对于中国的国家形象有重大影响。底线不容辱没,相信中国代表团将会有公正的严肃的处理。安踏的这个声明有道理吗?

对这样的回应,应该分两方面谈,其一是孙杨此举是否违反契约精神,其二是孙杨的行为是否属于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

(上图为安踏赞助的中国代表团服装)

孙杨身着个人签约的商家服装领奖,是否违反了契约精神?

在国际大型赛事中,代表国家参赛的运动员,按照规定必须穿着统一的服装,包括专用和服、专用领奖服和专用比赛服(具体规定可查阅《国家队队伍国家标志式样与使用办法》),该《办法》的第八条规定:

未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国家队队服除国家标志外不得出现其他标志,符合比赛规则要求的服装赞助厂家的服装商标除外。

当以国家队队员的身份参加国际大型赛事活动时,应当服从国家队的规定,包括服装穿着的规定。

不过这里的服装,也应当分为两种类别来看,一种为仪式服装,一种为技术装备。

而后者主要是鞋、器具等专业设备,包括孙杨比赛时穿着的泳衣。

因为在技术设备上,运动员个人签约赞助商后,厂商可能会针对运动员的特点而研发专业的设备,如羽毛球拍和球线的弹性和硬度、田径运动员和足球运动员衣物面料散热性、鞋的舒适性和合脚程度等,都可能会影响到运动员在场上的发挥,进一步影响对奖牌的争夺。

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便是赞助商有时也会采取变通的措施,如可以适用个人签约的运动品牌装备,但应当将品牌的logo遮盖住。

这种情况曾经在2012年的英国伦敦奥运会的英国男足中出现过:

英国队奥运服装赞助商相冲突,队员为穿鞋犯难:

英国奥林匹克协会规定2012年英国队的运动员服装由阿迪达斯公司全套赞助,这里的“全套”,包括服装和鞋子。但当时很多英国运动员的服装和装备,都是安踏赞助,例如很有可能夺金的长跑运动员莫·法拉和自行车运动员马克·卡文迪什。

英国奥林匹克协会发言人达里尔·赛博表示,这一要求其实是所有运动员已经签署的参赛协议中的一部分。他说:“这是一个团队成员协议的一部分,而且这并不是新规定,至少从2004年雅典奥运会开始就有这样的规定了,其他国家的奥委会肯定也有同样的规定。”
而阿迪达斯公司的发言人则表示他们并不知道这样一个参赛协议的存在,这一问题应该由英国奥林匹克协会去和运动员解决。

(上述材料援引自腾讯体育)

针对此事,至少在阿迪达斯官方方面,并没有表示出运动员必须穿着阿迪的技术装备进行比赛的态度。

但这个例子是针对技术装备而言,针对游泳运动而言,泳衣由于与皮肤的贴合程度、泳衣线条对于水的阻力问题及衣物面料对运动员的影响等方面,会对运动员的成绩造成影响,将泳衣视为技术装备并无不妥,但对于颁奖时的领奖服而言,显然就不应当再视为例外情形,而应当与国家队相统一,着安踏赞助的国家队队服。

个人赞助商与国家队赞助商发生冲突如何处理:

个人的赞助商与国家队的赞助商发生冲突,并不只是出现在孙杨身上,早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和2016年里约奥运会上,网球巨星纳达尔就曾经面临过此类问题。

国际网球巨星纳达尔的服装赞助商是耐克,并且耐克对于纳达尔的服装赞助是买断式,即纳达尔虽然可以代言其他商业品牌,比如手表、汽车、电子产品等,但其他品牌的logo不得印在纳达尔的衣服上。

所以,纳达尔每次出场,其比赛服装都只有耐克。

但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由于赛会的赞助商为李宁品牌,所以在开幕式和颁奖典礼上,纳达尔身着一身李宁的颁奖服。

之后在2016年里约奥运会上,纳达尔与队友取得双打冠军,而登上颁奖台时,纳达尔穿着的服装是该届西班牙国家队的服装赞助商——西班牙品牌Joma。(纳达尔为西班牙国籍)

所以,即便是巨星如纳达尔,即便个人赞助商为服装买断式签约,当个人以国家队队员参赛时,就应当遵守国家队的相关规定,同样也要遵守国家代表队与赞助商之间签订的协议。

在这点上,耐克对于纳达尔都没有表示反对,没有认为纳达尔不遵守协议,那么361就更不会对于孙杨身着安踏的服装领奖有任何的不适。

那么,孙杨身着个人代言的361服装领奖,就属于个人行为,而不是赞助商的强制要求。

一方面代表国家进行训练、代表国家参加比赛,另一方面不遵守国家与赞助商之间的协议,违反规定穿着服装,这就已经违反了契约精神。

孙杨的行为是否是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

违反了契约精神,按照争议解决方案,就应当在契约的解决途径中尝试解决,如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要求追究孙杨或国家代表团的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这就像法律中常说的,不应当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所以,安踏的回应中,着力于法律层面,针对孙杨违约的行为进行批评并无不妥,但动辄将行为上升到国家荣誉、国家利益等民族感的话题上,就稍显不妥,尤其是“国家利益”四个字。

如果说国家荣誉和民族荣誉,孙杨在白人主导的游泳项目上,打破了美国长期霸占的冠军宝座,不仅为中国,也为亚洲和黄种人赢得了国际的关注,这种荣誉对于国家队赞助商这种小利益来说,完全无法比较。

所以,如果真谈论到国际利益层面,孙杨早已经为国家赢得了足够多的“国家利益”,至于这次是否是“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或者针对此事需要对孙杨作出评价和处罚,也应当由国家代表团或国家体育总局来进行,而不是赞助商安踏。


高萌Goal


今晚的雅加达亚运会游泳赛场,孙杨依旧是媒体的第一关注点。当然,大家关注的不是成绩,这枚800米自金牌赛前就已经放进孙杨兜里了。外界更关注的是,孙杨登上领奖台时会穿什么,是继续昨天的361度,还是按规定穿中国代表团指定的安踏领奖服。

最终,大家也看到了。孙杨是穿了代表团指定的领奖服,但看上去穿得非常不心甘。走上领奖台前,孙杨便用国旗紧紧裹住上衣,完全不让安踏有任何品牌的露出。即便是领奖服右胸处的安踏LOGO,也事前用一枚国旗给贴住了。整个颁奖过程,孙杨始终用国旗紧紧裹住自己。以至于当国际泳联主席胡里奥给他颁奖时,孙杨竟一时腾不出手来跟老人家握手。

这已经不是孙杨第一次因领奖服起争议了。昨晚200米自后的颁奖仪式,孙杨身穿其个人赞助商361度上台领奖,与他一起领奖的还有小师弟季新杰,后者老老实实地穿着代表团指定安踏领奖服。同一国家的运动员同时上台领奖,却身穿不同的领奖服,这在世界大赛极为罕见。这一幕画面之尴尬,势必有损中国代表团形象。一同受损的,还有孙杨这些年好不容易修复起来的形象。

孙杨自己也很清楚,如果今晚继续穿361度上台领奖,外界反应会更大。于是他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用国旗遮盖安踏的LOGO。但这真的是个好办法吗?当然不是!国旗是国家的一种标志性旗帜,是国家的象征,不是用来谋私利的。

论成绩,孙杨确实已是中国体坛的标志性人物了。但论为人处事,孙杨还得向老大哥林丹学习学习。今天下午,中国羽毛球男队迎战中国香港队,尽管没有出场,但林丹在场边仍穿着李宁队服。大家都知道,林丹个人签约的是尤尼克斯。但在大赛时,林丹会严格遵守国家队和代表团的相关要求,比赛时穿李宁、领奖时穿安踏,回到场下再穿尤尼克斯。

体育比赛讲究规则,也最具公信力,所有从业者都得去遵守、维护这一规则。作为一名金牌数过百的顶尖运动员,孙杨一定是知道规则之重要的。金牌不是免死金牌,肆意破坏规则最终受伤的只能是自己。

与体育比赛一样,商业赞助亦有规则和规矩。中国代表团什么要签领奖服赞助商,为的是统一的装备下展现中国整体形象。首日比赛,孙杨穿着个人赞助品牌领奖,今天又遮挡领奖服,看上去像是得了小便宜,帮自己签约品牌在世界大赛中有露出,但实际上弊远大于利,对其个人形象没有任何好处。


小球记者


孙杨这次事情摊大了。违背契约精神,这可不是小事,尤其是这种国际性的大赛。

在8月19日雅加达亚运会的首日比赛中,我国的游泳名将孙杨夺得200米自由泳冠军。这也是孙杨参加三次亚运会,第一次染指该项目的亚运会金牌,也成就了个人亚运会大满贯。


但在赛后的颁奖环节,孙杨和队友季新杰并没有穿统一的领奖服领奖。孙杨穿的是个人赞助商361度的服装,而季新杰穿的是中国代表团的官方指定赞助商安踏的服装。按常规,孙杨作为中国代表团的一员,参加颁奖礼,这么重要的场合,是一定要穿安踏的服装的。很明显,孙杨的着装不符合官方的要求。

对于孙杨的着装行为,受到了安踏公司的严厉批评。他们公开发文道:

“作为中国体育代表团的官方合作伙伴和中国奥委会的官方合作伙伴,安踏为中国运动员打造了领奖服,代表中国体育的精神风貌,代表中国运动员的风范。 按契约要求和国家代表队统一形象的要求,运动员在登上领奖台时必须统一着装官方领奖服。……同一国家的运动员身着不同的领奖服登台,在世界体育史上史无前例,对于中国的国家形象和规则的尊重有重大影响。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我们相信中国代表团队对于违规的事件,将会有公正的,严肃的处理决议。

看来安踏对于孙杨没有穿他们的服装登台领奖,还是有很大的意见的。这也打破了网上的传言,说孙杨与361度、安踏,三方已经协商好了。

如果这两家服装公司没有协商好,就不顾国家队的赞助商,而自顾自己的赞助商的利益,孙杨的做法就有点欠妥。

有人在问:孙杨会不会收到惩罚?

这是不用质疑的,孙杨肯定会受到处罚。不管是国内运动比赛,还是国际性的比赛,运动员没有用官方指定产品,都是要受到处罚的。比如李铁,他在做教练时,就因为没有穿官方指定的鞋,就被处罚四十万。在今年的俄罗斯世界杯,就有某国的运动员,没有和可口可乐,而是喝了红牛,就被处罚43万人民币。一口红牛就去了43万。

孙杨在领奖台受到的影响,比其他人的强多了。安踏怎么愿意孙杨穿对手的服装来领奖了。肯定会上诉,求一个合理的说法。


据最新消息,目前安踏已经与中国代表团针对此事进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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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楚风云


孙杨在这次亚运会上算是出尽风头了,毕竟是有经验的老司机了。盘点这次孙杨的运动会焦点“夺金、升旗、广告”。

夺金:让更多的国人再一次看到孙杨的能力,为国增光享受荣耀当之无愧;

升旗:维护国家尊严,让人钦佩,他作了一名运动员应该做的事情;

广告:为了个人利益,抛弃任何一个人都该有的道德底线。

有些人觉得孙杨的公大于过,只是一个小小的服装问题不应该拿出来说事,但是从小编的眼里看来,本不是那么简单。作为一名运动员,尤其是国家优秀运动员,往往代表的是整个团队,更是代表国家在进行运动赛事。如果我们的国家队都是这般没有制度概念,这次有孙杨这样做,下次就会有其他人跟着学。如果大家对制度都是这么无所谓的散漫对待,那还谈什么为国效力,为国而战,国家花那么多钱培养他们,就是为了让他们成名之后用来为自己挣钱吗!

也许其他的运动员还真不敢这么干,因为没有孙杨腕大。这次很多人就说了,孙杨看样子是膨胀了,已经可以无视一些规定了,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了。还没有退役,就已经为一己私利做了那么多的事情,只不过是大家之前觉得没所谓,之前参加的一些综艺类的节目,只要不影响正常训练就行了。但这次不一样,这次是为了一己私利违规,失信!

没有组织,没有纪律,以后还谈什么继续为国效力!

说他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我觉得一点都不为过。因为一个国家的运动会官方指定服装是跟国家体育总局签订的协议,收入是归国家所有。而他孙杨个人代言的品牌是个人行为,跟国家没有一点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任何一个违反相关条例的个人商业行为,都能算是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

希望孙杨本人能好好想想,该如何道歉,该如何反省!


天狮壁挂炉


毫无疑问,孙杨有错误!

但是安踏也不应该太上纲上线,安踏的公关部门也是醉了,这样处理事情么,这么强硬有什么好。

看看安踏的声明:统一领奖服是契约和运动员形象统一要求。是一个国家的声誉、形象和公信力的代表。孙杨的行为是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在世界体育史上史无前例,对于中国的国家形象有重大影响。底线不容辱没,相信中国代表团将会有公正的严肃的处理。

安踏太托大了

什么孙杨的行为是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其实没必要这么说。其实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只是简单提醒下组委会就可以了,做事要留有余地。这么严正声明只能让大家都比较尴尬,让广大群众比较烦安踏,安踏只是一个公司,只是与组委会签订了协议赞助体育运动服而已,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小利益而已,真的没必要这么强硬。也没必要把自己的利益真的当成了国家利益。请问,安踏的利益是国家利益么?如果是的,那么安踏除了给国家缴纳税款外,还给国家捐了多少钱,安踏是否已经把所有股份都捐给国家了?安踏竟然想代表国家利益,这个事情安踏确实太托大了。

孙杨也有错误,孙杨个人赞助商是361。国家代表团赞助商是安踏。这个事情本来就有点拧着。不知道具体赞助协议里面是如何约定的。

从道理上讲,个人服从集体,孙杨上台领奖应该穿国家代表团赞助商安踏的衣服领奖。但是孙杨200米自由泳颁奖礼上穿的是361,这个其实是有点不对的。后续一定会对孙杨有所处罚的。

孙杨800米颁奖典礼上穿的是安踏衣服,但是孙杨巧妙地用国旗把衣服遮住了。

哎,怎么说呢,都是利益惹的祸!

但是现在孙杨还在比赛,再怎么说先让孙杨安静的把比赛比完了再说。

安踏不能为了点滴利益来硬争这个事情,安踏还把这个事情强硬的上升到国家利益的高度上,有点太托大了。



睿思天下


扯到个人利益,国家利益有点大了。说白了就是商业的模式出现的问题。我就不明白,什么有个人赞助商,还有领奖的服装赞助等等了,把好好的一个体育项目,搞成了五花八门的商业,这些赞助的有没有,重复性,矛盾性,说白了就是361,安踏在孙杨身上要重复提现出来,从361来讲我赞助你,你做宣传,理所当然,从安踏来说,我赞助了领奖服,你获胜了,领奖也应该,那么剩下的就是赞助的体制问题了。扯到国家利益,有点大了,顶多是某一块的集体利益,361,安踏都属于国产品牌,不管宣传谁,和不宣传谁都达不到国家利益高度。这个事件也反应出,体育事业过度商业化了,体制管理中是否还存在不足等等?


谢礼俊


即便拿了冠军,孙杨也必须遵守规则,这没什么可谈的

雅加达亚运会8月20日晚继续游泳各项目的决赛争夺,中国选手孙杨在800米自由泳中轻松夺冠。赛后颁奖仪式上,孙杨按规定穿着中国代表团指定领奖服登台领奖,不过,孙杨用一面国旗紧紧裹住了领奖服,就连领奖服上的logo也被孙杨用一枚国旗贴住。

而就在前一晚举行的200米自由泳颁奖仪式上,孙杨更是直接拒绝了身穿中国代表团制定品牌的领奖服,但和他同台领奖的小师弟季新杰却乖乖的穿着代表团指定的安踏服装。同一国家的运动员同时上台领奖,却身着不同的服装,尴尬程度,极为罕见。

孙杨是中国竞技体育的骄傲,这毋庸置疑。此次亚运上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尤其是在颁奖途中遭遇国旗意外掉落,却勇敢站出来要求再升一次的做法更是圈粉无数。但一码归一码,哪怕孙杨身上的奖牌再多,他在国家游泳队的地位再无可替代,其无视契约精神穿着携带自我利益的品牌服装,不但是对国家声誉的践踏,更是对其个人公信力的一次公然贬损。

有人或许会反驳,夺冠的是孙杨,他穿什么衣服领奖是他个人的自由,任何机构或组织不能将商业利益捆绑在孙杨身上。这个理由看起来无懈可击,但实质上经不起任何反驳。

孙杨作为国家队的一员,他所有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来自于他的个人禀赋和后天努力,另一方面更来自于国家给他提供的各类保障。而这些保障产生的经费,很大一部分都来自于赞助商。更何况,赞助商与代表队之间本来就有系列协议。孙杨再伟大,再无可替代,这份协议也不可能因为你而更改。

更何况,亚运会领奖现场也不是孙杨的个人秀场啊。你签约的品牌即便给了你再多的赞助,在关键场合,你还是得服从于国家的整体利益。同一领奖台上,同一国家的两名运动员身穿不同的衣服领奖,这不就是在闹笑话、公然给国家形象抹黑吗?

当然,比这更悲哀的是,代表团竟然对孙杨的这种做法无能为力,唯一站出来说话的,却是安踏的不满和谴责。但如果我们将时针稍微前拨,就知道曾经在游泳队也出过类似的“笑话”。去年宁泽涛因为个人赞助商和国家赞助商发生冲突,游泳队痛下决心将其开除。

同样的行为,却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背后原因无外乎,宁泽涛已没有多大实力,国家队可以挥泪斩马谡,但孙杨不同,孙杨是游泳队的主力,如果缺了他,中国的游泳竞技,可能会陷入尴尬。

这也恰好体现出代表团的软弱无力,它仍说明,在当今的竞技体系下,仍然是谁有实力谁就有最终话语权,至于契约精神、竞技精神,都可以为其让路。但是,这真的有利于竞技体育的发展吗?如果我们这次默认了孙杨的无理与蛮横,那么下次的奥运领奖台上,是不是还会闹出更多的笑话?



外电观察


安踏给孙杨戴的帽子有点儿大了。

这是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还是个人利益与集团利益的冲突呢?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早已看出了问题的关键。

诚然,孙杨是一位优秀的体育运动员,他有今天的成就离不开国家的培养,最有发言权的是他的教练和上级。安踏作为一个赞助商凭什么为孙杨定性?难道是想蹭热度吗?

退一步讲,即便孙杨违反了商业协定,按照违约起诉走法律程序就好,真扯不上什么“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



我们看到的是孙杨披着国旗站在了领奖台上,当升旗仪式发生小插曲时,是孙杨说出了“one more time”,在他的坚持下,国歌再一次响起。

当然,我们不知道安踏和国家队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赞助协议。里面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的要求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我们清楚的是安踏没有权利给孙杨的行为定性,我们这些吃瓜群众也不屑于这种上纲上线的说法。

最后我想说,作为一个体育品牌,应该好好提升自己的产品质量,而不是靠指责运动员来博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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