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关二期开跑,几家欢喜几家愁?且看深圳和惠州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金关——关务小二

金关金关,难过海关!

金关二期开跑,几家欢喜几家愁?且看深圳和惠州

金关二期

惠州已经上马,深圳紧随其后,全国关务们,你们颤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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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反馈

金关二期开跑,几家欢喜几家愁?且看深圳和惠州

惠州、武汉企业反馈

看完热闹,再来看看深圳海关的“千叮咛万嘱咐”吧!

深圳海关《关于全面切换应用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的通知》

深关加〔2018〕109号

通知摘要

安排:

(一)系统切换。

惠州地区自2018年5月23日起,深圳地区自2018年6月11日起,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外的加工贸易企业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账册(包括不作价设备手册)业务,加贸业务审核中心(即南头海关,以下简称审核中心)应用金关二期系统审核办理。在金关二期系统中设立的手册、账册,其变更、核销(报核),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等保税货物流转业务及其他加贸业务均通过金关二期系统有关功能模块开展。

关务小二:惠州已经开始试跑金关二期(惠州企业反响不一),深圳6月11日起切换试跑。关务小二会密切关注其他城市试行动态并及时在本公众号发布。不出意外的话,全国在10月起将正式切换为金关二期系统,老系统退出江湖。

(二)全面应用。

为确保系统切换平稳顺畅,金关二期系统切换之日起至9月30日为业务过渡期。过渡期内企业现有H2010系统手(账)册与新设立金关二期手(账)册可并行使用。属地海关应引导企业逐步停止现有H2010系统手(账)册的执行,并要求企业按规定办理剩余料件结转、设备结转、报核核销等手续。10月1日起,H2010系统手(账)册原则上停止执行,关区各类加贸企业全面应用金关二期系统实施管理,“加工贸易全程信息化”“联网监管辅助管理平台”等辅助系统逐步退出运行。

关务小二:各种辅助系统将退出运行!!总关下定决心推广金关二期,泥萌要适应短期内的各种问题,趁早向惠州、深圳的海关企业同行取经。当然也可以关注关务小二咨询这些事啦。

配套:

(一)关于部分业务职责分工。

企业申请办理的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不作价设备管理(备案、变更、核销)等加贸业务随着金关二期系统推广逐步由属地海关集中到审核中心办理。上述业务分别由审核中心和属地海关办理,其中,审核中心负责办理金关二期系统相关业务,属地海关负责办理H2010系统相关业务。下一步我关将视系统推广应用情况,对审核中心与属地海关的职责分工进一步予以调整优化。

关务小二:等金关二期跑顺了,加贸业务就由属地海关的审核中心办理了,深圳的是南头海关负责。

(二)关于协办作业。

审核中心应用金关二期系统审核办理有关业务过程中,需属地海关协助开展收取担保、制发单证文书等协办事宜的,通过HZ2011系统联系单通知属地海关,属地海关应按要求协助办理并反馈。审核中心、属地海关应按照《深圳海关加工贸易业务集中审核管理办法(试行)》、《深圳海关加工贸易业务集中审核联系配合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联系配合,确保业务顺畅。

(三)关于保税担保管理系统。

此前我关已印发《深圳海关关于全面推广金关二期保税担保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联网工作的通知》(深关加(2018)29号),对于金关二期保税担保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的时间、步骤等具体安排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四)关于“以企业为单元”试点。

总署近期发布了2018年19号公告,我关为“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将依托金关二期系统中的“电子账册”系统中“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系统”对试点业务实施信息化管理。具体试点安排将另行通知。

金关二期开跑,几家欢喜几家愁?且看深圳和惠州

(五)关于集中申报模式适用。

总署目前正在研究解决金关二期与H2010集中申报管理系统对接事宜。在系统调整完善前,金关二期系统手(账)册有关保税货物的进出口通关按照“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办理报关单逐票申报手续。

关务小二:此条划重点!理论上到9月30日在金关二期里就可以用集中申报了。

点击下图查看更多通知内容

金关二期开跑,几家欢喜几家愁?且看深圳和惠州

通知P1

金关二期开跑,几家欢喜几家愁?且看深圳和惠州

通知P2

要点:

一是技术处、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要按照金关二期系统的运行环境要求提前进行软硬配置,做好客户端更新、安装等工作。

二是加工贸易监管处要会同技术处等部门,根据具体业务模式对应配置有关系统参数,开启H2010系统及金关二期保税系统相关参数设置。同时,要指导审核中心和各属地海关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做好有关系统操作授权工作。有关系统配置和操作授权工作应于5月21日前完成。

(二)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

一是加工贸易监管处、技术处等部门,要结合总署前期培训情况以及有关系统操作手册,于5月18日前对审核中心、各属地海关相关岗位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是办公室会同加工贸易监管处等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工作号、12360服务热线等,广泛宣传金关二期系统推广应用的作用和意义,提供办事指南和操作指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加工贸易监管处、企业管理处、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各属地海关在前期培训基础上,进一步针对不同层次企业人员,及时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系统操作讲座等。

四是各属地海关要加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情况,并采用宣传单张、业务现场显示屏、公示栏等方式向企业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三)业务实施和企业推动。

一是审核中心与属地海关紧密联系、协同配合,及时处置具体业务事宜。在惠州地区上线运行初期,由审核中心、技术处、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安排经办人员进驻惠州海关,现场开展业务审核和服务保障工作,惠州海关做好相应保障工作。

二是各属地海关要积极发挥推动引导作用,主动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借助各方面力量加强对企业的推动和引导。各属地海关应对辖区企业切换金关二期系统做出具体计划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企业设立新系统手(账)册情况、核销原有手(账)册情况,并及时跟进掌握工作进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加工贸易监管处。

(四)服务保障和应急处置。

一是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要做好企业端技术支持,及时解答企业申报技术疑难;审核中心和各属地海关在系统推广应用初期应开设咨询电话,畅通关企沟通渠道。

二是加工贸易监管处要统筹建立问题反馈和处置机制,技术处、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审核中心、各属地海关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及时协调处置系统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舆情监测等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按照《深圳海关突发应急事件总体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四是人事处要会同改革办、加工贸易监管处,根据系统推广应用后的职责分工、业务模式、工作量等变化情况,对审核中心、各属地海关的人力资源配置重新研究安排。

要求:

(一)金关二期系统是总署规划建设的重要信息化系统,是落实《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改革方案》的重要抓手和基础保障,对深化加贸和保税监管改革、创新监管制度意义重大,受到总署、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系统推广应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部署,全力推进有关工作,切实释放改革红利,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二)要将系统推广应用与加工贸易保税监管深化改革统筹推进,一方面要以金关二期系统的推广应用促进有关改革措施的有效落实,及时总结和形成制度性成果;一方面结合关区实际,及时向总署提出完善系统功能的意见建议,将我关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总署制度规范。

(三)金关二期系统是对海关保税管理模式和流程的优化,有关保税监管的政策法规、制度要求等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审核中心、各属地海关在系统推广应用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内控工作,及时对业务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风险分析:加工贸易监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管企业、管实货、管过程,加强对加工贸易合成管控,强化职能监控和管理,确保既积极稳妥的完成系统推广工作任务,又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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